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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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公安局局长 郭尚礼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团结带领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总要求,以十九大安保维稳为主题主线,强力推进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力服务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大运城建设。全市公安工作受到中央十九大安保维稳督导组、公安部、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先进单位,全国反邪教工作、全省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禁毒整治工作现场会先后在我市召开,“一村一警”、命案积案侦破、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经验先后被公安部简报刊发,维护政治稳定、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整治、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分别在全省作了典型发言。

一、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法治运城建设

我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始终把全市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积极在全市公安机关营造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培育了盐湖“五位一体”执法管理机制、平陆现场音视频规范执法、芮城五项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机制等典型亮点,强力推进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了全市公安队伍整体战斗力。

二、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采取过硬举措有力确保了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统筹组织各方力量,严格落实安保维稳责任,深入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迎接十九大、全警保平安”1+8行动、维护稳定“护城河”行动,全面深化战时思想政治、战时警务保障、市县两级机关挂点包联基层和督导检查工作,先后投入警力50余万人次,坚决实现了“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任务。

二是推动制定《运城市维护稳定工作制度(试行)》,建立健全每日情报信息会商机制,成功处置进京赴省聚集事件17794人,全面摸清全市诉求群体14117348人底数,对1382名重点人员逐人落实“五包一”稳控措施,严格落实1224个反恐怖重点目标单位等级化管理,依法对长期非访、缠访、闹访的152人进行了打击处理,全力维护了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

三是综合运用专项打击、市县联动协作、多侦捆绑作业等有力举措,始终保持了严打高压态势,全市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发案分别同比下降17.46%9.8%,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抢劫、盗窃、诈骗案件分别同比下降26.47%24.92%15.65%45起现发命案全部破获,破获16起命案积案,抓获各类逃犯1512名,打掉恶势力团伙20个,侯金发黑社会性质组织部督案件已经一审判决,全力确保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四是采取全面拉网排查、落实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整治等过硬措施,全面加强交通、消防和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全市公共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全市较大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66.67%63.16%;火灾事故起数、经济损失、伤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33.67%24.26%14.28%,未发生民爆安全事故。

五是大力推进刑事案件“零发案”社区(村)、智能化管理、农村派出所承担交通管理职能等警务机制创新,进一步巩固深化黄河金三角区域警务协作、公安武警反恐怖力量建设、打击犯罪合成作战等经验做法,有力提升了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理水平。

六是以述学述职述廉述法述党建“五述”评议考核为抓手,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加强“三基”建设,全面深化警务技能训练、表彰激励、从优待警等思想政治工作,5个集体、362名民警被记功嘉奖,民警违法违纪问题连续5年下降,在全市公安机关形成了干警清正、队伍清廉、政治清明的清风正气。

三、坚决贯彻执行人大决议,积极主动参加人大活动

我不断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市人大和人大代表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重大情况都及时通过当面汇报、专题报告、信息报送等方式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在开展的警营开放日、公安英模巡回报告等重大活动中,都专门邀请市人大代表莅临参会监督指导。去年622日、23日,市人大常委会安雅文主任、杜自立副主任带领省市人大代表,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了调研视察。717日,市人大常委会四届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根据会议审议意见,我们认真改进了工作。89日,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专题汇报了年中工作情况。在市人大内司工委、法工委的协助指导下,起草了《运城市城区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办法(草案)》,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1228日,市公安局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环境保护工作。在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工作审议意见书后,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确保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

对确定交由市公安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我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一一研究,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领导,提出工作要求。办理过程中,每一件建议都通过电话联系、上门走访、邀请座谈、实地考察等形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详尽具体地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安机关的工作情况,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始终将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公安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分析研究,认真采纳和落实人大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加强相关业务工作和制度建设。2017年,市公安局承办的加强交通管理、禁燃烟花爆竹、打击网络犯罪、执法规范化建设等17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结,人大代表满意率达到100%

下一步,我将继续团结带领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的总体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社会治理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全力维护运城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向全市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张保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团结带领市政府办公厅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勤奋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一)坚决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形成,都要求市政府办公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再组织实施。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前,组织力量分组深入到13个县(市、区)听取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的意见,综合修改后报请市人大审议。2017年,积极协调市政府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财政、扶贫、食药、环保等工作20余次。

(二)坚持把依法行政贯穿办公厅工作全过程。牵头组织41个市直单位起草《运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对80余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动全市政府系统839个单位全部设立法律顾问,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全覆盖,走在了全省前列。全年组织对2652项行政许可前置审批事项和42件协议、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组织起草了《运城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销售管理办法(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议审议。全年组织办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122件,胜诉率达59%,同比提高14%。化解行政纠纷13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

(三)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水平。在全市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举办了全市政府法制业务培训班,聘请法律专业人员授课,组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集中学习《立法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全市行政机关应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和人大决议,服务大运城建设

(一)当好参谋助手,服务科学决策。始终把以文辅政、参谋服务作为首要职责,围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总抓手和经济转型发展主线条,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工业经济、现代农业等10大专项行动方案,围绕“龙腾虎跃”、“群星灿烂”、“凤还巢”3个发展计划,协调出台了一系列落实方案,全年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422篇。牵头组织开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金点子征集活动,共征集金点子2604条,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

(二)强化综合协调,确保高效运转。主动加强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厅的联系沟通,保证政府工作与四大班子之间有效衔接、协调推进。牵头或参与组织承办中央、省领导同志来运调研视察活动20余次,参与组织第二届山西(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第二届关公旅游文化节、“一区五带”研讨会、3个发展计划现场推进会等各类重要会议活动200余次。

(三)创新督查机制,推动决策落实。始终把督查落实作为办公厅工作的生命线,积极探索创新督查机制,整合督查资源,组建了工业、农业、环保、安全生产等12188人专项督查队伍,构建“13710”线上督办、部门联动线下督查和交办、催办、督办“三单”管理政府大督查新机制,全年共开展线上督办338项、线下督查13次、督办重点工作5232项,完成率92%,有力保障了政府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四)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服务水平的根本保证,组织举办了市县文秘写作、应急管理、法制工作、“13710”电子督办、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管理等5个业务工作专题培训班,分专题组织30余名同志赴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分两批为办公厅选调工作人员38名。组织制定《工作规范30条》、《人员守则50条》,修订完善工作制度20项,推进了办公厅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确保了办公厅机关的高效协调运转。

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参加人大活动

(一)认真办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建议。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批转运城市政府落实承办的建议共15件。其中,全国人大建议1件,省人大建议11件,基层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及责任分解3件,现已全部提前办理完毕,并通过网上办理平台回复省政府办公厅及每位省代表,得到了省政府建议提案处的好评。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共向市政府提出建议241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9件为2017年度政府重点建议。市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了通知,认真组织市直51个职能部门、4个县(市、区)政府和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具体承办。截止目前,已依法全部办理完毕,达到办结率、办复率、满意率三个100%

(二)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一是“市长信箱”共接收网民留言83件,已全部及时进行了办理和回复。二是开通了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部门联动、限时办结、及时反馈”的运行机制,一事一反馈,一月一汇总,全年共受理处理群众来电15185个,群众满意率达99%。三是共接待各类群众来访80余人次,做到了热情接待,认真倾听,耐心解释,及时解决。

(三)积极配合市人大搞好立法调研、执法检查活动。先后配合开展了动物防疫、农村扶贫开发2项立法调研,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3项执法检查,国防动员、科技进步2项执法调查。同时,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协调了全国和省有关领导同志来运专题调研以及河流整治和重点项目推进等12项专题调研,配合开展了驻运省代表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经济转型三个专题视察和市人大代表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视察活动。

向人大报告工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2018年,我将继续强化人大意识,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进一步落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大运城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潘志孝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与党组一班人团结带领全委同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紧扣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总要求,以“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为总抓手,围绕产业转型、项目建设、重大工程、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明确目标责任,压实工作任务,努力争先进位,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呈现出齐头并进、稳步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恪守法律法规,依法有效履职

市发改委负责贯彻执行法律1部,行政法规5部,地方法规1部,部门规章9部,规范性文件11部。去年以来,自己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科学依法行使职权。坚持简政放权,还权于市场,严格落实“谁备案、谁主管、谁监管”职责,贯彻执行《山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的备案项目,无论投资规模大小,全部实行属地管理。积极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对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前置审批予以清理和取消,对权责清单、权力运行图和风险防控图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了权责清单21项,清理取消了6项。坚持依法治价,依据《价格法》、《山西省定价目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履行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职能,依法调定价费,科学成本监审,推行价格听证,开展价格检查,加大违法整治,全年取消收费项目20项,停征项目25项,降低项目12项,暂停项目6项。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委门户网站开设公开平台,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3条。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问题整改,对审计报告提出的10类具体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成效良好。同时,积极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97名干部取得执法资格证书。聘请山西晋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重要合同文书审查把关。做好法治宣传,结合“七五”普法,以“项目引领农民脱贫致富”为主题拍摄了法治微电影《引航》,去年618日在市电视台播放。

二、执行人大决议,抓好大事要事

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四届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等决议,强化工作举措,抓好任务落实。

(一)紧扣总抓手,深入谋划推进“一区五带”发展布局。多次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实地调研,组织召开了6个专题研讨会,研讨会情况报告在运城日报刊发。编制完成《运城市“一区五带”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指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基本实现“两个保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总量排名全省第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1%,总量排名全省第3。服务业增加值增长7.2%,排名全省第3。战新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全省排名第2。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4.7%,全省排名第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0.6%,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

(三)聚焦经济转型,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牵头起草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行动方案》、《优化能源产业实施方案》、《“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关于加快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方案规划,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芮城光伏领跑技术基地一期项目当年建成并网发电,全市新能源并网发电装机达到182.9万千瓦。全市服务业占比达到47.6%,拉动经济增长3.4个百分点。

(四)狠抓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分两批组织51项重点项目集中开工,23项建成投产。组织开展了三次PPP专题培训,75PPP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财政部项目库,10个项目签约落地。全市投资完成616.1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95%

(五)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牵头起草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9月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持续推进9大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属地管理,项目审批监管平台受理项目2932个,排名全省第1。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在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启动落地。

(六)强化价格监管,深入推进价格改革。持续开展供暖供气、涉企涉农、教育医疗等领域价格检查,对15家单位开展了成本调查监审,核减不合理成本1.2亿元。12358举报平台受理各类价格咨询、投诉、举报和来人来访1234件,办结率100%。水务PPP项目的改革做法在全国价格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七)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加大公共服务供给。出台实施《2017年以工代赈扶贫行动计划》,申报村级扶贫电站244个、集中扶贫电站3个,覆盖263个贫困村、7870户贫困户。全年在教育、卫生、就业、信息化等民生领域争取扶持资金2亿多元。积极争取气源,加强协调调度,有效保障了天然气(煤层气)迎峰度冬供应。

三、提升工作实效,认真办理议案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要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办理全满意”。2017年,市人大共交办我委人大议案13件(其中省人大1件,市人大12件)建议,已全部办结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100%。全年受理“12345”政府热线、市文明创建领导组办公室转办事项20件,办结率100%

四、落实人大部署,履行代表职责

围绕市人大工作部署,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听取和审议人大各项报告并建言献策。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精心编制年度计划工作报告,积极参与各项专题调研,认真做好任期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同时,有效履行人大代表职责,针对改革创新、产业转型、规划编制、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生态文明等领域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群众呼声,有效推进发展,着力惠及民生,提升人民福祉。

过去的一年里,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距离发展的要求、组织的期望和人民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立足新起点,落实新任务,展现新作为,推进新发展,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落实好人大决议和工作部署,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李旭生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将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市经信委(国资委)承担执行法律2部、行政法规9部、部门规章11部、地方法规6部。多年来,市经信委(国资委)坚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依法治市工作举措,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积极开展“七五”普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召开了“依法行政专题学习会议”,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的遵法守法意识。

二是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组织了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文件的学习;开展了以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开展了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了以“学习宣传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三是提高了执行法律法规的能力。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聘请了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和重要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对国企改革改制和复杂信访案件提出法律意见或处理建议。在推进节能监察工作中,深入贯彻《节能法》,成立节能领导组,配备专业执法人员,落实统计及计量制度,淘汰高耗能落后产能等。认真执行《国有资产法》,制定了《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办法》、《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加强了对国有企业实施监管。

二、人大决议的贯彻情况

一年来,市经信委认真传达学习市人大及常委会的各项会议精神,特别是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市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后,我们根据决议要求,围绕目标,主动作为,细化举措,狠抓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展开,取得了新成绩新进展。

(一)“龙腾虎跃”计划扎实推进。2017年,大运汽车和山西建龙2户企业销售收入突破100亿元,荣膺“龙榜”;新增中信焦化、绛县明迈特等9户企业,荣登“虎榜”。

(二)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完成。市经信委承担的主要省考指标,规上工业增速完成8.9%,全省排名第三;工业投资增速完成7.5%;实现利税增速完成69.9%;产学研合作企业占比完成7.5%;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数新增4户,超额完成2户。

(三)项目建设步伐加快。210个工业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86.2亿元,已建成和部分建成78项。全市工业投资全年完成268.8亿元,总量位居全省第一。

(四)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全市企业技术中心新增市级10户,新增省级4户,国家级达到4户。大禹生物、寰烁股份成立了3个院士工作站。

(五)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全市4G移动电话人口普及率达到61.8%,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80.5%,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1440G,基本实现了4G网络覆盖城乡。智慧运城 “一平台五应用”逐步深化,政务、医疗、城管、食药、教育初步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两化”融合深入开展,走在全省前列。

(六)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建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全年共解决困难问题396个。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电量129.07亿千瓦时,占全省的28.69%,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达12.28亿元。

(七)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基金成立。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争取下,今年19日,全省首家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山西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在我市成立。基金由省、市政府搭台,建龙集团牵头,联合陕鼓集团、中冶京诚、山西国投共同发起成立,总规模50亿元。基金对于打造区域性钢铁产业整合和转型平台,着力推进全省钢铁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八)航空口岸实现临时开放。2017412日获国家口岸办批准,实现临时开放。相继开通了运城至香港、泰国曼谷、芭提雅三条国际(地区)航线,进出港超2.5万人次,全年旅客吞吐量突破144万人次,增长75%

三、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

2017年,市经信委认真办理了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利用大唐运城电厂集中供气项目推动风陵渡经济开发区建设降低环境污染的建议》、《关于医玻产业应引起政府高度重视的建议》、《关于将中信机电车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大运汽车配套基地的建议》、《关于实施大数据战略推进运城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周边环境为运城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建议》等5件建议议案,均办理完毕,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100%

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企业稳定工作的通知》、《专项走访实施方案》、《关于切实解决欠薪欠保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认真处理解决信访案件,清理拖欠职工工资。为确保十九大胜利召开,派出三名科级干部轮流驻京值守3个月,监管企业在十九大期间没有发生一起进京上访事件,为社会维稳工作做出了贡献。

四、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情况

市经信委积极参加人大相关专题调研活动。去年6月,先后参加了市人大组织的黄河、汾河、涑水河综合治理和全市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专题调研。去年进入冬季采暖季后,为应对严重的雾霾天气,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1228日,市人大询问我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情况,市经信委将全市工业企业认真落实《运城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向有关人大代表做出了详细说明,取得良好效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委四届四次全会提出的“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掀起了又一轮发展的新高潮。市经信委(国资委)广大干部职工,有决心、有信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积极办理人大议案,大力倡导“明德敬业、高效廉洁、团结务实、担当创新”的经信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牢记使命,认真履职,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局面。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教育局局长 路胜利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始终坚持依法治教,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十九大精神,学习省委、市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明确政治身份,不忘组织重托,不负群众信任,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教。市教育局共承担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共43项,我们始终把“依政策法规管理,按教育规律育人,抓内涵质量提升,促教育强市建设”作为基本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据政策法规办事,按照教育规律育人,坚决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二、自觉贯彻人大决议,努力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

2017年,我们始终把市委党的建设“两个走在前”放在首位,遵循市委刘志宏书记提出的“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工作总要求,进一步明确刘志宏书记在深入中心城区三所高中调研时明确提出的“进一步增强高中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及打好教育强市牌”的要求,在改革上求突破,在落实上下功夫,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严明政治纪律,强化党建责任落实,抓好抓实“三基”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七个学校听推门课,掌握一线教情学情,提高决策针对性,努力创建“五型”机关,市教育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进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扶持工作,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幼有所育”,2017年共认定了187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超额完成省定112所任务的42.86%,全市投资1.2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4所,新增幼儿学位4695个,山西省优质幼儿园帮扶经验交流暨内涵发展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作,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达标验收。实施《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推动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基本达标。2017年高考,600分以上高分段人数为185人,共有18名考生被清华、北大录取。11月,我们召开了全市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会,研究如何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加强内涵式建设发展。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全市共有286名校长和2223名教师进行了交流,交流比例分别达到17.55%13.93%,均超过省定10%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农村特岗教师招聘工作,2017年为平陆等5个贫困县新招聘特岗教师232名。河津、闻喜、绛县、平陆、万荣、临猗、夏县等7个县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验收。围绕全市“一区五带”产业布局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运城经济发展针对性培养实用型技术人才,举办了全市第七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10个县级职教中心已经省政府验收合格,实施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全省公办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达到8000元。2017年,市政府一次性投资5.7亿元,在中心城区新建7所公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目前,已经建成2所,还有5所公办中小学校已经基本建成。2018年,在原有基础上,准备实施“3+3+ 2”新校建设工程,即新建3所小学,新建3所幼儿园,整改2所小学,这些学校(幼儿园)建成后,将极大的缓解和改变多年来困扰中心城区“入学难、入园难”这一问题。加快推进信息化教育,“三通两平台”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智慧校园覆盖面不断扩大。山西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未成年人教育工作成绩显著,2017年,我市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教育先进城市,盐湖区北城初中、复旦小学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教育先进集体”。继续实施精准扶贫,大力开展教育扶贫扶智工作。10所公办省级示范高中结对帮扶平陆、夏县、垣曲、闻喜、万荣等5个贫困县的6所公办普通高中,教育扶贫工作初见成效。素质教育成果丰硕,学生个人奖项不胜枚举,全市13县(市、区)教科局共获得国家级荣誉78项,省级荣誉131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

