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欢迎进入运城人大网 今日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议文件

关于《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21117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6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符合市情,符合民意,也符合运城实际,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标准地”改革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收到《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转达书〔2022〕5号)后,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督导部署,聚焦突出问题、全力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高度重视、积极部署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现场指导部署工作,为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把脉开方”。市政府将有关问题整改列为自然资源系统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力以赴抓落实整改。市政府在各大会议上均对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进行强调和部署,7月14日专门召开全市“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专题推进会,7月28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推进会,8月17日专门召开全市开发区突出问题集中解决大会,分别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了传达学习,就当前和今后做好“标准地”改革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细化具体任务。针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科学谋划每一条问题的破解路径,集中研究分析了“开发区土地储备不足、评价事项不健全、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突出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立了以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牵头,行政审批、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等职能科室配合的工作专班,坚持分门别类、分头抄送、分级解决,坚持做到了问题清单化、责任具体化。

 (三)强化督查跟进。根据《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通知》《全市标准地改革进度月调度表》部署,由市政府牵头抓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专门成立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了实地督查,督促各地做到“一宗一方案”,方案细化到月,每个环节落实责任人,逐个环节开展监督落实。

 (四)强化考核引领。为进一步调动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工作积极性,将《审议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列入《运城市“标准地”标准及绩效考核办法》,对标准地的“标准”进行了再规范定义,对打分赋值办法、考核方式,以及奖惩措施等进行了再明确。在制定《2022年开发利用考核指标体系》时,专门将“标准地”拓展赋值20分,各地每实施“地证同交”1宗得1分,每供应“标准化厂房”或“生产性服务业”项目1宗得1分。

 二、分类处置、深入整改

 虽然我市“标准地”改革工作始终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致肯定,但是我市“标准地”改革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部分开发区土地储备不足、评价事项不健全、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推进“标准地”改革是我省2020年推出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全面提高广大工作人员对改革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是“标准地”改革取得成效的根本保证。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刻认识“标准地”改革的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标准地”改革工作,充分认识“标准地”改革对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加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以高成效落实落细“标准地”改革工作各项任务,全力推进改革走向深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把握重点环节,强化全流程管理。针对我市“标准地”改革中存在的区域评价事项不全面,供后监管不严谨等问题,积极督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沟通,并建议在制度上对有关程序进行规范和完善。在配合省自然资源研究出台《山西省标准地工作指引》中,我市积极总结经验教训,结合《审议意见》,对“工作指引”进行规范和完善。如,对“标准地”改革的意义、指标体系、工作流程、监管等进行了明确,重点对各类区域评价事项的主体责任、部门分工,评价范围、政策依据、时限要求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明确。对于“标准地”的供后监督管理,提出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由县级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建立覆盖“标准地”项目设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环节的监测核查机制,实施全覆盖、全过程的联动协同监管体系。通过以上制度措施,切实解决了项目“重前端引入,轻后端管理”的问题,从而督促用地企业积极履约践诺,防止土地闲置乱用。此文件已于7月12日正式下发各县(市)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执行。

 (三)打通储备堵点,提升保障能力。全市今年用地指标非常紧张,仅后半年就有约1万亩的缺口,6月份还向省自然资源厅预借了3000亩指标。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只有通过消化“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来置换相应比例的建设用地指标一条路。为此,我们先后制定下发了《运城市2022年度清理“批而未用”土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清理“批而未用”土地实行月调度的通知》,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我市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任务提高2倍,要求各地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确保2019年以前“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50%,2019年以后“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达到70%,2009年以来闲置土地的处置率达到40%。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每月1日对各地工作进展数据进行汇总、评比,对不能按期完成月调度清理任务的,暂停受理其它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连续2个月以上不能完成任务的,将建议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注重延伸拓展,扩大改革成效。在“标准地”改革实践中,我们不断探索延伸改革的试用范围、适用领域和受益群体,进一步释放改革效应。一是延伸改革范围。将“标准地”供应从10个省级工业类开发区延伸到所有工业园区。二是延伸产业领域。将“标准地”产业类别,从工业拓展至生产性服务业。临猗县、万荣县两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021年共以“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4宗,供地面积362.96亩。三是延伸厂房服务。积极推行“标准厂房+承诺制”改革,2021年已在“标准地”上新建标准化厂房39万余平方米。2022年8月底已供应的48宗标准地中,已包含1宗标准化厂房项目和6宗地证同交项目。

 三、常抓不懈、立足长远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审议意见指出的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落实,但实践中仍存在不足之处有待提高,如个别单位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审议意见”落实还不够主动,少数部门协调配合还不够积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效果。

 针对这些问题,今后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全力化解工作中的突出矛盾,持续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实行容缺受理,变审批办为承诺办、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企业办为全代办,真正实现拿地即开工,最大限度服务和保障项目开工落地、投产达效,以更优的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