市教育局历来特别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2017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4件,在办理过程中,对建议中提出的各种问题,我们都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梳理,制定出具体办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力争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如确实因政策等客观因素不能马上解决的,也必须认真细致地按规定程序作出答复,并主动与建议代表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确保“代表、群众、人大、政府”四满意。通过努力,14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答复完毕,与14名代表见面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100%

2017年,市教育局共接到市委办公厅、市信访局、省教育厅信访室批转的信访件37件。涉及到个人职称评审、违规收费、维护稳定等方面工作。目前,37份信访件已经全部落实,办结率达100%

四、强化代表主体意识,积极主动参加人大活动

作为一名市人大代表,我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组织的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代表小组活动。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注意研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履职能力,体现主体作用。先后参加了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认真参与对相关议题的审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9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茂才带领省人大专题调研组,深入我市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0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然来运检查《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工作,我都全程陪同检查,周密组织,赢得好评。

同志们,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市委四届三次会议提出“要打好教育强市牌”。步入新时代,要有新作为。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一区五带”大运城建设的战略目标,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确保我市教育稳定保持在全省的领先位置。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实现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使我们的学生更像学生,老师更像老师,学校更像学校,教育更像教育,使人民群众在获得感和幸福感首先在教育上感觉到,努力为“走进新时代 建设大运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潘俊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我于20168月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运城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一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科技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为总抓手,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清正廉洁,勤奋工作,为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任职以来,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各级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利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活动周、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宣传科技法律法规。结合运城发展实际起草出台了《运城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运城市“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等政策性文件,在工作中要求每个工作人员都能贯彻依法治国理念,做到政策法规透明、行政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示、行政行为合法,确保了科技行政的各项政策、法规在全市得到严格执行。

二、人大决议执行贯彻情况

一年来,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审议意见》,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科技创新服务职能,促进全市科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夯实载体,建设创新平台抢先机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是推进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和具体抓手。运城市科技大市场是市委、市政府按照山西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在全省首家提出并建成的科技资源统筹创新服务平台,也是深入践行“抢先机、站前列、创一流”的重大举措和生动实践。截止12月底,大市场运行9个月,完成技术交易额9.4亿元,成为运城市推进自主创新、落实成果转化的“地标工程”和里程碑事件。

一是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与西安科技大市场深度合作,创新性地构建了 “一网三厅”科技创新服务模式(运城科技大市场线上服务平台,综合服务大厅、科技成果展厅和即将对外开放的科技服务众创大厅)。同时,邀请市经信、人社、科协等相关单位驻场开展政务服务,吸纳太原高欣科创、山西瀛航律师、北京中南伟业等6家服务机构入驻开展科技服务。二是科技资源全面聚集。组建起由300多人参加的企业科技联络员队伍,平台累计挂牌发布技术项目420余项、技术需求103项,推送政策信息300余篇次,吸纳设备共享275台套,匹配西安地区共享设备105台套,挂牌专利项目220项,发布知识产权资讯170条,加盟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20余家。三是合作交流全面拓展。先后成功牵头组织了晋陕豫“三省五市”(西安、洛阳、三门峡、济源、运城)科技资源对接交流大会、成立了“三省五市”科技创新联盟、发布了科技创新宣言,成功牵头组织了山西(运城)首届新能源汽车技术高峰论坛暨交易洽谈会,举办知识产权周和专题讲座等各类活动20余次,先后组织相关企业赴西安、河南、河北、内蒙古、深圳等地参加技术对接活动,成功对接项目260余个。

(二)强化服务,力争科技工作站前列

2017年,市科技局主要承担发明专利申请量、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等7项省级考核任务,全部出色完成。一是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壮大。我们全年两批共向省科技厅报送54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其中46家企业最后通过科技部评审认定,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5家。二是专利事业健康发展。全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实际完成489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实际完成1.43件,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54件。三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经过积极创建,目前我市共有国家级众创空间2家、省级众创空间2家、科技孵化器1家。累计入驻中小微企业400余家,带动就业6000余人,为入驻的中小微企业提供大小90余场培训。四是企业研发能力不断加强。今年,“山西瑞格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技术中心”通过认定,成为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全市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

三、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

担任市科技局局长以来,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自觉与代表沟通,责成相关科室认真落实解决,做到绝不绕道答复或答非所问,确实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全年共收到3件人大建议,全部及时办理,获得代表满意和肯定。对群众来信来访能够认真对待,热情接待,及时解决。

四、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情况

任职以来,积极参加人大有关活动,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参加人大组织的代表履职活动、评议活动,在代表履行职务时主动配合。今年,市人大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调研,开展了《科技进步法》执法调研,对运城科技大市场运行进行了调研指导,我们全部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调研的情况汇报》,我们高度重视,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了文件,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采取了得力措施,积极进行了整改,切实在建设大运城的实践中体现责任担当。

任职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工作督导下,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深知与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人民群众还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我将以这次向人大常委会的述职作为契机,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坚决拥护和执行市人大的决议和决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巩固成绩,克服不足,把握重点,找准难点,扎实展开工作,为推进我市科技创新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民政局局长  郭健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现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6121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任命我为市民政局局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效监督关心支持下,我和市县两级民政人始终牢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按照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和“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一个快、突出一个早、体现一个实,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全市民政工作实现新跨越。2017年我局先后荣获全国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监测项目动员会暨入户调查培训工作优秀组织奖。我市2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9个社区被评为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017年被省民政厅表彰为重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优秀等次。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获组织奖。被市综治委命名为“平安单位”,被市直工委评为文明和谐标兵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66391部队赠送“初心为民、鱼水情深”锦旗。我局扶贫工作队被评为驻村帮扶工作模范单位。我局行政审批工作被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特别是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被市政府推荐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一、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任职以来,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宪法》《代表法》《组织法》作为学习的重要部分内容,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增强宪法意识,提升了依法决策水平。在工作中,局班子带头学法、遵法、用法,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定了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汇编47项工作制度,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一站式”窗口服务,确保民政事业有法可依。特别是市委巡察组反馈中租赁单位长期拖欠房租,有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我局依法行政,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国有资产合法权益,立即启动法律程序,提出起诉,盐湖区法院一审已判定我局胜诉,目前案件正在二审终审程序,法院执行后可为国家挽回经济93万元

二、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任职以来,积极践行诺言,主动开展工作,民政各项工作站前列创一流。撤县设区前期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委四届三次会议的顶层设计和市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决议,我局加班加点,争取时间,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上报省政府的《请示》和《报告》,并提前邀请到国家专家和省民政厅来运梳理、核查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民生实事提前超额完成。新建282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2017年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民生实事之一。截止去年8月底,我市完成建设任务305个,提前超额完成任务,并率先在全省创新电子管理档案。“专项行动”和“大整治活动”扎实有效。全年走访慰问退役士兵22809人;发放“温馨卡”348份;解决了274名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为2万余名退役士兵发放补助救助及慰问金5500万元;全市现役军人家属、退役人员、烈士遗属14万余人全部悬挂了光荣牌匾。低保兜底作用充分发挥。全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统一提高40元,比省定20元任务翻了一番,农村年低保标准达3527元,高于全市扶贫线300元,发挥兜底作用,实现了两线合一。村(居)委换届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7年底,全市3173个村、233个城市社区的换届选举提前完成;并村试点工作绛县、万荣率先在全省完成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成效明显市级出台了《实施方案》,全市共下拨救灾款物3021万元,救助受灾群众23.36万人自身建设呈现新风貌。市委巡察反22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整改率达到100%,特别是解决了近年来南山公墓维护管理费欠缴36万元的顽疾,并明确了下年缴费办法;巡察整改受到市委巡察办充分肯定,《运城巡察工作》先后2次向全市介绍了我局的经验做法。对局机关7名正科级干部进行轮岗,又选任7名正科级干部,8名副科级干部,从而激发了全局干部职工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工作活力。利用办公楼道设置了民政文化长廊,为机关营造了浓厚的政治文化氛围。

三、积极参加活动,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民政部门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由人大产生,要对人大负责,并受人大监督。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就是贯彻人民的意志,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接受人大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在日常工作中,我能够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做好人大代表的视察。对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都能做到“认真办理,立即落实,及时回复”。2017年,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9件,我局第一时间专题研究,专人负责,及时办理,办结后由局领导向人民代表面对面回复。9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结,办结回复满意率均为100%。此外,我局全年共受理上级部门转办和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22件次,均按时效办结,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以“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为总抓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撸起袖子加油干,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为民服务、创新创优、务实担当的“三种理念”,加强基层基础、推动改革创新、建设阳光民政、狠抓效能建设的“四个关键”,全年工作紧紧围学习贯彻十九大、党建工作走在前、撤县设区再给力、安置优抚重保障、低保社福惠民生、审批民管树形象、救灾捐赠要及时、基政工作求实效、两委换届抓培训、脱贫攻坚要精准、依法行政强管理、各项工作创一流“总体思路”,奋力开创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大运城作出新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司法局局长  张建元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7年,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大运城建设,担当作为,依法履职。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我们将依法履职贯穿工作始终,认真贯彻好《宪法》这一根本大法和《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涉及本部门职责法律法规。首先是抓好学习,制定实施了个人学习计划和单位培训计划,有计划、系统性地学习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其次是严格执行法律,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自觉遵守法律,严格落实规定,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第三是广泛接受监督,虚心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同时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办案质量评查活动,推进依法行政。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先进单位”“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单位”等。《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了报道。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围绕改革抢先机,下好先手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百名干警赴浙江大学培训、赴嘉兴南湖重温入党誓词,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微党课。新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3653个,开通掌上“12348”“梦梦直播间”、运城法网。河津等5个县市公证处由行政机构转为事业单位,序列全省第一;在全国率先研发推出法律机器人。二是紧扣发展站前列,当好排头兵。开展“法治微电影活动,累计制作861部,点击量突破3000万。在全省第一家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6230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三是各项工作创一流,谱写新篇章。开展创一流十项专项行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落地,持续抓好反腐败工作。围绕“一区五带”发展布局,开展为期30的“公共法律服务大运城基层行”活动。在全市建成4000多个法律援助站点,实现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机构在农村社区全覆盖,做到能援尽援。为50余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在全省首次举办律师电视辩论大赛,组织百名干警进行全国心理咨询师培训考试,促进队伍素质提升。

二、坚决执行人大决议,深入实施“七五”普法

20175月,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七五”普法决议,作为责任主体,我们在贯彻实施决议方面主动作为。一是落实责任,强化普法工作操作性。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措施,制定实施普法责任制,开展督察活动,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到实处。在普法内容上,首先是突出贯彻宪法精神,重点抓好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法律法规的落实,让法律为群众维护权益、保护安宁。二是创新机制,用小电影发挥大作为。组织市县两级司法执法单位大力开展法治微电影“微普法”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了普法效果,打造出具有运城特色的法治微电影品牌。三是丰富形式,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多样化。创新开展“法律六进”、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法治一条街建设、“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等活动,促进了全民学法守法用法。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促进建议落到实处

2017年,我们共收到2件人大代表建议,即“关于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建议”和“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建议”。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我们主要抓好三个环节:一是与建议代表三见面,办理前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办理中主动征询代表意见,办理后上门答复代表;二是结合建议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从出台举措、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等方面着力推进工作,使代表建议办理成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动力源;三是按照办理程序要求,让代表签署办理结果意见,再经人大督办工委签署办理意见,最终让2件建议办理取得了满意效果,有效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同时,我们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办理来信来访事项。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10起、30余人次,接收来信5件,办结率100%,受到群众的好评。

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参加有关活动

2017年,我作为市人大代表,按要求参加了市人代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市人大法工委和内司委牵头组织的政法机关联席会议,以及市人大执法调研活动等。同时,为深入接受人大监督和工作指导,我局2次邀请市人大代表小组,深入基层对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肯定,也促进了我们工作的提质增效。

2018年,我们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第一抓党建创新。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以党建为引领,理念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第二抓决议执行。认真贯彻“七五”普法决议,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题工作报告,指导推动工作开展。第三抓凝心聚力。有效整合司法行政资源,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第四抓品牌打造。以“一科一品、一县一牌”为抓手,打造各具特色的司法行政工作品牌。第五抓基层稳定。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的稳压器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总之,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财政局局长  谭志民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以“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为总抓手,以“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为总要求,以提高“三大收入”为重点,担当作为、开拓进取,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财政收入保持中高速增长,重点项目和民生改善得到有力保障,财政预算平稳运行,为大运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法治财政建设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市财政局主要承担执行法律4部、法规4部、规章制度59部。一年来,我们深入贯彻《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取得新成效。

1、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将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做到“先预算后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市级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7亿元,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推进预决算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1019日,中部六省财政预算管理座谈会在运召开,充分肯定了我市预算管理工作。

2加强财政监管。完善评审制度、引入专业机构、建立评审专家库,不断提升评审水平。全市共对1454个项目开展财政评审,资金审减率17%。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按照“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重点对扶贫资金、会计工作、预决算公开情况开展财政监督检查。

3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市级预算绩效信息管理系统和制度库、专家库,不断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扩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范围,对市级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对26个市级项目、4.6亿元的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占全年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3%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执行人大决议

人大决议是国家权力机关民主议事、依法决策的成果,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约束力。财政部门严格履职尽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1亿元,同比增长13.5%,超额完成增长3%的目标任务,实现了财政收入中高速增长。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8亿元,增长5.2%,首次突破300亿元大关,有力推进了大运城建设。其中:民生支出249.6亿元,增长4.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2.4%

2017年,全市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77.2亿元,比上年增加8.2亿元,占全省的三分之一;其中市本级10.4亿元,占全省市级的近一半,有力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二)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预算联网监督是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高度重视,积极与市人大财经工委对接沟通,统筹各方资源,扎实推进平台建设。20176月完成了平台搭建工作。7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在调研中对完善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立即贯彻落实,形成了包含“五个内容”、“四项功能”的平台改进方案,并于9月底落实到位。

在市人大的指导支持下,我市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走在全省前列。1016日,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进会在运城召开,我局作了典型发言。

三、强化宗旨意识,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反映的是人民的意愿、群众的呼声。2017年,我局共承办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22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普通建议21件。这是我局近年来承办人大建议最多的一年,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做好财政工作的动力和信心。

我们在办理代表建议时,一是增强工作合力。坚持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职责分解到位,增强牵头科室与具体承办科室的工作合力。二是提升办理水平。充分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严格按照交办、承办、走访、办理、答复、复查等程序进行办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答复办理。三是坚持100%满意的标准。对不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办理件一律要求重新办理,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提升建议办理质量。

截止20175月底,22件人大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人大代表满意度达到100%,取得了“办理一份建议,赢得一份支持,惠及一方群众”的良好效果。

四、强化人大意识,积极参加人大活动

积极参加人大活动是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力争每参加一次人大活动都有收获、有启发、有进步。全年共参加市人大主要活动15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参加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三次会议和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等重大会议前,我局均成立了由局长总牵头、分管副局长直接负责、相关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组,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努力向市人大汇报最全面、最真实的财政运行情况。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我们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厚爱”的理念,积极参加省人大在我市开展的专题调研汇报会、市人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期监督会、市人大专项视察等一系列活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是狠抓工作落实。在参加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后,我们立即部署落实,明确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到位。在参加市人大对预算执行情况视察活动后,我们第一时间整理市人大提出的意见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018年是走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的一年。做好财政工作离不开人大的监督支持与关心厚爱。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决议,推进财政工作水平与人民满意度双提升,努力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作出财政新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百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

作为一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自己能够自觉增强宪法意识、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把依法行政贯穿于工作始终,坚决贯彻人大决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积极接待群众来访,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系,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先后成立了市人社局法治建设领导组,制定完善了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152020年)》和《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等一系列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作原则办事,自觉运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了全局20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培训,按照“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和“两随机一公开”的要求,严格确定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责任以及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做到了政策法规透明、行政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示、行政行为合法。

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完善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聘请了山西庆新平律师事务所雷晓瑾律师担任运城市人社局常年法律顾问;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建立乡镇(街道)级网格145个,设立乡镇(街道)级劳动保障所90个,在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落实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积极参加人大活动,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对人大代表关心关注的就业、增收、社会保障等热点问题,积极主动及时回应,认真解决抓好落实;对人大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各类调研、视察活动,随时响应积极参与。2017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全部按时办结,代表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五是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市人社局共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131件次,承办“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转办事项52件,全部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履职尽责,全力推进人社事业创新发展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体目标和人社工作“3710”行动计划,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在发展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人社事业创新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运城在外务工人员关心关爱计划(暨“凤还巢”计划)。着力抓好“万千百十”四大工程,认真落实“五位一体”关心关爱服务,在促进外出务工、树立劳务品牌、吸引人才回流、返乡创业兴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就业,全市就业创业实现稳中向好,城镇新增就业5.95万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8.98%。三是全面落实增收政策。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达到27302元。四是完善城乡社保体系。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轨运行、城乡居民医保统一管理市级统筹,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保险、三救助”政策,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再创历史新高,达到105.73亿元。五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出台并实施了“运城人才新政35条”,新增高技能人才240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79.19%,各类人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为大运城建设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六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惩防并举,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实现“三个清零”,全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2017年,市人社局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在全省人社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中名列第三,进入了全省先进行列,受到了省人社厅的表彰,并被评为全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三、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自己始终坚持把讲政治、讲党性作为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跟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积极投身组织人社事业改革发展实践,确保做到时刻与党同心同向、同力同行。同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用心谋事、干净干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市人社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自觉遵守“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开展“学家训、树家风、争当廉政楷模”活动,坚决做到不参加吃请,不接受礼品,不吃拿卡要,不以权谋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较好地树立了人社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公仆形象。

一年来,我们尽管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深知与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人民群众还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基层监察执法力量薄弱,社会保障水平有待提高,人事人才工作创新力度不大、人社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方面。我将以这次人大述职评议为契机,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振奋精神,开拓进取,着力打好人口大市牌,深入推进“凤还巢”计划和人社领域各项改革举措,努力以奋发有为、勇往直前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作出新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景锋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行政

坚持以建设法制政府为统领,全面贯彻《宪法》《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一是大力开展法治宣传。结合“6.5”世界环境日和“12.4”国家宪法日,大力宣传宪法和环保法律法规,发放各类环保宣传资料3000余份。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暂行)规定》,坚持调查取证与审查审核相分离,规范自由裁量权,保证裁量的合法、合理。严格执行集体审议、同案同罚制度,及时在网站公开处理、处罚情况,确保案件查处公平、公开、公正。三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移送拘留案件32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件。四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44件,收缴罚款3033万元;其中查封、扣押21件,停产、限产24件。五是提高执法监管科技保障水平。投资3000多万元,先后建成了移动执法系统、高空视频监测系统、VOCs监测系统、3D可视激光雷达监测系统、车载在线颗粒物质谱仪,为严肃执法提供了科技支撑。

、增强责任意识,积极履职尽责

按照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环保工作任务,一年来,自己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勇于担当搞服务,严格执法促管理,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中心城区综合污染指数7.64,排全省第7名。全力推进建成区“煤改气、煤改电”,完成66436户,完成率达104%。中心城区置换散煤1.2万吨,取缔620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5家钢铁、19家焦化企业完成提标改造,4家电厂7台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59VOCs企业完成治理。整治“散乱污”企业535家,处置率达100%。出台强化扬尘治理7条措施,对盐池周边200平米进行苫盖。大力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发布预警17次,调度令12次,对106家建筑工地实施停工,219家企业实行错峰生产,机动车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SO2PM2.5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气明显减少。

(二)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优良断面水质达标率54.55%,高出考核目标50%;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45.45%,达到考核要求。推进省级以上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4个园区中,3个完成建设,1个在建。307家加油站完成地下油罐更新改造。扣缴生态补偿金4390万元。率先在汾河运城段规划建设14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受到楼阳生省长的肯定和表扬。

(三)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编制完成工作方案、监测调查方案、行动计划并分解实施。确定2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芮城县1800亩农田土壤修复治理项目有力推进,2个试点项目进展明显。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完成了方案起草,正在根据环保部和发改委新《技术指南》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

(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交办案件查处到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环保督察组向我市交办案件61557件案件全部查处到位,办结率100%

(五)强化应急处置,严格督查问责。新绛县“1.18”交通事故粗苯泄漏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认真开展应急处置,避免和防范了一起跨省界重大水污染事故,赢得了环保部、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先后7次组织专项督察,下达督办通知36件,通报5起,7次集中约谈对问题突出的县市和市直部门。根据省里量化问责规定,增加了37款追责情形,全市共问责517人次,其中,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109人。

(六)环保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完成了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初稿,为火电、造纸等重点行业99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

三、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自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增强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积极配合人大监督,尽心尽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环保诉求。

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在2件建议办理中,对重点问题进行亲自办理,一般问题加强督办,代表满意率达100%。二是着力抓好环境信访工作。坚持环保为民,不断创新环保信访工作思路、方法,强化督办、提高效率,全年办理群众举报案件1122 件,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全省第一,受到省环保厅通报表彰。三是积极参加市人大相关活动。站在对人民负责,自觉接受监督的高度积极履职尽责,环保专题询问启动后,多次研究询问提纲,负责地回答代表问询意见。审议意见转达书下达后,及时召开会议,逐条研究市人大提出5个方面、12个问题及4条建议,初步形成了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和整改落实方案。

2018年,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全省环保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四项约束性指标任务,推动全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住房保障与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陈汪利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打造人民满意政府机关

2017年,住建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公平公正,为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一是强化法制教育。制定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培训,积极开展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班子成员带头,全局掀起普法学习热潮。《山西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住建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深入贯彻实施,我市首部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运城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完成初稿送相关部门审核。二是加强制度约束。全面公示权责清单。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继续进行规范。权力清单以外,坚决做到不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责任清单以内,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懒政怠政和为政不为。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和服务功能,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加大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宣传报道力度,让人民群众走近住建、了解住建。一把手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让权力运行在法治轨道上。三是严格执法监督。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新模式,依法组织实施住建领域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安全三年提升行动、绿色建筑行动和突出问题、关键环节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行业秩序进一步规范。四是推进体制改革。市本级和新绛县智慧城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中心城市、河津、平陆、夏县、芮城已完成城市执法机构综合设置,夏县、平陆、稷山、万荣、芮城、垣曲、新绛实现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包括中心城市在内的11个县市统一了城管制式服装和标志标示,全市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二、狠抓工作落实,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一年来,住建局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全面贯彻人大决议,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主要有: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抓全盘、抓推进。全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保障性住房建设、小街小巷改造民生工程等各项重点任务圆满完成年度要求,新建改造城市道路134.1公里;新建改造水气热、污水、雨水等各类市政管网674.7公里;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740.6万平方米;新增建成区园林绿化面积110.46万平方米;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6835套,基本建成12838套,公租房分配4607套;全市小街小巷完成改造415条;全市房地产新开工面积357.7万平方米,竣工320.4万平方米,实现销售118.8亿元;积极扶持本地建筑业企业发展,实现产值139亿元、同比增长8.9%;增加值107亿元,同比增长6%,圆满完成省政府考核指标要求。二是突出中心城区引领带动。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以“大运城”建设为总抓手,着力推动中心城区建设发展,同蒲铁路以南13条供热支线扩网工程陆续实施,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河东街延长线、盐湖大道、圣惠北路、市农展馆绿化提升改造全面完工,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带加强补种补栽,新增园林绿化面积12.23万平方米;大力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二期工程、河东西街延长线、市体育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三是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为有效破解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难题,在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经组织前期深入调研,起草了《关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面对棚改工作对配套支持政策的迫切需要和相关具体条款涉及多方、沟通协调工作量大、本市没有可借鉴经验的现实问题,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切实加大协调工作组织领导力度,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执行,实现了工作创新,弥补了政策空白,极大地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人民北路项目全面复工,四个片区项目顺利启动实施。同时,我局还组建成立市建投公司作为市本级住建投资建设项目融资平台,截至目前,累计为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授信额度16.08亿元,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牵头城乡建设领域信访问题源头化解专项行动,全力协调督促县(市、区、开发区)住建、规划、国土等各相关部门,累计排查化解信访案件943件,积极回应、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力保障了城乡建设领域和谐稳定。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春节期间积极响应“古中国、大运城”民俗文化旅游年活动安排,全体参与人员以“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勇夺胜利”的士气压倒风雪严寒天气等一切不利因素,倒排工期,加班加点,严格确保按时按点亮灯,以公园广场、主要街道、临街建筑为重点,以全新的思路、全新的视角,倾力打造了一场高规格、上水平、中国范、河东味的视觉盛宴,获得市民群众广泛赞誉。

三、自觉接受监督,凝心聚力推动住建事业发展

2017年,市人大领导和有关代表不辞辛苦,多次到我局就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组织开展环保专题询问,深入基层细致调研,并对我局2017年预算资金管理使用以及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重点工作进行实地考察。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我们周密部署安排,全力配合检查,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相关活动,如实汇报工作,认真吸纳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反馈问题,我们立行立改,坚决做好贯彻落实。对人大代表建议,第一时间立项登记、第一时间归口办理,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督促。截至目前,市人大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我局收到的34件代表建议已经全部办理完毕,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我们相信,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住建系统干部职工团结奋进,努力拼搏,一定能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大运城”建设再立新功,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晋学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和局党组一班人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战略部署和“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总要求,严格贯彻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人大决议,依法履职,狠抓落实,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2017年我局先后荣获了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市干部驻村帮扶领导组“帮扶工作模范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和“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连续四季度被市政府政务大厅评为“行政审批红旗窗口”。

一、严格贯彻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着执行法律5部、法规70部、规章22部的行政管理职责。我们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贯彻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规定,坚持讲政治、讲认真、讲程序、讲公开、讲法规,认真履行行政监管、业务指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职责,依法依规做好农村公路、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等建设管理,推动交通运输科学规范有序运行。特别是从班子自身做起,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了班子集体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切实规范了行政决策行为。2017年全系统向局纪检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18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17年取消、承接了2项行政职权事项,我局现有行政职权事项136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99项、行政强制12项、其他权力7项。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精简了91项前置申请材料。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许可流程进一步简化。全年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5548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查处路政案件166件、运输市场违法违规案件1087件。加强公路“三乱”治理,全系统未发生一起“三乱”行为。

二、坚决执行人大决议,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人大决议决定,在人大有力监督指导下,认真扎实抓好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在交通扶贫攻坚方面,完成5个贫困县农村公路改造580公里,建制村通硬化路达100%,超过省扶贫办下达的95%指标要求;完成夏县、垣曲、闻喜、平陆建制村通客车39个,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分别达100%100%100%99.11%,超过省扶贫办下达的89.6%指标要求。在“四好农村路”建设方面,完成投资102668万元,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907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81.4公里,占市政府目标198公里、337公里的458%142.8%;完成3座危桥改造;实施63个建制村通客车,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10个目标任务。在沿黄扶贫旅游公路方面,认真做好项目协调、规划等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了规划编制。在城市客运管理方面,在省、市没有下达新增公交任务的情况下,自加压力,新增新能源公交74辆;新增公交线路380公里,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30公里目标任务;开通了运城至夏县、临猗城际公交,建成运营了智能公交系统和“全国交通一卡通”;推进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170个网点全部建成运营;许可了3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开通了95128出租车电召平台,更新清洁能源出租车627辆。在安全生产方面,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系统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实现了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在交通体制改革方面,积极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局下属4个企业政企脱钩。在招商引资方面,积极争取项目,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5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在党的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保持了行业风清气正。

三、认真办理代表建议,重点领域问题有力落实

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尽心尽责,全力抓好落实。2017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2件,主要涉及“四好农村路”建设、城市公交、出租、道路运输等领域。局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将每件建议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坚持“开门办理”,深入基层、一线抓好每项建议落实,并同人大代表联系沟通、主动面商,12件建议全部圆满办结,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人大代表满意率100%。同时,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共收到来信来访117件(市政府12345热线转交8件、市信访局转交7件、局长信箱网民诉求49件、网络在线留言事项53件),认真调查落实,全部完成办结,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四、积极参加人大活动,人大意识得到切实增强

坚持从自身做起,从班子做起,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人大意识,服从人大监督安排,积极参加人大会议和人大组织的学习、座谈、调研、检查、述职等相关活动,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同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为促进交通工作提供了积极保证。2017317日,陪同李凡狮、曹来成等人大代表对城市公交运营、公共自行车建设情况进行调研;322日至325日,列席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712日,陪同安雅文主任等相关领导和人大代表实地调研公共自行车运营情况,根据市人大领导要求,严格抓好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效提升了服务水平;721日,就交通行业精准扶贫工作同李凡狮、曹来成等人大代表进行座谈沟通;82日,代表班子向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孙建平一行进行了年中述职,今年129日再次进行了年终述职。通过参加人大各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有力推动了交通运输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我和局党组一班人继续团结带领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战略部署和“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为促进运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水务局局长  靳虎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2017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一)加强领导,法治基础工作不断完善。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并完善了水务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加大执法人员配备力度。对我市成立水利部门46年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编写了《水法律法规汇编》《市水务局执法依据汇编》等执法书籍。同时,聘请了2名法律顾问,为正确贯彻实施水法律法规提供了保障。

(二)广泛宣传,营造依法治水良好氛围。我们不断创新形式、拓展方式,以“3.22世界水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了大型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在全市营造了节水、护水、用水的浓厚氛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开展教育,依法行政能力逐步提高。2017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两次,组织全体人员参加法治在线学法、用法考试和业务知识培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强化执法,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投资20余万元,配备了执法公务车、记录仪等专业执法工具。组织开展了全市河湖执法专项行动、中心城区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等,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共下达“执法督办卡”21份、“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44份、“水行政处罚书”16份,严厉打击了各种水事违法犯罪活动,开创了我市依法治水的新局面。

(五)抓住关键,“一法一条例”全面贯彻实施。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一法一条例”,逐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

二、人大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涑水河、汾河河道整治及环境改善情况

涑水河、汾河河道治理和环境改善列入2017年人大监督的重点,对于市人大的决议和有关监督工作安排,我们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一件一件抓落实。

1、涑水河重点段河道治理工程稳步推进。涑水河治理工程是近年来我们持续推进的一项重点项目。工程总投资4.9亿元,2017年投资1.2亿元,治理河道18.6公里。经过治理的涑水河,岸线整齐,堤防稳固,环境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

2、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获批并启动立法保护工作。针对涑水河多年断流,河流污染严重,流域水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的实际,我局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2017816日,省政府正式批复,规划总投资236.1亿元。12月上旬,经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批准,涑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全面启动。目前,已进入立法调研和编写初稿阶段。

3、积极推进汾河流域生态修复。编制印发了《运城市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全年共启动45项工程,其中水利项目3项,截至目前,汾河新绛新纺段、河津杨村段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汾河干流稷山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2017年完成年度投资计划,预计2018年全部完工。

(二)“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市人大对我市全面推进“河长制”的工作要求,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主要做到了“四到位”:

1、工作方案落实到位。市、县、乡三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已全部制定并出台。

2、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主要河流共设立分级分段河长1358人。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河长制工作机构,落实了工作经费、办公场所,购置了办公设备。

3、配套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印发了运城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市级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县、乡两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六项制度已全部出台。市、县、乡、村各级河长巡河超过3000人次,受理投诉电话200多人次。

4、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2017年组织市直成员单位开展了三次工作督察,召开工作推进会40多次,各级河长检查工作超过700余人次。省河长办充分肯定了我市的工作,打了98分,达到优秀等次,通过验收。

三、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

我局历来十分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办好建议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部门形象,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来抓。2017年我局办理人大建议8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办理结果均为满意。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件(次),已全部办理完结。受理网上留言6件,已全部办结。针对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我们主要抓好“三个确保”:一是归口办理,明确职责,确保建议办理的时效性;二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保建议办理的质量;三是突出重点,尽早谋划,确保解决重大问题。

为加大群众信访接待和处置力度,畅通信访渠道,有效解决群众诉求,我们成立了信访接待室,抽调4名高素质的干部负责,并且由局班子成员带班,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受到了来访群众的普遍好评。

四、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情况

2017年,我局积极参加市人大相关活动,6月初参与了全市执法行动启动仪式,并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6月上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对涑水河治理工程建设情况、汾河运城段4县(市)的河道综合整治情况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题调研。9月中旬,参与涑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立法调研,为推进我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2018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工作,锐意改革,团结带领全市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辱新使命,迈向新征程,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李尧林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市农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为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出台了《运城市农业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等活动。重点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法制宣传,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利用运城市农业信息网和阳光农廉网,设置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台,为农民朋友解答农业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通过学习宣传,极大提高了服务对象以及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农业系统职工干部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二是全面推进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进一步修定完善了《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文明执法制度》、《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网上行政审批八项工作制度》等制度,聘请了专职律师,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录入工作,共录入执法人员库103人,抽查对象库录1770个单位,推进市县两级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省农业厅组织优秀案卷评审活动中,我市参加展评的案卷全部被评为省级优秀案卷,其中有1个案卷推荐参加了农业部优秀案卷评查。三是扎实推进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印发了2017年运城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开展了春秋季农资打假、农药种子专项检查等4次专项治理行动。全年共检查农资经营门店、农资仓库近2000余个(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农资案件82件,重大案件查处率100%,罚没款总金额70多万元。

二、人大决议贯彻执行情况

紧紧围绕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任务,我们狠抓任务落实,农业农村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向好。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9992元,增长6.7%,超省考核任务0.7个百分点。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完成227.9亿元,增长3.4%,超考核任务0.4个百分点。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四化一改”。一是坚定不移调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全年完成耕地质量提升540万亩,实施部省粮食绿色高产创建项目15万亩,实施旱作小麦技术推广项目30万亩,全市粮食总产30.9亿公斤。重点实施了设施蔬菜提质增效、露地特色蔬菜开发、蔬菜标准园创建、蔬菜集约化育苗提升、蔬菜产地冷链物流建设“五大工程”,蔬菜总产达到515万吨,各类鲜菇产量6000万公斤。二是加大力度建平台,推进农业市场化。启动了高标准、综合性市级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的选址、立项和规划设计工作。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和水平,全市500万元以上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完成270.36亿元,同比增长12.4%,超考核任务5.2个百分点。全年完成招商引资1.2亿元。三是强化监管保质量、推进农业标准化。完成“三品”认证产品72个,超任务45个的60%;新发展“三品”面积36万亩,超任务32万亩的12.5%;完成了“夏县西瓜”和“运城苹果”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超任务100%。新绛县被命名为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四是培育骨干强主体,推进农业组织化。全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79家,超400家目标任务的1.7倍;新发展家庭农场196家,超100家任务的96%。全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万人。五是深化改革激活力,培育农业新动能。全市13个县(市、区)农村土地确权数据库已全部顺利汇交到农业部,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落实省、市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5000万元,积极推进集体经济“破零”工程,实现了全市无集体经济收入村全部“破零”。

三、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情况

市农委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在改进政府工作、推动科学决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建议办理的规范性。一是严格程序,有序推进。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下发了《运城市农委关于做好代表建议答复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业务科室具体办”的工作制度,有效地保证了建议的办理质量。二是把握实质,注重实效。着眼建议的深层次要求,进行深入研究。对建议中提出的问题、意见,认真开展专题调研,具体研究办理办法,保证了建议答复的质量和效果。三是全程跟踪,及时督办。对未按进度和要求办理的及时进行督办;对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委领导亲自出面协调,确保建议办理顺利进行。四是狠抓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强化高位推动,实行领导干部包案,注重案件依法办结;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落实排查制度,加大化解力度,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2017年收到的18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按期办结,满意率为100%全年无重大信访案件发生。

四、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情况

市农委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所有会议、座谈和调研活动,并加强同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的联络。对于人大的所有活动,市农委均能认真学习精神,深刻领会实质,及时组织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强化组织建设,落实工作责任。特别是去6月份配合市人大开展了现代农业发展专题调研,形成了一份针对性较强的调研报告,得到了市委刘志宏书记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人大决议及各项法律法规,以建设现代农业强市为目标,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三大体系构建提升,扎实推进农民大幅增收,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动我市在现代农业强市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向市人大、向全市270万农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林业局局长 李建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2017年市林业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林业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法治林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积极开展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加强林业法治建设,提高群众保护林业生态法律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的新理念,我们经常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乱砍滥伐森林资源、非法征占用林地、森林防火、湿地和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专项宣传活动,强化林业管理和执法职能;充分利用宪法宣传日、爱鸟周等各种有利时机,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广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林业法律意识。

(二)注重法治林业管理。所有的业务工作纳入制度管理、规章管理、法治管理,坚决做到项目安排合理、资金使用安全、人员调度有方。实行重大决策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咨询机制,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三)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加强对森林公安、林政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检疫、行政审批等执法机构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7年,我们组织了全局干部职工林业系统“七五普法”学习和考试。

(四)始终坚持依法治林。坚决依法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代号“2017利剑行动”、“双百双打”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办理各类林业案件100余起;严格自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征占用林地审批;加强林业环保工作,开展 “绿盾2017”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下发了《运城市林业局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设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运城市林业局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二、人大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市委的重大决策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我都高度重视,在执行过程中从不打折扣,并按照要求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一年来,按照 “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体要求,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2017年全年造林任务全面完成

12017年,省、市下达我市营造林任务12.0254万亩,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重要水源地治理工程、交通沿线荒山绿化工程等,年终已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2、启动南山生态绿化修复工作,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完成常平以西高速路通道绿化向东延伸1500亩,西姚以西义同荒滩建成皂荚示范园1600亩,常平高速口造型景观绿化174亩,南山生态修复初见成效。

(二)2017年两项林业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1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国有林场人员经费已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三定”工作已全面落实到位;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完成永久性公益林面积划定落界工作,全市落界面积117901.88公顷;出台了落实国有林场改革的相关工作要点和配套办法、制度。

22017年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组建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76个,并完成了2.5万亩的造林任务;全市公益林投保面积266.02万亩,共签单保费479.05万元。《山西省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

(三)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1、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2017年全市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起,未发生较大或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

2、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2017年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面积615万亩,监测覆盖率100%,无公害防治面积56.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9.49%,没有发生林业灾害。

3、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全面加强禽流感等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巡护、监测,确保监测信息24小时畅通,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布控,全年没有出现疫情。

(四)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作
    制定多项措施,大力推进扶贫工作。2017年,我们全力实施产业扶贫“五个一批”,5个贫困县共组建扶贫专业合作社76个,吸纳贫困户1735户,涉及贫困人员5800余人,共完成2.5万亩生态治理任务,参与生态治理的贫困社员人均收入达4000余元;共聘用贫困管护人员994人,占护林员总数的62%,贫困护林员年均收入8000元左右,用于管护人员的资金为795万元,可带动2200余人脱贫,通过一系列的扶贫措施,让广大贫困群众在参与造林管林、管林护林、产业发展中达到了增收致富的目标。

三、代表建议和群众来访的办理情况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经常倾听代表意见”是我任职以来一贯坚持的宗旨。日常工作期间能主动与各位代表积极联系,听取他们对林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对于各位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我们都召开班子会议进行认真研究,针对议案建议起草答复内容,明确具体答复人及答复措施。对马上能解决的问题,我们都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对一些因政策层面等原因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都亲自向代表进行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2017年,共接到市人大建议2份,一份是关于申建德代表 “关于盐碱地改良的建议”,我安排王亚东总工亲自答复,相关科室与代表电话联系三次,面对面座谈两次,申建德代表对我们的答复非常满意;一份是席娟娟代表“关于发展我市食用菌的建议”,我安排邢富生副局亲自答复,相关科室多次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两次,面对面与代表座谈一次,解决了代表心中的疑惑,代表对我们的答复非常满意。

四、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情况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克己奉公,履职尽责,这是我工作的信条和核心。市人大的各项活动都是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因此对于市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要求一把手参加的,我都能积极的参加,并根据人大的安排,提出本部门合理化的建议。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贯彻林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参加人大的各项活动,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林业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我们将诚恳接受,保质保量的完成好各项林业工作,为建设大运城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商务局局长 李志民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我与商务局干部职工,按照“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体要求,把贯彻法律法规贯穿履职全过程,对人大决议认真学习、坚决执行,对代表建议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对人大活动认真对待,积极参与,把个人职务行为和部门行政行为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商务事业发展稳中有进,成效明显。

一、加强学习,始终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履行市商务局担负的6部法律、6部法规、49部规章的法定职责。在商务工作中弘扬法律精神、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法律学习。局党组制订了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印发了《法律学习通知》和《“七五”普法规划》。12.4宪法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拍摄了法治微电影《回归》。

二是严格行政审批。认真履行行政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外资企业设立、酒类批发、出国劳务等行政审批事项共受119件,办结率100%

三是规范商务执法。市商务行政执法队已经完成组建,  6名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组织或参加了单用途预付卡、成品油市场、汽车销售对标、打击取缔“三黑”加油站(点)等专项行动。

二、认真履职,全面执行人大决议

市人大四届二次会议通过的《运城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运城市政府工作报告》等决议中,安排部署商务部门的工作任务,我们主动进位、自觉担当、履职尽责、务求实效。

一是主要经济指标回稳向好。外贸进出口总额超出预期。全市进出口总值完90.82亿元,同比增长12.5%,增幅高于全省6.9个百分点,总量位居全省第二。出口总值25.6亿元,同比增长19.4%,增幅高于全省14.1个百分点,总量位居全省第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752.8亿元,同比增长6.8%,与全省增幅持平,总量位居全省第二。招商引资位居全省前列。全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266项,总投资1729.7亿元。落地项目278个,全省排名第二;开工项目287个,全省排名第一;到位资金468.03亿元,全省排名第二;签约项目当年到位资金180.43亿元,全省排名第二。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势头良好。各省级开发区入园企业个数4699个,经营收入1623.7亿元,投资强度达到230.9万元/亩,实际利用省外直接107.01亿元,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16.5亿元。

二是商务工作卓有成效。开发区改革全省领先。5个省级开发区和25个产业园区整合为15个开发区。省政府已批复同意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湖工业园区2个扩区和闻喜、永济、河津3个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开发区设立和扩区全省第一,先后5次受到省级表扬,在全省开发区座谈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招商引资精准务实。制定了5个招商引资政策性文件,策划包装项目264个,总投资1864.67亿元。举办四场“运商运才”回乡创业创新活动和两场现场观摩会。市委书记、市长参加了天津、北京、合肥、广州等招商活动。外经外贸创新发展。全力推动开放发展,率先实行“三证合一”。积极参与“山西品牌丝路行”活动,独立组织了山西品牌丝路行(德国法兰克福站)活动,受到了省政府通报表彰。内贸市场繁荣稳定。加大促销力度,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精准助推电商扶贫。加强市场体系和商贸物流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业水平和净化市场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三、改进作风,及时办结代表建议

一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2017年,共受理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其中:涉及电子商务领域3件、二手车经营领域1件。对人大代表建议,我们高度重视,通过走访、面谈的方式,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进行专题研究,明确领导,分解责任,推动落实。对于有关电子商务的三个建议,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了《运城市电子商务扶贫行动方案》和《运城市2017年电子商务扶贫行动计划》。组织了1000余人的电商扶贫培训。支持6个企业8个项目申报了2017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扎实推进垣曲县、万荣县两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深化与龙头电商企业合作,与阿里集团、京东集团合作建成12个县级电商服务中心、42个乡镇电商服务站。万荣县荣获山西唯一的2017年度“互联网+农业”全国十大标杆县域,王显村被阿里巴巴评为电子商务淘宝村。针对二手车执照发票问题,按照《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纳税人领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报送资料的通知》精神,给予了说明性答复。

二是积极回应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政务公开,先后办理了省委、市委民意社情办、省商务厅、市政府12345市民热线等督办事项9件,圆满完成了省、市政府推进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信访局交办的原商业局家属院棚改拆迁上访给予了妥善处理。对南风广场今日商城投资人员的群众来信进行了当面答复处理。

四、高度重视,积极参加人大活动

2017223日列席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8月份接受了市人大半年任期监督检查,参加了市人大组织赴临猗丰喜集团、闻喜建龙集团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1013日接受了市人大的环保督察,1228日参加了市人大召开的全市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题询问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回首过去一年,是负重奋进的一年、是收获满满的一年。我们深知,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我一定要以本次述职为契机,以饱满的热情干事创业,以顽强的毅力攻坚克难,以务实的作风推动发展,在“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的进程中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文化局局长 黄勋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加强政治学习、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我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书记骆惠宁在运城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努力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中,精心组织学习研讨,着力进行深度思考,先后撰写研讨材料4篇,辅导专题党课2次,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治国理政思想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思想、理论、政治素养。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我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面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4次,与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46人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方面,我努力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成效上抓实。特别是2017年国家先后出台了《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等,我们及时组织培训学习,让全市的文化工作者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认真履职尽责、贯彻执行人大决议情况

一是免费送戏下乡超额完成任务。“免费送戏下2000场”是今年我市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市16个专业团体、6个民营剧团共送戏下乡演出2877场,惠及基层群众200万人次。我市的演出场次远远超过了省厅和市政府确定的惠民演出任务。我市的免费送戏下乡活动被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作为典型在全省推广,并于20174月在我市召开了“山西省免费送戏下乡一万场”现场会。

二是首届山西艺术节硕果累累。我市积极组织参加首届山西艺术节,并在艺术节期间举办了运城文化艺术周活动。进行了以“厚道运城”为主题的文化成果展,通过图片、实物、视频等方式,展示了运城文化近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在艺术节评奖活动中,我市勇夺七项集体奖和两项个人奖。由于我局组织工作到位,被首届山西艺术节组委会评为“优秀组织奖”。可以说,运城文化在省城太原大放异彩,取得圆满成功。

三是“五个精品运城”工程初见成效。2017年,我们提出打造歌舞运城、戏剧运城、书香运城、水墨运城和国宝运城等“五个精品运城”工程,先后启动了一系列精品创作。蒲剧电影《山村母亲》先后获得首届中国戏曲电影展“十佳优秀戏曲片奖”和第31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戏曲片提名奖”。小梅花版《西厢记》,赴北京为党的十九大献礼演出。《枣儿谣》多次应邀赴并、赴京演出,并被排成了电影。我们启动了“河东文化系列丛书”编创工作。其中《五千年文明看运城》、《河东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本书已正式印刷出版,《尧舜禹史话》、《修齐治平—河东家风传略》、《河东文化与成语故事》初稿已完成,并交出版社审稿。

四是群众文化活动层出不穷。我们依托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等文化阵地,开展了广场舞晚会、春节晚会、“群星耀三晋 新风进万家”巡演活动、文化“六进”等惠民活动,特别是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了“我有拿手戏”群众文艺大展演和“我是舞王”广场舞大赛两项全市性的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先后组织村级选拔、乡镇初赛、县级复赛、市级决赛等,基层演出上万场,直接受益群众 200余万人,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精彩纷呈,基本做到了天天有文化活动、处处有文化氛围,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五是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我们致力于发展主导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打造文化品牌,着眼于名企、名园、名节、名会、名品、名牌建设,文化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根据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们确定了永济市东开张村、新绛县光村等五个村为我市首批文化产业村,进行了重点扶持。我们组织举办了“创意运城”文创产品设计大赛,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共征集作品450余件,获奖作品在运城市水墨河东美术馆进行了集中展览。

六是非遗保护传承再立新功。们着力在非遗项目申报上下功夫,提出“考古不足非遗补”。2017年我市新增省级非遗项目40项,目前我市国家级非遗26项和省级非遗154项,均为全省最多。我们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市级非遗传习所的申报命名工作,共命名 “河东花灯传习所”等1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同时,开展了《河东国宝》书籍资料收集、整理和编辑工作。

七是广电出版事业贡献突出。2017年,我们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安全播出和宣传任务。同时,开展了农村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和中央无线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等惠民工程,让老百姓真正享受文化发展成果。由于工作突出,我局先后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评为全国农家书屋建设先进集体和全国基层广播影视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被省广电局评为党的十九大安全保障突出贡献集体。

三、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7份人大建议,我们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制定了办理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员,通过积极与代表进行沟通联系,听取代表的意见,所有人大建议全部在上半年按时给予了答复,答复率为100%,代表满意率为100%

四、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情况

2017年,我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凡是要求我参加的,我都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我都严格履行了请假手续。

2018年,我将继续带领市文化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按照市委提出的“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在“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的工作实践中,打好文化牌,干好文化事,创好文化业,努力实现文化品牌大而强、文化事业大而强、文化产业大而强,体现我们的文化担当、文化作为、文化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叶新龙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市卫生计生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以新时期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上下同心、务实苦干,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深入贯彻法律法规,法治卫生建设成效卓著

市卫生计生委承担着11部法律、39部法规和136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各项卫生计生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委领导班子全年集体研究法治建设4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做到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拍摄了《医患之殇》法治微电影,累计点击率达401.6万,获全省微电影一等奖;开展了“7.11世界人口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普法宣传活动;在《健康运城周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连续刊登了13个县(市、区)卫生计生局长撰写的普法文章。三是从严抓好公正执法。依法组织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专项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案件查处率和罚没金额蝉联全省之冠。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遵守《运城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和《国家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从严审批医疗机构设置。贯彻“放管服效”改革精神,取消或者部分取消行政许可项目4,下放行政许可项目10,调整了行政许可项目5项。

二、认真贯彻人大决议,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年来,市卫计委紧紧围绕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医药法》宣传贯彻等人大决议事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一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改革模式、药品采购制度、人事薪酬制度等方面多点突破,市卫生计生委体改科被授予“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市皮肤病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先后改制完成,市眼科医院改制工作进展顺利。县乡医疗机构一体化改革全面覆盖,13个县(市、区)医疗集团全部挂牌成立,初步实现“六统一”管理。盐湖区在全国、全省医改推进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形成了“盐湖模式”。家庭医生签约扎实开展,普通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达62.95%二是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获得新进展。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市儿童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主体完工。支持社会力量办医,市第一医院建成并投入试运营。临猗县嵋阳镇和永济市城北社区成功创建“全国百佳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和“全国百佳优质服务示范社区服务中心”。狠抓《中医药法》实施机遇,制定了《运城市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运城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和市级名中医师承工作,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三是计生和妇幼家庭健康服务实现新提升。基层卫生计生融合发展任务顺利完成,全面两孩政策稳妥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扎实推进,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生殖健康管理工程成效卓著,市卫计委荣获全国百姓生殖健康促进工程先进单位。四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迈出新步伐。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50元,艾滋病、结核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综合防治水平持续提高。在运城召开了全省严重精神卫生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现场会。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规范管理率、服药率位列全省第一。五是各项惠民政策实施收获新成果。6余名群众享受了免费产前筛查和“两癌”筛查。63426名计生家庭办理了以外伤害保险,计生特殊家庭绿色就医通道实现了二级以上医院全覆盖。

三、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人大意识持续提高

2017年,市卫计委共承接市人大提案6件,其中重点提案1件。在所有提案办理中,严格做到“领导签批、提案答复、与委员见面沟通”等三个到位,代表满意率达100%。在承接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办理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做到批转及时、调查从实、办结限时,最大限度的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2017年,市卫计委共承办12345热线交办事项31个,12320热线交办事项66个,群众来信来访38人次,完结率100%

四、积极参与人大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市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全市“两会”期间,市卫生计生委均全程列席,认真履行民主权利。及时参加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重点提案交办会、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20179月、11月、12月,市人大常委会安雅文主任、杜自立副主任、张守相副主任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对我市中医院重点提案办理情况、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县乡一体化改革情况进行调研,市卫生计生委按照活动要求,妥善安排日程,保障了调研活动顺利开展。同时,配合市人大积极做好重大活动的应急救护工作,一年来,先后提供医疗保障服务3次。

2018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凝心聚力、砥砺前行,奋力谱写运城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为推进健康运城建设,实现运城振兴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审计局  任永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

(一)深入宣传和学习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审计的认知度和审计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市审计局目前承担贯彻执行法律4部,法规10部,规章制度15 部,我局坚持把宣传和学习贯彻《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加大法制建设宣传力度,在城市醒目位置摆放审计法宣传版面,法制宣传微电影《卫士情怀》受省厅委托在全省审计系统推广,并推荐至审计署;我连续三年在党校领导干部轮训班上讲课宣传审计相关法律知识,并组织法制宣传团进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讲;组织了“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和宪法日审计宣传活动。二是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学习领会审计法及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新《预算法》颁布实施后,我站在审计的角度以新预算法的十个转变为题,谈了对新预算法的理解和配合人大监督、加强审计监督的思考。近几年来的审计项目,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始终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并逐步上升,被太原特派办评为地方审计的标杆。

(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全面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建立健全了《审计业务操作规范》;起草了《运城市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办法》;起草了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相关制度和办法,《运城市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运城市党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等制度颁布实施以来,我局完成了26名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交接工作,解决的新官不理旧账、新官难理旧账的顽症。制订了《运城市审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请法律顾问对我局近两年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出具了法律顾问意见书。

(三)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不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我局不断加大对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的审计,关注部门和单位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通过结合项目特点,切实把握跟踪审计规律,认真研究工作思路和具体流程,强化审计质量和成本控制,不断提高审计效能,揭露项目建设过程中重大铺张浪费和流失损失等问题,分析评价项目建设效果,促进提高项目科学决策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挽回经济损失2.8亿元。

(四)加强审计质量控制,防范审计风险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审计署、省厅相关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审计项目审定办法》、《审计项目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和约束审计行为;在全局推行优秀审计项目评审制度,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评审,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业务水平,规避了审计风险。我局实施的财政决算审计项目被审计署评为三十个地方审计表彰项目之一,也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市级审计机关。

二、市人大决议贯彻执行情况

(一)立足查清审透原则,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报告

坚持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关注的事项作为审计重点,创新预算执行审计的组织形式,高质量的完成了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工作报告。

1、围绕“工作报告”,全面反映成果。集中优势审计资源,对开展预算执行的审计思路、重点领域等提出详尽的意见和建议。由局班子集体讨论酝酿确定审计重点和方法要求,确保班子成员人人有担子,各个科室有责任,审计组除完成规定项目还要完成自选动作,对审计成果在“工作报告”中所占比重进行量化。

2、把握审计重点,注重综合分析。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角度审视和把握审计内容,客观评价本级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分析研究预算单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形成的原因,从体制、机制、制度上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3、全面运用数据,不断提高效率。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审计的方法,通过关联、比对、分析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的业务数据,审计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发现疑点和问题,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核查,提高了审计效率和工作精准度。

(二)力促审计整改落实,提高审计成果运用水平

我们始终坚持“持续跟踪、及时督促、实事求是、分类整改”的原则,将整改落实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并建立整改台账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成效。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们通过“明确整改时限、及时书面反馈;定期跟踪督促,深入关注成效;完善报告机制,及时汇报进展;强化整改措施,堵塞侥幸拖延;明确责任主体,公开整改结果”五项举措有效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

三、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我局承办李凡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公益彩票收支项目进行审计”的建议,局党组召开会议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抓好意见建议的督办和落实工作,组织业务骨干,强力推进建议办理,把办理工作与促进审计工作结合起来,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确保代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落实。为提升办理效率,分管领导和审计组与人大代表实现办前主动见面拜访,吃透建议的初衷和目的;办中多次见面磋商,沟通审计进度和征求意见;办后及时见面反馈,力争达成共识和满意。该建议的办理情况得到了人大代表“非常满意”的答复。

四、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情况

(一)积极参加人大学习,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在新预算法下开展好财政审计工作,关系到审计能否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利用市人大举办培训班的机会,派出2名局班子成员和4名科长参加市人大举办的新预算法培训班。通过学习,深入理解了新预算法呈现的透明预算、预算平衡、规范债务、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严格预算审查监督五大重大突破,运用财政、经责、投资等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积极参与人大事项,促进人大履行监督权

在人大批复运城市城投公司发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8.4亿元的事项中,发挥审计服务功能,为人大提供政策依据,促进人大依法依规履行监督权,为我市经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毕建民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129日,我们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二级机构负责人、服务对象共70人,接受了人大年终工作监督。现就我本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目前,工商部门执行着114部国家法律(其中专业14部)、193部行政法规、124部部门规章和4部地方行政法规。2017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按照市委提出的“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体要求,紧扣全市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不断强化人大意识和法律意识,在“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的生动实践中体现了工商担当。被评为“山西省文明单位”、“市文明单位标兵”。

(一)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主体登记法律法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位居全省第一方阵。深入推进“先照后证”、简易注销、多证合一、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等多项改革措施,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全市创新创业热情持续高涨。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268313户,同比增长20.61%,总量和增速保持全省领先。被国家工商总局授予“企业登记工作成绩突出窗口单位”,在全省进行了典型发言。

(二)认真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市场主体监管法律法规,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具有运城特色的新模式。多家省内外兄弟单位专程来我局学习交流,实现了双随机抽查工商业务和检查对象两个100%全覆盖。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数据条数和质量均名列全省第一,得到了省商改领导组和省工商局的通报表扬。

(三)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市场竞争监管法律法规,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成效显著。全年查办违法案件440起,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代表省局接受了总局验收,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代表山西省接受过国务院专项督查组检查,都得到充分肯定。为龙榜企业保驾护航,远赴山东为“大运”集团开展维权行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合同、商标、广告监管,开展了农资、成品油、二手车等市场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超限超载、学校周边、扫黄打非、环境保护等10余项专项治理,均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市场交易监管法律法规,全市消费环境明显改善。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市委常委陈杰副市长和人大张守相副主任亲临现场,指导工作。继续推进“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工程,受理消费者咨询5万余起,申诉举报183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1.86万元。

(五)认真执行《商标法》、《担保法》等涉企服务法律法规,服务经济发展上实现了新作为。制定实施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品牌建设,推进“凤还巢”计划,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开辟服务“三个发展计划”绿色通道,助推多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在我市落地生根;积极推进品牌战略,注册商标、驰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连续多年全省领先;发挥股权、商标权质押和动产抵押登记职能,帮助企业盘活资产179亿元。全市182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稳步推进,被总局评为“推进非公党建工作表现突出单位”,我市侯占平同志作为全省非公领域党代表参加了十九大。

(六)认真执行《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法治工商建设。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开展了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民法总则、依法行政、宪法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策划制作了法制宣传微电影《梦魇》,广受社会好评;开展了商事登记改革、民法、消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了干部监管执法水平;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了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会审制度,促进了执法规范;加强了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有效排解了矛盾纠纷、化解了执法风险。

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做了以下两项工作。一是继续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完成了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连年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在配合金融部门做好商标权质押登记工作方面。通过积极向国家工商总局争取支持政策,我市获得了总局直接授权的商标权质押登记点,全国只批了25家,全省就运城一家,去年通过商标权质押登记为企业融资近2亿。

三、办理代表建议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去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份,即苏艳艳代表提出的第1139号“关于对我市人造板材市场进行不定期的抽检”的建议。我局迅速制定抽检计划,并通过重庆市计量检测研究所对我市的人造板材、地板、涂料、壁纸四类共24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专项抽检。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依法履职,严肃处理。

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去年我局共接待来信、来访53件次,市信访局交办事项1件,均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四、参加人大活动情况

一是积极列席市人大四届二次、三次全会,主动参与人大工作。二是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环保治理专题询问会议,主动接受监督。三是根据2017年市人大工作要点安排,开展了流通领域文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文物市场秩序,加强了文物保护。6月份,接受了市人大对贯彻文物保护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去年以来,我们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人大意识,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法制思维,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开创新时代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大运城”作出我们工商部门应有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国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思想、作风建设,积极响应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大质量提升助推大运城建设”工作主线,认真履职,依法行政。质监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质量强市深入推进,标准化改革实现“四个全省率先”,质量基础得到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扶贫工作受到全市表彰。

一、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质监领域的一个突出特点是法律法规多、专业技术性强,市质监局承担执行法律6部,法规23部,部门规章81部。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首要位置来抓。

(一)深化法制教育,推进依法行政

我们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成效明显的法制教育活动。一是带头学法用法。作为一名质监新兵,我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专门建立了法律业务学习笔记本,带着问题学,深入实践学。认真学习了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很好的法制基础。二是开设法律法规《科长讲座》。由各业务科室的负责人结合当前形势和工作实际向全局干部职工解读质监法律法规。全年举办讲座8次,每次我都坚持参加,认真作笔记,和大家一起学习讨论。三是开展全系统的法律法规培训。全年组织各县(市)、开发区的质监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四次,参加培训人员800余人次。分别对《特种设备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主要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宣贯。四是统筹学习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先后购进《民法总则》《安全生产法》单行本各100本,《宪法》200本、新修订的《标准化法》500本,印制了《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五是制作宣传版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11月份,市局制作了20块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宣传版面,下发给各分局、县局,要求悬挂于显著位置,时时警醒干部职工遵规守纪,依法行政。六是组织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干部职工以100%的合格率全部通过考试。七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瀛航律师事务所王永生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对我局的行政执法及其他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解答,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签订的重要合同进行法律把关。八是依法规范案审工作。对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的权限和责任进行了细致明确的划分。同时严格执行案审会制度,由我担任案审委员会主任,各业务科长担任案审委员,加强对案件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工作,坚持每起案件必须经过集体审核通过方可进行行政处罚。

(二)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法制宣传

一是积极推动质监相关法律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活动。针对企业,组织开展了电梯安装人员培训,产品质量、标准化方面法律培训,累计培训人数600余人,向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编制印发《特种设备法律知识汇总》手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导则》等相关文件5000册。二是利用公交站牌进行有效宣传。分别在国税局南站、西建天茂城东站和盐湖城西站公交站台设置质监法规宣传版面,利用群众等公交车的时间进行法制宣传。三是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1215日,我局反映电梯安全的微电影《“特”别安全》在运城电视台循环播出14次,让广大群众更直观地了解生活中的电梯知识和相关法律。四是利用宣传节点,贴近群众广泛宣传。抓住“国际标准日”、“质量月”、“认证认可日”、“依法行政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节点,走上街头、走进群众,通过发放宣传册和当面交流解答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

二、人大决议贯彻执行及参加人大活动情况

任职以来,我坚持把贯彻落实市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和安排部署作为检验质监业务工作成效的一把尺子来认真对待。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凡人大组织的会议都积极参加,凡人大组织的活动都积极参与,凡人大安排部署的工作都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运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时代要有新作为,新时代要有新举措,新时代要有新突破的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狠抓质监各项工作落实,有效地促进了质监事业健康发展。

三、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

在人大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过程中,我始终把代表和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承办工作做得好与否的唯一标准,认真研究办理,从严落实责任,及时回复代表, 切实保证了办理回复的效率和质量。

(一)高度重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的办交工作。331日,收到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苏艳艳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对公共场所使用装饰材料产生的有害气体监测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平陆县局开展装饰材料生产、销售、使用的专项整治,并由我局办公室会同平陆县局与代表及时见面沟通,答复了办理情况。苏艳艳代表同意办理结果,给予了“满意”评价。

4月份,收到省质监局关于《省政府领导对人大代表建议的批办》和《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省人大代表提出的酌情减少食品检验费用建议的回复》文件后,立即安排分管副局长组织市检验检测所进行研究办理,我认真听取了办理进展汇报,并责成副局长带领工作人员前往清真寺与省人大代表曹来成座谈,就代表们所提出的酌情减少食品检验费用建议进行了沟通交流,详细说明了食品检验检测收费情况、所执行的收费标准,以及下一步降低收费的安排打算。曹代表对我局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我们又分别与其他5名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均表示满意。

(二)高度重视对群众举报的办理和反馈工作。2017年我局共接听投诉举报电话3500余个。受理举报案件129起,涉及到质监工作的多个方面,其中举报较多的加油站类共43起、特种设备类36起、家用汽车类30起。收到举报的第一时间,我们都安排稽查分局核实情况并展开调查,目前129起案件全部调查结束并及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得到了群众的满意评价。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一年来,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我深知,这一切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要求,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新的一年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在“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的进程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强化食药安全监管

市食药局承担2部法律、6个行政法规、51个部门规章的执行落实工作。一年来,我认真履行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食品药品依法行政提升到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列入食品药品安全发展总体规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通过积极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举办“食药大讲堂”法律专题讲座等,持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把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营造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在山西省食药监局举办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中,我局代表队荣获大赛二等奖。全面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全年共查办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762起,罚没款308.28万元,移送涉刑案件9起。一年来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全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任职一年多来,我始终将“向人大报告,请代表评议”作为压实创建责任,推动创建工作的动力,盯紧目标,创新思路,继续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向纵深推进。一是全力提升创建水平。6月份的全国部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座谈会,11月份的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我市作为第三批创建示范城市的代表,两次作了书面交流。1121-22日,省食安办在运城召开全省食品安全“双安双创”现场会,我市作为全省地级市中唯一一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稷山县作为首批13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接受了省政府领导授牌表彰。二是认真落实食品监督抽检责任。积极整合市食药监、农委、质检、出入境检疫4个部门的食品检测资源,新建临猗、稷山2个区域性食品检测中心,理顺12个县(市)综合检测中心管理体制,在乡镇食药监管站和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建成食品快检室185个,全市以“1+4+2”检测机构为主体,县级综合检测中心为骨干,乡镇监管站和企业快检室为补充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框架初步搭建完成,市食品检测中心已完成274个食品检验项目认证参数。2017年,市县两级共落实食品抽检经费1678.98万元,开展食品抽样20454批次,比2016年的6750批次增长203%,食品抽检达到千人3.86份,为食品日常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稳步推进“智慧食药”平台信息化监管、远程随机监控、食品安全质量溯源、检验检测信息公示、投诉举报受理处置等方面的应用,全市21280家“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了电子档案,147家食品生产企业42大类共288个品种实现了二维码赋码,38家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实现了生鲜类食品溯源,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

三、倾心听取民声民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

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方面,2017年我局共收到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2件,全部为食品安全方面的内容。为确保办理质量,我局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采取“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领办、相关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方式进行,确定了领办领导、承办科室、配合科室、责任人。工作中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吸收他们的意见,主动上门进行面对面答复,2件建议已全部及时答复,结果均为满意。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方面,我局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明确为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办理的主责部门,实行归口管理,配齐配全硬件设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程序,切实做到了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等2381件,其中咨询建议2145件,占90%;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举报236件,占10%。共办结231件,办结率98%

四、不断增强人大意识,主动参加人大有关活动

一年来,我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自觉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分两次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认真起草《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协调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就创建工作向人大进行专题报告。积极配合常委会领导及人大代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定期汇报工作进展。以食安办、食药局名义组织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活动,都能主动邀请常委会领导及人大代表到现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食品药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牢固地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心尽责,履职担当,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全市532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体育局局长  秦爱民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确保体育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任职以来,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一法八条例”,积极参加山西省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邀请法律专家授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坚持依法治体的工作原则,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各方面重大事项决策,确保体育工作在有法必依的良性轨道上运行。持续推动体育领域“放管服效”改革,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明确体育执法行为依据,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用法律法规为体育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加大体育法治工作宣传,在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特定节日开展宣传活动的基础上,突出体育行业特点,通过体育赛事、全民健身日、体彩投注站点、拍摄微电影、微信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广泛宣体育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群众体育蓬勃开展,获得国家体育总局表彰

深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先后举办、承办了全国群众登山健身大会山西永济站第十七届五老峰登山节、第七届“武圣杯”跤王争霸赛、“我是舞王”千村百区广场舞大赛等27项市级及以上的全民健身活动,为老百姓参与健身营造氛围;全市累计建立体育类协会255个,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11214人,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向群众免费发放健身手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推广“运动处方”,为老百姓免费作科学健身指导。持续加强体育设施建设,航天公园健身步道和4个社区、5个乡镇全民健身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城区街心公园、小游园的体育设施全覆盖,完成了全市73%社区体育器材安装调试,禹都公园全民健身设施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夯实了“15分钟健身圈”基础建设,为老百姓就近就便健身提供便利条件。2017年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2013-2016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二)竞技体育成绩斐然,实现历史性重大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奥运争光计划纲要(20112020年)》,先后承办了2017年第21届全国少儿乒乓球比赛、2017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山西赛区)暨山西省游泳冠军赛、山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跆拳道、拳击资格赛,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了运城市田径、乒乓球、武术、篮球、足球等8 个项目青少年比赛,选派500余名运动员参加了山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资格赛,取得了金牌33枚的优异成绩。我市培养输送的跳水运动员李政在2017年游泳世锦赛获冠军,成为全省第一个跳水世界冠军,也是我市历史上首个世界冠军。射击运动员陈妍在2017年第一届世界青年射击锦标赛勇夺25米手枪项目季军,并与队友夺得团体冠军,在第十届亚洲射击锦标赛中,获得女子10米气手枪青年组个人冠军。进一步加大足球改革力度,颁布了《推进运城市足球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了《运城市足球中长期发展规划(20172050年)》。

(三)体育产业态势喜人,获得多项国家级荣誉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鑫度武术俱乐部挂牌“新三板”,圣天湖景区连获“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和“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殊荣,芮城县、跤王争霸赛和架桑漂流分别荣获2017年中国体育旅游目的地、精品赛事、精品线路称号。全市体彩销售总量3.5亿元,同比增长25%,位居全省第二,再创历史新高。体育馆突出公益属性,贯彻落实免费低收费政策,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建立运城体育微信公众号,弘扬传统体育文化,广泛宣传体育赛事,传播科学健身知识,传递社会正能量。

(四)二青会承办工作扎实开展,赢得了二青会圣火采集仪式承办权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争取第二届全国青运会在西侯度举行取火仪式,努力扩大运城影响力”的任务要求,在陈竹琴副市长的领导下,市体育局班子高度重视,指导芮城县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起草陈述报告,制作申办专题宣传片。4月份迎接了张复明副省长一行来运的实地考察。718日,楼阳生省长批示同意并专门提出“山西省重大活动采集圣火都应选在西侯度遗址”。目前芮城县正在与万科集团就景区规划设计进行深度合作。根据二青会筹委会安排部署,我市就承担跆拳道比赛任务成立了执委会,设立了15个工作部门,细化了部门职责,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把二青会跆拳道比赛办成高质量、高水平的体育赛事。

(五)扎实推进帮扶工作,受到市县两级肯定

遵循“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总体要求,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发挥体育职能,为扶贫村建设健身广场、篮球场、羽毛球场,资助体育健身器材,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点燃农民群众的健身热情,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活力,确保扶贫工作更加高效精准,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体育事业发展的新趋势了解不透,履职能力有待提高;面对新时代、新矛盾,对运城体育的发展谋划不够,党委政府参谋助手作用需进一步发挥;部分干部干劲闯劲不足,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需进一步提升等;这些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全面提高。

三、积极参加人大有关活动,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监督

体育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和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做好人大的视察、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是我们做好全市体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对每一条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都能做到“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立即落实”。2017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件3份,分别是市人大代表冯绿竹代表提出“关于打造健康运城、建设家门口健身圈的建议”(编号1052号),李凡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中心城区建大型体育馆的建议”(编号1161号),申建德等代表提出“关于落实市区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同、低收费开放的建议”(编号1084号)。收到办理件后,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责成专人负责办理,以最快的速度办理并进行认真回复。安排分管副局长带队对代表进行回访,以上提案的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满意。

作为班长,抓班子带队伍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依法履职尽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办理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恪尽职守,努力为全市人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体育服务,为“大运城”建设做出新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统计局局长  王平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市统计局承担着1项法律、4项条例、10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任务。2017年,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为总要求,以“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为总抓手,奋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一、严格守法执法,坚决惩治统计弄虚作假

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统计法律法规,严守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和问责制,开展多项治理活动和执法检查,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落实《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2017年统计法治建设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重要条例和文件精神,结合规定为统计专业人员和调查对象开展专项法律培训。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查办统计违法案件68个,其中处罚案件33个,警告案件35个,罚款4.81万元,有效惩治和震慑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并接受市政府督察组审核,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履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要求,聘请3名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加强统计法宣传,拍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微电影,制作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灯箱、版面,借助普法宣传月、节能宣传周、9.20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开展宪法、统计法宣传活动,展出多块专题宣传版面,向群众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宣传读本、拉册、年画8000余份、宣传手提袋10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积极推动统计法律法规纳入专项培训,在市委党校中青班干部培训中开设《统计法》课程,坚持在所有业务培训会上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中青干部和“四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统计法治意识。

二、贯彻人大决议,全面推进统计工作

市统计局把“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作为全市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人大决议要求,不断加强调查研究,剖析微观经济信息,准确研判经济走势,加强对“三个发展计划”等重点领域统计分析监测,为市委、市政府牢牢把握经济发展趋势提供扎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一)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统计体制”总体部署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精神,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制定落实中央、省“两个意见”的《实施办法》,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等相关部门联手落实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任务。

(二)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大力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改革,稳步推进GDP核算改革,深入调研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经营和县域经济发展情况,扎实开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调查,结合政府需求开展“三去一降一补”等重点领域统计分析监测,积极组织全市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综合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不断完善开发区统计工作,深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强化统计工作后勤保障,完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农业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管理信息化平台。

(三)圆满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组织实施运城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完成108.5万户普通农户、2.86万户规模农业经营户和1.64万个农业经营单位的登记工作。及时启动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和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完成劳动力调查、义务教育均衡满意度、县(市区)工作满意度等多项常规统计调查。

(四)全面加强统计“三基建设”,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制定《加强“三基建设”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开展“三基建设”大调研,推进统计规范化、标准化、精品化建设,不断建强统计基层组织,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工作,不断提升统计基本能力。

强化经济形势跟踪监测,多角度、多维度反映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全年编印统计报告、快报227篇,编印10余种丰富多样的统计手册、《统计年鉴》、《统计概览》等资料,监测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指标,解读经济运行亮点,为领导决策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统计数据“晴雨表”和“风向标”的作用。

(五)坚决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骆惠宁书记运城调研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全局工作任务和干部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统计数据全员负责制,严查数字腐败,以案释法、以学促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三、办理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今后只要有代表和群众提出建议或来信来访,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职尽责,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并给予答复。

四、接受人大监督,提供统计服务

市统计局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参加市人大各项会议和活动,发挥统计部门咨询监督作用,坚持每月以统计专报、统计监测等形式向市人大汇报全市月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主动报告统计工作。“两会”期间为各位代表提供统计拉册等参阅资料,为市委市政府宏观决策、“两会”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起到参考作用。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继续团结带领统计队伍,恪尽职守,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一份优秀答卷。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武生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下,我们认真践行“为人民履责,受人民监督,保人民安全”的理念,始终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大力践行安全发展战略,以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大检查为主线,以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以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秩序为抓手,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事故预防能力为方向,以强化科技支撑、建立长效机制为驱动,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特别是监管领域连续两年杜绝了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目标考核被省政府评为优秀,煤炭工作目标考核被省煤炭厅评为优秀,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提供了安全保障。

一、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一)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我们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力度,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先后组织局班子成员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举办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安监总局组织的10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视频讲座,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纪律;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提升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守法意识;积极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专门拍摄了法治微电影《回不去的家》,营造了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入企服务常态化工作,对我局涉及的7项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化了环节、压缩了时限,实现了内转外不转,创优了营商环境;制订了行政执法程序、重大案件审理等制度,印发了安全监管执法手册,全面规范了执法行为;专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执法全过程参与把关;建立了执法检查“两库一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现了安全检查的双随机;规范了案件查处工作,实现了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了行政执法处罚案卷制作,实现了行政处罚案卷格式化。

(三)强化文明执法。在安全检查中,积极推行明察暗访、“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加大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定期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征求意见会,对执法人员进行评议,接受外部执法监督。通过加强法治建设,全局人员的法治意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四)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全年共出动督查检查人员5962余人次,督查检查企业9954家,发现隐患和问题9880处,现场整改9612处,责令限期整改268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7家,列入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4条,列入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3条,暂扣吊销证照企业35家,关闭取缔企业9家。

二、人大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017年,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我单位牵头和承办的工作任务为10项。工作任务下达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层层分解任务,并且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年底前这10项任务已经全面完成,实现了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进一步推进、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检查进一步深入、打非治违进一步深化、监管力量进一步增强、责任追究进一步严格的目标。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安排,2017年在全市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积极配合制定出台了执法检查方案,配合市人大财经委制定了安全生产法问卷调查和法律测试材料,并且分发到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通过开展问卷调查,营造了执法检查的良好氛围。为确保执法检查高质量、高水平进行,我局工作人员专门为参加“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相关人员辅导了安全生产法相关内容及检查要点。10月份先后赴临猗、闻喜对政府、部门和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调研,对“一法一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和深入了解。同时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将“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列入重要检查内容,有力地推动了执法检查工作。

三、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

我们始终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和议案、群众的来信来访,全部由局主要领导审阅签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承办科室;全部经实地调查,与代表和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全部向代表和群众书面答复办理结果,2017年受理的25起群众来信来访,全部予以办结。

四、积极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情况

市安监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和执法部门,始终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置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之下,重要事项主动向市人大报告,对市人大的决议认真执行,对市人大交办的事项认真办理,积极配合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视察、调研等活动,并定期向市人大汇报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每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大检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均邀请人大领导及人大代表参加。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任期监督为契机,坚决贯彻落实人大各项决议,全面完成人大安排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述 职 报 告

 

——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李苏杰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遵守法律,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护文强旅

一年来,我积极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市旅发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旅游法、文物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文物旅游工作的决定决议,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一是大力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教育,努力提高单位干部职工法律知识素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升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积极推进《文物保护法》、《旅游法》、《博物馆条例》、《山西省旅游条例》、《关圣文化建筑群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广场、进景区、进社区,利用悬挂条幅、发放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特别是创新普法形式,投资拍摄法治微电影《南风歌》,认真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以赛促学,举办金牌导游大赛,不断强化文物旅游从业者的法律意识,提升旅游企业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游客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文物旅游法制氛围;三是建立完善法制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先后研究制定了“七五”普法工作计划,编印了《文物旅游外事侨务适用法律法规汇编》。一年来,我市开展文物旅游执法115次,检查旅游企业167家,办理违法违规案件148起,全部落实整改,没有出现任何执法争议。

二、恪尽职守,履行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一年来,我严格执行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特别是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工作的目标任务,努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带领市旅发委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战略部署,自加压力,勇于创新,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任务,较好地完成了人民赋予我的工作职责。

(一)外事侨务成效显著。协调举办了第二届中国运城关公国际旅游节、第二届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等涉外活动,提升了运城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积极推进国际友城建设,加强对外开放,促成稷山县与斯里兰卡乌沃省莫讷勒格县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河津市与黑山共和国新海尔米格市和哈萨克斯坦埃基巴斯图兹市签订友好城市关系意向书。特别是我们量化指标严格要求,全年办理30家商旅卡,超额完成省外办制定的目标任务。

(二)文物保护成果丰硕。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被国务院一普办公室评选为“全国一普先进集体”。全力推动“文明守望工程”,5个文保单位通过社会力量投资修复。运城博物馆成功举办晋陕豫冀宋辽金元陶瓷特展等展览。推动了文物保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旅游发展成绩斐然。实现了13家重点景区的两权分离,为我市新增14A,13A12A级景区,和32家乡村旅游示范点,20家采摘园。以举办大活动为抓手,成功举办第二届“花之海·俏运城”美丽乡村游活动,真正实现“旅游搭台,农民唱戏,游客引进来,乡村走出去”。围绕打造“全球华人朝拜关公的圣地”,成功举办第二届关公国际旅游节,进一步加强运城与海内外的文化交流,提升运城文化旅游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真正实现了让关公走向世界,让世界拥抱运城。一年来,景区特色主题活动接连不断,各种宣传推介高潮迭起,带动旅游市场持续向好。2017年,全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6707.6万人次,同比增长26%;实现旅游总收入556.87亿元,同比增长28.1%,全面完成了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保持了强劲增长势头,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三、热情接待,主动服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一年来,我们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全力做好群众来访来电接待处理工作,共接到游客咨询投诉电话1816起,调解旅游纠纷47起,实现了严格履行程序,依法、及时、公正,有诉必接,有问必答,有案必结,切实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另外,我们能够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把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检验业务工作成效的一把尺子来认真对待,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狠抓落实,有效地促进了文物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严把政策法规关、严把内容质量关、严把文字格式关、严把答复程序关,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内容,认真办理,如实回复,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2017年,我们共收到代表建议12件,目前已全部办结,满意率百分之百。

四、积极参加,全面配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一年来,我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对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活动和工作,积极参加,全面配合,认真落实,圆满完成了省、市人大常委会文物旅游执法检查和市人大代表对文物旅游的视察工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作为展现新气象,新的一年里,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带领市旅发委一班人,依法履职,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地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奋力谱写新时代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工作运城新篇章,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乔贵林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任职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有效监督下,我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局面。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一是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贯彻执行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精神,认真领会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决策部署,学习传达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三是围绕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专项整治及“双随机一公开”专项工作。四是制定《运城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七五”普法实施细则》,履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2017年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法律法规20余次。

二、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维护团结与推动发展并行,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

一是拓宽思路抓创建。201795日,组织有关县(市、区)民族宗教干部赴内蒙古考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工作经验。1128日—29日,召开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宣传我市经验。

二是全力以赴抓发展。2017年为我市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60万元。各县(市、区)少数民族聚居村依托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带动村民脱贫致富,效果显著。

三是以人为本抓服务。充分发挥清真食品监督员的作用,坚持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日常执法与节日执法相结合,对清真食品进行监管。1222日举办全市审核换发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真标志牌)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培训班,规范清真食品监管工作。

四是转变方式抓创新。探索建立以社区为依托,多部门参与的城市民族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阳光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站的作用,引导服务管理站协调关乎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46日,召开阳光少数民族服务管理站理事会,推动我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依法管理与积极引导并驱,推动宗教工作水平提升

一是宣传引导有序推进。开展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盐湖区清真寺获2017年度全国和谐寺观教堂称号。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及“四进教堂”活动。选派教职人员参加省讲经交流活动。举办全省晋南片区基督教讲经交流活动。1214日,举办民族宗教干部暨民族宗教人士培训班,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纳入培训内容。

二是重点难点问题平稳解决。佛、道教以“去商业化”为重点,对寺观被承包经营、借教敛财、乱设功德箱等进行治理。对我市2起未经申报违法活动进行取缔。伊斯兰教以“去极端化”为重点,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加强对零散朝觐人员的审批上报。天主教以加强爱国力量为重点,推进民主办教。基督教以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和抵御渗透为重点,全力打击基督教非法组织对我市的渗透活动。

三是困难帮扶深入开展。2017年获省局寺庙维修补助费15万元。平陆县伊斯兰教协会等3个场所获寺庙补助费8万元。争取省财政厅2018年预拨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费15万元,省局困难教职人员慰问费2.5万元。同时,我们坚持在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慰问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2017年以来,市委书记刘志宏、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部长王瑞宝和陈竹琴分管副市长多次对民族宗教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我们根据批示精神,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48日,协助市委办公厅下发《中共运城市委关于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任职的通知》(运字﹝201724号),成立市宗教工作领导组。三是强化意见指引。81日,协助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

三、自觉接受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

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是我们做好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始终做到对每一条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都能做到“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立即落实”。2017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份。20174月,接夏县基层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运城晋星牧业有限公司反映企业属于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但未能享受规模以上民族企业贷款贴息的优惠政策”的意见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专人负责,第一时间与企业联系,讲清政策,及时予以答复,提案的人大代表对办理情况十分满意。

四、积极参加人大有关活动

任职以来,我始终牢固树立政治观念、大局观念、法制观念和人大观念,积极参加人大有关会议和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做好人大的视察、检查工作。

面对新时代、新矛盾,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对新时期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给民族宗教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分析研判不够,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与新目标、新部署相适应的知识、本领不够,学习运用新知识、新思维、新手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工作中,我将积极依法履职尽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大运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粮食局长  张春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市委四届四次会议精神,按照“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体要求,围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全力打造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深化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荣获年度“全省粮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市粮食局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荣获“山西省第二届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团体一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荣获市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一、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强对粮食购销、储存、运输、加工等的监督管理。一是完善法制工作运行机制。及时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实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制度,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宣传,全面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局党建微信平台、粮食监督检查微信平台,结合“世界粮食日”等主题活动,通过现场展示、板报宣传、拍摄法治微电影等形式,集中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行“一个窗口”、“一站式”审批模式,简化审批手续,优化服务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二、人大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017年,我们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决议,全方位履行粮食安全工作职责,牢牢守住收购、储粮、供应、质量四条底线,全面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1、抓好粮食收购。止去年底,全市共收购粮食25亿斤,其中小麦11.7亿斤。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小麦2.4亿斤,圆满完成了市县两级储备粮轮换任务。

2、强化仓储管理。组织“一规定两守则”知识培训,开展了春秋两季库存粮食大检查,全面提升仓储管理水平。全市市县两级国有储备粮和市级应急储备粮油,全部达到安全标准,连续五年“一符六无”合格率达100%

3、确保市场供应。盯紧粮食市场行情监测预警,防范粮食市场风险,确保粮油市场平稳有序运行。进一步健全应急供应机制,完善应急供应网络,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刻靠得住、调得动、用得好。

4、完善质检体系。不断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对粮食流通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出现大的粮食质量安全问题。2017年,投资460万元,建成了1640㎡的市粮油质检大楼,使我市的质检体系建设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5、严格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立粮食安全考核办公室,出台了《运城市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与各县市签定了《粮食安全责任书》。督促各县市政府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明确15家成员单位的职责,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目前,省级考核抽查工作基本结束,我市整体情况良好。

6、谋划粮食产业发展。2017年,我们在运城粮食产业园区建设和“运城面粉”品牌创建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一是根据运办发〔201735号《运城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规划要求,筹划建设“运城粮食产业园区”,我们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拿出了园区建设初步意见。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2017831日和91日关于创建“运城面粉”品牌的批示精神,针对运城“麦强粉弱”的实际,我们已拿出创建“运城面粉”品牌的初步意见。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规定办事,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没有接到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也没有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四、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情况

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我局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我本人按要求参加市人大组织召开的各项会议。并认真贯彻会议精神,积极抓好落实。

总之,通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组织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创新意识不强,工作往往缺乏前瞻性;二是党建工作与粮食工作深度融合不够,以党建促发展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三是随着改革的深入,粮食部门的行政职能不断弱化,在市场监管方面越来越窘迫被动,缺乏有效手段。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粮食问题是战略问题。2018年,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精神,围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的目标,突出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全力做好党的建设和粮食安全各项工作,继续在粮食产业经济方面有所作为,努力把全市粮食流通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述 职 报 告

 

——2018年3月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地震局)主任(局长) 王新征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定政治理想信念

作为党组负责人,以党建工作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忠诚和看齐融化在心、深化事业之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和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四大讲、四增强”教育主题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到夏县韩家岭革命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加强《人防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始终把宪法和法律法规作为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依据,在全市大力开展人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二、认真落实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我们始终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市人代会,并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全力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调研、视察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和人大代表平时视察、调查、检查中对人防、地震工作提出的建议,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办理。接受群众来信来访1件,关于运城市盐湖区御景华庭小区车位,涉及到人防工程产权的问题,办党组高度重视,安排分管副主任和工程管理科深入到工程建设单位,全面了解情况,查阅了国家有关政策和文件,及时给予群众答复,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三、勇于担当重任,积极履职尽责

一年来,我带领党组一班人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超额完成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人防行政审批程序,批建人防工程18项,完成批建面积40818.64平方米,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大力推动重点工作,全面完成运城市人防指挥所(1107)工程建设任务。三是积极探索人防融合式发展的路子。全部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河东东街、解放南路地下商业街,建设人防工程面积2万多平方米,投资3.5亿元。实现年底全面完工,并投入运营,入住商户430户,解决就业人员1800人。工程建成后,有效缓解了城市中心区域交通压力,提升了城市中心区域防空能力,形成了主城区的防空核心圈,确保战时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四是圆满完成省市县三级人民防空指挥部带部分实兵研究性演习任务。这次人民防空演习,是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部署的一项重要的年度军事任务,也是近年来少有的由人防部门组织的全员额、全要素、全系统的人民防空综合性演练。通过演习,有效提升了信息化条件下人防队伍应急应战能力,受到了上级人防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军分区的充分肯定。五是市、县两级人防部门充分利用5·12防震减灾日、9·18警报试鸣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开展人防宣传教育活动,悬挂条幅30余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宣传资料10000余份,展出人防宣传版面26块(次)。市人防办与夏县人防办联合印发《人防七字歌》宣传手册,与芮城县人防办联合拍摄微电影《房与防》,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六是聘请法律顾问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指导和法律培训,为人防“三重一大”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七是狠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四、坚决服从机构改革决定,主动承担地震行政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地震行政工作。积极履行地震行政职能,对行政审批窗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地震行政审批流程。认真做好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审批的工作,落实地震应急预案、防震减灾规划、企事业单位安装地震紧急处置系统和报警装置的备案工作。

今后,我们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要求,以“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为总抓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不断促进人防和地震工作全面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运城篇章!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林虎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法治理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自主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每周一学”,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领会5·25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二是带头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并开展集体学习,重点讲解相关法律,形成了全体干部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同时,认真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山西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深入学习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为开展工作奠定了较好的法治基础。三是加强金融业务学习。认真学习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知识。去年初在太原举办了“运城市金融实务培训会”。4月份,在全市县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邀请专家专题授课。11月份,组织各县(市、区)、各经济开发区相关人员赴郑州参加资本市场专题培训。四是加强实践学习。工作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先后赴北京、贵州等地调研学习基金管理的具体做法和经验,多次赴省里与省级金融机构交流化解担保链风险好的办法措施,深入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和企业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内容进行现场调研,提高自身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

二、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和服务意识

(一)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始终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运城金融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较好地做到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1、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推动金融相关法律进企业,举办了防范非法集资暨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通过报纸、电视、LED屏等平台,印发宣传资料10000份,宣传版面14个,广泛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利用《运城金融》微信公众号、运城金融信息中心等平台,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

2、强化法律意识,做到依法行政。扎实抓好法律法规学习运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颁布后,突出学习主线,认真做好过渡安排和调查摸底工作,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行为。2017年市金融办被市政府确认为行政执法主体,并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认证培训及考试,进一步推进法治化建设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金融办成立以来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核对。聘请衡霄律师事务所寻嘉禹律师为市金融办法律顾问,对行政审批及其他法律方面相关问题提供咨询解答,防范金融风险,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3、有效打击非法集资,维护地方金融稳定。开展风险排查,指导运城13个县(市、区)及各开发区管委会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制定印发了《运城市非法集资信访突出问题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梳理辖区内存在的非法集资信访突出问题并进行整治,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人大决议贯彻执行情况

在担任市金融办主任期间,我积极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市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协调力度,扎实落实市人大评议整改意见。一是积极引导银行扩大信贷投放。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增长8.2%,存贷比提升。二是大力推进企业股改挂牌上市。5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含在审)目标顺利完成。三是加快成立各类投资基金。设立了规模4亿元的运芮医药创业投资基金、规模50亿元的山西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基金,推动设立运城浦银建设发展基金、城市建设发展基金、运城市湘银镁业重组基金,总规模125亿元。四是完善全市金融服务体系。稷山农信社改制完成,正式挂牌开业运行。新增2家保险公司和1家证券公司。险资入运实现零突破,投资10.46亿元。全省第一家混合所有制融资担保公司组建成功,规范发展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推进应急转贷平台作用发挥,稳步推进苹果期货。全力推进金融扶贫,超额完成全年任务。五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行动,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完成55.26亿元的增贷、续贷和稳贷工作,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0.34%,增长势头得到遏制。

(三)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

对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亲自过问、认真研究、督促检查,使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落到实处,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答复每一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2017年共办理7件代表建议,我们积极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各位代表均表示满意。对于群众来访来信,2017年共收到12345政务公共服务热线领导办公室转办卡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反馈处理。共接洽非法集资来信来访20余批次,我们认真做好接待处理工作,目前已按情况上报。

(四)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情况

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会议和有关活动,参加市人大提案交办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的监督,努力完成市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沟通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与人大日常联络工作,及时汇报,切实加强与人大紧密联系,保证人大监督途径的畅通。

2017年人代会上定的6项改革任务和8项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已圆满完成。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一年来,尽管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我深知,还是有不小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各项提案,忠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优异的工作成绩,为“大运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规划勘测局局长 解更生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和《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等相关规划,依法依规行使城乡规划工作职权。一是在依法行政审批方面。对审批流程进行了优化重塑,减少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在规划行政审批 “十项承诺”(即规划行政审批改革“1234”)的基础上,将“一书两证”(市政类)的办理时效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缩短为11个工作日,2017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97件,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共 17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共26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共35件、《建设工程竣工认可证》共19件,所受理事项都能全部按照承诺时间,通过审批窗口提前予以办结。二是在城市违法建设治理方面。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原则,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一年来,我局共处罚违法建设面积约46万平方米,罚款2339万元,创规划局成立以来之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约1800平方米。三是在完善城乡规划有关机制制度方面。我们在20175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调整后,及时变更城乡规划联席办公委员会组成人员,建立健全了规委会工作制度。市规委会由市委书记任规委会主任,市长任常务副主任,人大、政协分管领导和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十几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中心城区重要规划和重大项目进行联合审查,实行规委会集体统一决策。通过党政同责、四大班子联席共同决策,形成规划审批管理的长效机制,使行政审批工作更加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人大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责。我们成立了“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把普法工作作为落实依法行政的基本保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年终考核管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搭建平台营造氛围,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我们通过“运城市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将普法工作动态及规划法律知识上网,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拍摄了法治微电影《督查风波》,在电视、手机等媒体上进行宣传;积极参加“12.4”宪法日系列宣讲,还先后多次参加由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类宣传活动,先后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为“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学习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坚持一把手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以上率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内容,组织干部职工全员通过了无纸化在线考试,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基本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研究制定了行政许可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行政职权廉政风险防控图,均在行政审批大厅公示上墙,接受统一管理和监督。2017年以来,我们编制的各类规划和审批的项目均严格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实施办法》在政府网站、运城日报、局机关大厅、微信公众号、项目现场等进行了公开公示公告。

三、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共14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均得到了代表的满意反馈。为了使人大代表的建议更好地促进城乡规划工作,去年年初,对近五年来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案进行了梳理分析,发现其中的规律,寻找工作的突破口。近五年来,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案48件,其中重点建议7件。主要分为市政基础类12件,城市空间布局发展类10件,教育类10件,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类4件,公共配套服务类3件,农贸市场、公厕类2件,其他7件。针对人大代表多次建议提出的道路拥堵问题,我们在2017年快速办理了20多条城市道路规划手续,其中包括河东西街延长线、中银北路、槐东路、永乐街、魏风街、货场西路、形意东街、周西路南延长线等城市道路,为打通城市断头路,形成交通微循环,有力推动了城市道路建设;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学校布局方面的问题,我们多次与教育部门沟通,现场踏勘,先后集中快审办理了圣惠小学、涑水联合学校等4所小学1所初中,基本保障了9月开学,有效缓解了我市中心城区学校布局不均衡,学生上学难的问题;针对市人大代表反映的棚户区改造方面问题,尤其是57个遗留的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我们多次给市政府汇报,积极建言献策,95日市政府出台了《运城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本着“尊重事实、尊重客观、后人要理前人事”的态度,我们提前介入,主动联系,勇于担当,使棚改项目走上了快车道。一年来,我们先后完善办理了棚改项目7家,涉及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有效推进了棚改项目遗留问题的顺利解决。

2017年我们共收到群众信访12件,其中咨询9件,信访局交办3件,全部办结,按期办结率100%

四、参加人大有关活动情况

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2017121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副主任侯伟建、秘书长赵振国带领市人大专题调研组到我局调研。安雅文主任一行先后深入市民服务中心项目现场、市规划局机关,查看规划资料和规划沙盘模型。我汇报了运城城乡规划总体工作,副局长冯建军就大运城核心区综合交通规划方案、运城市城乡规划设计院院长赵应红就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规划进行了重点汇报。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得到了人大常委会的广泛关注和肯定。

一年来,自己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自己在学习领会上还不够深刻;工作中有时存在急于求成心理;密切联系基层和群众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将带领市规划局一班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为总要求,以“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为总抓手,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及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人大建议案办理成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强化举措,勇于担当,尽快让各项规划成果落地生根,在“大运城建设”中体现规划贡献、规划作为和规划担当,向全市530万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世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将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学习理论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一年来,每逢党的重要会议、国家重要政策出台、市委重要工作部署,我都要在第一时间学习。党的十九大召开后,我认真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对全国人大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都能及时认真学习领会,并积极转化学习成果,着力在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推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

二、不断强化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去年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我为机关党委书记。4月份我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党委扩大会议,党支部由原来的21个合并成10个,配齐配强了支部班子。6月份召开了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法院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建党96周年之际,开展了“党建铸魂、司法为民”“八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激发了党员干部凝心聚力、团结协作、司法为民的斗志。

三、主动围绕审判中心,积极认真履职尽责

按照院长分工,我分管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装备管理处、办公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等工作。2017年,我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了11件刑事案件,分管的庭室也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一年来,刑一庭、刑二庭共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668件,审结652件,结案率为97.60%,审判质效全院排名均进入前三。并积极推进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证据裁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死刑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积极配合监察委员会体制改革。626日,我组织召开了全市刑事法官学习培训会议,集体学习了《山西省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度》,依法判处职务犯罪73人,依法宣告无罪3人。在全省率先办理了2件由监察委侦办的刑事案件,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7年全市已审理监委会侦办起诉的案件24件,审结22件,19件已生效。

行政装备管理处主要负责本院财和物的管理。一年来,在财务开支上,严格把关,重大开支报请院长由集体研究决定。在公用物品和办公用品管理上,严格履行审批和登记制度,并完成了财务报表整理和公用物品统计,为省级统管做好了准备工作。

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一年来共组织召开审委会、讨论审判工作和重大疑难案件29110件,修订和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年来,办公室认真做好相关文件的收、发、登记和督办工作无差错,组织协调院里召开大小会议14次无纰漏,全年车辆管理有序安全无事故,按标准接待各级领导视察、检查、考核65人次,档案管理实现了电子卷宗存档。为了改善机关环境,对机关大门、大楼监控、地下车库、食堂进行了维修改善,更换了大楼暖气管道,对水电消防管路和设施进行了全面检修。

四、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去年我在院长领导和司改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三项改革。一是组建审判团队。将首批遴选入额的63名法官,组建了14个审判团队,配备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二是完善司法责任制。先后制定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院庭长办案制度及审判团队职责》等6项规章制度。三是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改革。10月份,我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进一步做好以庭审实质化为核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规范了庭前会议程序、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一审普通程序的调查规程,推广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轻案快办机制,规范了证人出庭制度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了刑事审判要树立的“八个司法理念”。

一年来,我坚决执行人大决议,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参加人大有关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并积极参加了人大组织的有关活动。人大批转督办的案件,我都认真负责地积极办理并及时反馈。我督办的一件人大代表建议案,依法办理,当面答复了代表。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自己在2017年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对照高标准要求,在自己分管工作中,一是由于机关党委换届时间短,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二是政治理论学习还有时紧时松现象;三是司法改革后配套机制还不完善;四是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推进。新的一年,一是要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时刻保持与党中央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二是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是要继续深入推进和完善司法改革。四是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各位领导、委员和代表的批评和意见,不断完善自己。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侯曙亮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将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20115月任命我为运城中院副院长,2017年在运城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作为一名法院领导干部首先要讲政治,在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在思想、行动上自觉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批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骆惠宁书记在运城调研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市委刘志宏书记在5.25大会上的讲话,在工作中按照市委提出的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的要求和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的工作思路来指导自己工作。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代表法》、《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拥护党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身体力行司法体制改革措施,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二、完成本职工作方面,依法尽职尽责

自己分管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五庭工作,在工作做到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公正执法。针对司法体制改革后,入额法官减少,案件增多的情况,与分管庭室的法官一道努力工作,加班加点,圆满完成年初下达的审判任务。民事员额法官年初规定的办案任务数为140件,全部超额完成,同时完成了省法院下达的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约束性指标。我个人办案数和庭室结案率均创历史新高,我自己作为承办人审结案件48件,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审案共167件。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省法院确定我市盐湖、河津、垣曲、绛县法院为全省家事审判方式试点,这四家法院全部建立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建成了有别于普通民事审判庭的圆桌法庭,建立了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家事审判案件调解率大幅提高。为了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权益,中院专门在民一庭设立了涉军维权合议庭,共审结涉军维权案件150余件,受到原北京军区和省政法委的表彰。

三、认真列席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

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学习宪法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规定,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始终牢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国体,每年都认真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并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2017921日,市人大常委会贾爱珍副主任和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垣曲县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办理情况,我和王拂晓副院长参加了人大组织的视察活动,人大代表对垣曲法院办理小额诉讼工作表示满意。

四、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重点建议案

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把孙兴赤代表提出的“尽快在全市基层法院全面开展小额诉讼一审终审,解决案多人少矛盾”作为重点建议案督办,高院长和院党组高度重视,交给我和王拂晓副院长承办。我们经过召开各县(市、区)法院专题汇报会,了解到截止7月底,除垣曲、盐湖、河津、新绛4个法院办理过小额诉讼案件外,其余9个法院均未办理,人大代表所提议案完全符合我市法院实际。小额诉讼是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基层法院对2万元以下的简易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的一项新制度,中院要求各县(市、区)法院均要认真办理符合小额诉讼条件的小额诉讼案件,并作出一审终审判决,实行小额诉讼一审终审,是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良策,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一项法律规定。我们在认真总结垣曲县法院办理小额诉讼经验后,在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最多的垣曲县法院,召开现场会,强力推进此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法委领导到会指导,省法院副院长翟瑞卿专程到会,对我院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对中院认真办理人大议案,促进法院工作的做法予以肯定。经过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小额诉讼工作已在全市十三个基层法院全面展开。

新的一年里,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目标,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把中央、省委、市委对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人大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做到司法为民,把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拂晓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我在中院党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院党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学习,认真贯彻法律法规

2017年,我坚持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讲话和骆惠宁书记视察运城讲话精神,参加了市委党校十九大精神培训班,自学了《宪法》、《代表法》《组织法》《民法总则》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了宪法意识、人大意识和规矩意识,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时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年来,我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贯彻执行民事审判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参与司法改革,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理念与时俱进,更加适应新时代依法治国要求。

二、扎实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决议

根据院长分工,我主要分管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联络督查室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我作为审判委员会委员,在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和法院重大审判事项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积极发表自己意见,全年共参加审判委员会28次,研究案件140件,讨论其他事项5件。作为首批入额法官,我担任审判长参加重大案件审理152件,主办主审42件,庭审直播5场,基本做到了案结事了。

2审判管理情况。我负责的民二庭、民四庭共10名员额法官3个合议庭,2017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092件,审结1806件,结案率86.33%,人均办案180件,创历史新纪录。裁判文书上网1613件,庭审直播44场。我经常深入到审判庭室,了解审判情况,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或当事人比较难缠的案件,我主动介入担任审判长。我还多次亲自处理信访案件,耐心接待当事人。针对案多人少问题,我经常鼓励法官,克服困难,并经常和同志们一起加班加点,白天开庭,晚上写判决书,为大家做出表率。

3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宣传是社会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去年,在“3.15”“12.4”法制宣传日,我两次带领法官走上街头,制作了版面,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各种疑难等,指导群众依法维权。我还鼓励法官进村入户、下乡办案,尤其是赡养纠纷案尽量在农村、社区开庭审理,以案说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群众,促使广大群众养成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三、联系群众,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交付我院办理的代表建议案共10件,我都安排督查室逐案督办,办结后当面答复了代表,代表们均表示满意。孙兴赤代表提出的《再提关于民事案件一审终审的诉讼制度在我市尽快予以实施的建议》,市中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10月份,我和侯曙亮副院长陪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爱珍对基层法院小额诉讼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11月份,在垣曲县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小额诉讼推进会,进一步规范了小额诉讼程序,参会的省市人大代表曹来成、胡文毓、申建德、李凡狮、孙兴赤等给予高度评价。我还主动接待信访当事人35人次,化解矛盾32件,其余3件引导当事人走上了合法申诉程序。

四、接受监督,主动参加人大有关活动

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我深入到代表团聆听人大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对代表们的意见、建议都详细记录,及时反馈给中院党组。中院有重大活动,我都安排联络督查室邀请人大代表参加,2017年邀请人大代表70人次旁听审案、见证执行和参加听证会。人大代表来法院视察、调研,我都如实汇报法院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一年来,我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我也清楚,自己离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法律学习时紧时松,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二是审判质量、办案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办案前松后紧,影响了全年办案均衡度。三是落实人大决议、自觉接受监督做得还不够。在2018年工作中,我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审判工作。在审判质量和效率上,注重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为大运城建设提供优质服务。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党员、好法官、好干部!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雷晓琪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我是19681月出生,现任九三学社运城市委副主任委员,200810月,被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7年,我在市委和院党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院党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自己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学习法律,坚定政治理想信念

作为一名党外干部、中院班子成员,一年来,我认真践行“两学一跟”,系统地学习了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骆惠宁书记视察运城讲话精神,强化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在落实省委“万人大调研”活动中,我深入10余家厂矿、企业,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我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系统学习了《代表法》《组织法》、《民法通则》等,坚决贯彻执行刑事审判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司法理念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分管工作

认真履行审判委员会委员职责,全年共参加审判委员会29次,研究案件146件,讨论其他事项5件。受院长委托,我分管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研究室、赔偿委员会(司法救助委员会),以及法律宣传工作。我担任审判长审理11件重大案件,主办主审案件4件,庭审直播1件,研究室被评为2017年度“先进集体”

(一)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我作为全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指导小组组长,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我主办主审案件,其中5岁女童被害案,在中央电视台2017325日社会与法频道《庭审现场》栏目进行了播放。我审理的稷山翟店中学12名学生故意伤害致死一名学生案,在社会上反响强烈。我分管的刑三庭共审理未成人案件52件,将教育矫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活动中,依法判处非监禁刑20人,充分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二)行政审判庭工作。行政案件实行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中院审理临汾市行政案件,较好地解决了社会干预问题。今年审结的302件一二审行政案件,行政首长出庭率达到90%以上,一审服判达到69.01%。我主办主审的王民权诉永济市公安局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在全国法院庭审直播网上直播后,在永济公安系统引起高度重视。

(三)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司法救助)工作。国家赔偿案件大都是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我们坚持宽进严出,多数案件都召开听证会,充分保证了赔偿请求人的申请权。一年来,审慎办理12件,决定国家赔偿7件,司法救助1157.5万元。夏县水头李某潮申请国家赔偿案,历时17年,终于尘埃落定,当事人家属还给中院送来感谢信。

(四)研究室工作。研究室承担着调查研究、司法统计、信息简报、宣传报道、专项材料等工作。研究室起草的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法院工作报告》,全体代表审议后,高票通过。在我主持下,还完成了“校园暴力欺凌案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调研报告,为上级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审判业务指导》内部刊物,每期我都认真审阅把关,确保质量,为法官搭建了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也是人大代表了解法院工作的窗口。

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

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案,院党组安排我督办2件。一件是由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承办的李凡狮代表提出的1244号“关于加强国家赔偿工作,正确实施国家赔偿法的建议”案;另一件由行政庭承办,郭崇喜代表提出的“关于法院在处理企业收费程序案件中明确行政职权和法制职权”的1128号建议案。我和承办人反复讨论,制定了具体改进和落实方案,报请院长批准。办结后都当面答复了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均表示满意。

四、联系群众,积极参加人大和政协活动

作为人民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我的职责。2017年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次山西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了运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我结合自己在法院工作,积极发言,建言献策。一年来,我还参加政协各种会议、视察工作8次,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0人次。针对我市大量中小企业因资金债务问题而濒临停产、破产的状况,我在省政协会上递交政协提案“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受到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我也清楚,自己离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有许多地方需要修炼和提升。比如自己办案数量还不多,在社会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意见多,具体帮助解决少等等。在2018年工作中,我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到审判工作中,积极列席人大、参加政协各种活动,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和反馈群众愿望和要求。坚决执行人大决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履职尽责。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博文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612月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贯彻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市人大的监督下,严守职业操守,增强自身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思想上与党组保持一致,分管工作有序平稳开展。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养

作为法院的一名分管领导,我能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审判工作。在业务学习方面,我本人在工作之余积极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省高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并于培训结束后把新理论新知识与同事们一同学习、分享。还利用空余时间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法学理论、法律法规、司法实践的学习,以保证各项分管工作的完成准确无误。通过一年来有计划地、系统地学习,本人的法律水平和政治觉悟都有所提高。

二、认真履职,坚决贯彻人大决议

自履职副院长、党组成员以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我本人尽职尽责,坚持深入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注重工作的持续性和连续性,积极转变作风,促进分管工作的开展。

(一)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

2017年,进一步完善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基础建设和功能。全年立案庭全年共收管辖权、指定管辖、诉前财产保全等各类程序性案件共310件,已全部结案。

为了切实解决“送达难”,提升审判工作效率,经中院党组同意,20177月,我带领立案庭同志去江西高院与上饶中院学习取经,在立案庭试点司法送达一体化工作,利用科技手段,推行电子送达。这项工作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全省试点,目前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二)加强再审和信访维稳工作

立案二庭主要负责再审立案审查和信访工作。为了破解信访难题,我主持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查找在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处理意见。作为分管领导,我能够坚持随时接待来访群众,做到了“四心三一”,全年接待300余人次来访群众,没有一人因接访原因激化矛盾,引起越级非正常上访。我本人包案13件,全部息诉结案,包片的基层法院也没有发生一起非正常访案件。

2017年我院共收申请再审案件228件,裁定立案31件。对于在我院及市委等相关部门门前出现的打标语、喊口号等极端上访行为,及时采取措施,震慑缠访、闹访的当事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22人。2017年,立案二庭荣获 “全省法院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我本人被荣记个人三等功。

(三)强化审判监督职责

审判监督庭办理的案件是一审、二审后的再审案件,争议性较强。在审判实务中,审监庭同志能够依法办案,对每一起案件认真负责,做到案结事了。2017年共收民事、刑事、行政各类诉讼案件61件,已结案46件。在办理减刑案件时依法公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把握量刑幅度。我与全庭同志们深入永济监狱调查研究,全年共办理减刑案件400余件,做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17年审监庭荣获 “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四)狠抓司法技术工作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着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强科技法庭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裁判文书上网管理与智能辅助系统建设,组织了两级法院办案流程系统的操作人员培训。

司法鉴定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全年共受理两级法院移送的各类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案件1800余件,对暂予监外执行医学审核案件严格把关,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听证会,确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注重实效,及时办理人大建议案

2017年市人民代表大会上,芮城县人大代表李雪芳提出做好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建议案,交回我院后,我立即召集立案二庭相关人员,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经党组讨论,出台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理和化解进京赴省信访案件的实施方案》,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清理信访积案的活动,化解了一批信访案件,为十九大召开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李雪芳代表对此表示满意。

四、求真务实,积极参加人大活动

市人大四届二次会议期间,我深入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将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院党组。平时,代表们来法院视察、调研,我都积极参加活动,主动反映实际工作情况。法院给人大各种工作报告、汇报,我也积极提出修改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回顾2017年的工作,虽有效果、有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尚有差距。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要继续努力研究审判业务,进一步搞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团结,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要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审判机关的法定义务,坚持接受监督经常化、制度化,确保司法公正。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郭瑞瑄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在不断学习中提高自己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分管部门、基层院进行十九大精神宣讲和座谈。撰写学习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并为全院干警上了题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党课。坚持学习业务知识,重点学习了《刑诉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为提升工作能力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在努力工作中历练自己

我始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握检察工作人民性的本质内涵,推动分管工作稳步发展。带领相关人员到基层院督导工作,实地调研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院党组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自己作为副检察长,同时又是员额检察官,自觉按照司法改革的要求,沉入一线办案,通过岗位历练,克服本领恐慌,提高业务素质。

(一)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在党组书记、检察长崔峰同志重视和指导下,我具体负责与监察委员会衔接以及案件办理相关制度的制定。我院率先设立了全省检察机关第一个专门办理监察委员会移交案件的工作机构,建立了捕、诉一体的工作模式。成功办理了全省第一起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实现了与监察委员会工作的无缝衔接,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我院作了经验介绍。全年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658人,位居全省第一。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我们及时研究全年工作要点,对13个基层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巡视、指导全覆盖;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开展了财产刑执行监督检察专项活动。作为员额检察官,我亲自办理财产刑执行不当案件5件。在我们的指导帮助下,河津市院驻所检察室连续四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有条不紊开展检察事务工作

全年共主持编发《检察情况反映》64期,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按照省以下检察机关人、财、物统管要求,积极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科学合理确定我院经费上划省财政数额,有效推进了司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在接受监督中完善自己

始终把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一次、二次会议以来的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带队征求代表意见,给人大调研组认真汇报思想和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安雅文主任的监誓下,我们市院机关的51名员额检察官举行了入额宣誓仪式。此外,还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座谈视察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使自己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

2017年,我分管的刑事检察三部收到盐湖区代表团李凡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监狱检察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的意见》的建议,由于我市辖区内对监狱的监督职能由省检察院派出院行使,所以,在对代表们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后,我们并未就此了之,而是参照“建议”的内容,反思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延伸了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通过巡视检察、日常监督、与在押人员谈心谈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及时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提出检察建议。

四、在严于律己中净化自己

作为一名副职,我坚持把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并以良好的人格力量去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干警作为自身建设的重中之重,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树立廉洁自律的风向标,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 “四风”。增强政治定力、道德定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严守底线,不碰高压线。

一年来,虽然做了应做的工作,但对理论学习的深入性仍然不够,自身素质还有待提高,对下指导的针对性仍需加强。这些短板和不足,也正是自己今后工作的发力点和生长点。新的一年,要进一步发扬成绩、纠正不足,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向党和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魏亮梅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法律法规情况

作为人大任命的副检察长、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怀着崇尚宪法、敬畏法律的赤诚之心,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双学一跟”活动,深刻领会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实质,提高在检察业务工作中的政治站位,认真履职,比较好地协助检察长完成了分管的工作。

(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坚持运用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依法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批捕案件103189人,不批捕3056人,不捕率为30%;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86187人,附条件不起诉25人,占比14%;对初犯、偶犯、从犯,确有悔罪表现的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的占38.54%;纠正侦查违法活动19次;不予逮捕后帮教22人,决定不起诉后帮教39人;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疏导63次,对被害未成年人心理疏导17次;封存了 60名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开展法制宣讲72次,受众6万余人。

市院率先在全省建成包括心理疏导室、听证宣告室、帮教室在内的未成年人专门办案区,并投入使用。13个县(市、区)院均在当地职业学校或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

本人作为员额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其中一审公诉案件2件,二审上诉、抗诉案件2件,所承办案件的检察意见均得到法院支持。

年终,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考核在市院业务部门排名第一。

(二)行政检察工作

2017810 日,市院成立了行政检察部,主要负责行政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工作。新工作,新业务,通过专题报告,专题座谈,寻求支持配合;依靠电视台,微电影,多措并举宣传造氛围;任务明,巧指导,公益诉讼工作开局良好。

2017812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摸排出行政公益案件线索82件,共立行政公益诉讼案62件,发出检察建议62件。年终已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和整改意见4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复垦被非法占用的耕地63.75亩;督促关停违法养殖企业30家;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固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57.96万元;督促收回未经批准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8.88亩,没收地上建筑面积2342平方米;督促收回国有财产906.26万元,等等。

二、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决议,用心办理代表建议

认真贯彻执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一系列决议,用心答复代表建议。李凡狮等六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检察院加强网络领域新型犯罪的打击力度的建议》,由我和原侦查监督处办理。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1766日,我院形成加大网络犯罪案件打击力度的《答复函》并郑重地送达李凡狮等代表,同时,把建议落实到在办案中。芮城县院办理的受害人多达三千人的网络诈骗案,一次逮捕32人,确保了侦查和诉讼的顺利进行。

三、参加人大活动情况

2017年,我列席了市四届人大二次全会,列席了市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201771日实施的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于不作为、违法作为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职权。紧紧依靠人大的支持,是我们迅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的保障,在我院与15个相关行政部门的座谈会上,人大法工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向行政单位传递的是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刚性要求。人大的支持,是我们顺利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保障。

2017526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市院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和学生代表50多人,参观版面,听取汇报,观看专题片《校园欺凌,谁之过?》,得到大家的共鸣,参观之后的座谈会,由于发言之专业和讨论之热烈,其实变成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的研讨会。人大代表的参与,有力地促进了我们的检察工作。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文峰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

作为班子成员,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严格执法,廉洁自律,在工作、学习、生活上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努力增强群众观念,坚决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加强专业领域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坚持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高度重视人大交办、督办案件或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坚持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在履行检察职责中努力做到认真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注重加强与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在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下开展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交办、督办案件或其他有关工作任务,对于1132号建议,能够组织人员迅速、及时、全面细致地进行办理并及时回复。虚心听取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及时进行整改。无论是办案还是其他工作方面,都能够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增强人大意识。

三、突出主责主业,认真抓好各项分管工作

(一)抓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为了做好重大政务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专门安排部署,在全国、省、市“两会”、十九大期间,认真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活动,强化组织领导、排查隐患、信访接待、信息沟通和依法处置等工作。通过两级院的共同努力,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我市涉检信访零上访。积极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建立了“一站式”服务的阳光检务大厅,运城市院、绛县县院继续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称号,盐湖区院、平陆县院继续蝉联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受理民事申请监督案757件,办理行贿档案查询7500余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36件,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45件。

(二)全面开展案件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范办案。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聚焦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物证管理等重要环节,加强案件内部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共计评查案件1203件。制定了《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案件分配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试行)》、《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室管理流程》。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以来,安排部署实行随机分案,随机分案的比例占到了85%以上,4位入额的院领导也全部参与随机分案,共办案15件。

(三)加大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力度。结合省院研究室年度工作部署,制定下发了《2017年理论调研工作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安排九个方面的调研要点。围绕这些调研要点,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撰写理论文章107篇,其中一篇被国家级刊物刊发。

(四)开发区检察室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对开发区公安分局、国土资源部门开展了专项监督工作。一是围绕公安分局有案不立、立而不罚、以罚代刑等问题开展监督,先后查阅刑事、行政案件800余件,发现问题案件6起,现均已进入立案监督程序。二是开展土地出让金专项督查,在对开发区国土资源部门专项督查中,发现欠缴金额达657.96万元。为确保国家利益不受侵害,开发区检察室下发检察建议,督促国土资源部门积极履职。截止201712月底,所有欠款已足额缴回。

四、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保持清正廉洁

在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中,对于自己和分管的干部,做到了严要求、严监督、严管理,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坚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纪律,忠实地履行检察职能,严格依法办案,严以律己、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守底线、保持清正廉洁。

2018年,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高检、省院的工作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按照市院五年发展总体目标,培育工作亮点,创新工作方法,为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落地生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述 职 报 告

 

­——20183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廉新纪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期监督的意见》精神,现就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7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院党组“强基础、促发展”工作主题,顺应体制改革,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奋斗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分管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进步。

一、不断强化自身学习,时刻牢记职责使命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为依法履职,完成使命,提供了根本保证。结合履职需要,准确理解《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立法本义,时刻牢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自觉增强人大意识代表意识。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和刑事政策,特别是全国人大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制度的有关规定。以检察机关职能重大调整和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契机,积极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良好开局和刑事案件庭审实质化进程,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积极践行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力求精准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推动分管工作争先进位

按照院党组分工,我分管侦监、公诉、民事检察工作。经过上下联动、齐心协力,三项工作均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一)侦查监督工作。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努力提高办案质量。一是逮捕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372295人,批准、决定逮捕13611790人,不捕494人,不捕率、捕后判轻刑率同比均有所下降。二是立案监督效果进一步增强。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492人,其中提起公诉后作出有罪判决33人。监督公安机关不应立而立案件5866人,公安机关主动撤案40件。三是侦查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追捕漏犯59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9件。四是侦查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200余次,捕前分流141件,侦查监督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二)公诉工作。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9144365人,审查后提起公诉25143533人,不起诉334人。市院公诉部门克服案多人少、任务繁重等困难,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了“头雁效应”。一是保持“严打”势头,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侵财、侵权等严重刑事犯罪。市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其中17人被判处死刑(含死缓),4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根据崔峰检察长安排,提前介入由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涉黑案件,引导侦查取证,有效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顺利提起公诉,取得良好效果。二是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8人作出不起诉处理,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三是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出庭支持抗诉36件,抗诉意见被二审法院采纳率为89%。四是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产权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428人,办理诈骗、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等侵犯金融秩序、公民财产案件1044人。

(三)民事检察工作。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共提请抗诉17件,提出抗诉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改判或裁定再审7件,其他案件正在审查中。二是加强对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6件,采纳55件;对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12件,采纳112件;三是扎实开展服务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办理涉企执行监督案件48件,涉案标的额5717万元,提出检察建议42件,法院已采纳39件。四是积极开展支持起诉活动,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95件,被采纳295件,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市院民事检察部门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围绕“公益”这个核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碧水蓝天的新期待,指导新绛县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当庭调解成功的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三、主动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组织相关部门业务骨干对《关于检察院建立纠正和预防冤假错案机制的建议》(第1132号)进行研究分析,从六个方面强化了纠错防错机制,并及时登门当面答复,进行工作交流,提出建议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9件信访案件,都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调阅案卷材料,认真审查核实,及时进行回复。

过去的一年,分管各项业务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面对新时代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我们给予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我相信,通过此次市人大常委会的述职评议,我们一定会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和务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进而为实现全市检察工作发展目标和服务大运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