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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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19625 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高文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务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安排部署,现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任务目标

20163月,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2016428日,根据最高法院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和省高院的要求,市中院党组研究出台了《关于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方案》,对全市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2017年又依据最高法院的安排,将“四个基本”具体化为“四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要求,作为阶段性目标,即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规范要求,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化解或办结,全国90%以上法院达标,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为客观准确评价“基本解决执行难”情况,最高法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由中国社科院牵头4个部门、13家媒体、15名专家学者组成评估团队,独立对“基本解决执行难”进行跟踪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于2017年对外发布了《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2019134日,全市法院接受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评估验收,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出的评估意见及时整改并反馈。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效

三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全市法院按照“一性三化”执行工作思路,贯彻“忠精新稳细廉”工作方针,积极构建执行联动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勇于探索,积极创新,破解“执行难”取得了明显成效。2018年底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986件,结案20196件,执行结案率为91.86%,执行到位金额45.93亿元,实际执结率53.48%,“三个90%和一个80%”核心指标均符合要求,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均达到历史最高值。20195月,市中院以“执行开放日”为载体,实行执行公开、执行强制、执行宣传三合一、平陆法院建立执行办案“音视频上传调度系统管理”和夏县法院聘请执行联络员助力执行办案的三个经验做法被评为全省“十佳执行工作机制”。盐湖区法院法官助理张晶被评为全省“十佳执行干警”,平陆法院执行员洪浩博获全省“十佳执行干警提名奖”。

(一)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市两级党委、政府,政法委均出台支持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文件,建立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全市两级法院通过开展 “执行双周”活动、每月新闻媒体见证执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案说法、拍摄微电影、连续4年发布典型案例、设立执行公众微信号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执行。市中院的微电影《春风化雨》荣获全国法院“十佳微电影优秀奖”,“河东风暴-执行在行动”大型全媒体直播活动荣获中央政法委“优秀政法新媒体作品二等奖”,80余名院领导150余人次带头参与了“院级领导执行周”活动,新华网、人民网予以报道。其他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均协助执行、见证执行、宣传执行、曝光“老赖”、联合惩戒。 “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在我市已经形成。

(二)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高效执行。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中院关于民事执行工作的报告,市人大主任安雅文及副主任多次出席“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予以指导,人大代表多次视察执行予以支持。市中院主动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精准聚焦执行,增进代表对“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人民法院执行开放日”活动已成制度。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信访案件均办理完毕。

(三)执行工作模式实现了重大变革。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建成了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四级法院统一的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以网络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执行委托等多个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为补充的1+2+N” 执行全流程信息化系统。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管理新模式,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为依托,基本实现对执行案件、事项、人员的扁平化、集约化、可视化管理,实现了执行管理模式的重大变革。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在全国统一的执行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一个平台办案,规范了执行办案标准和流程,加强了关键节点管控,畅通了执行信息公开渠道,实现了执行办案和执行公开模式的重大变革。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系统,覆盖被执行人存款、车辆、证券、不动产、网络资金等1625项信息,对其主要财产实现“一网打尽”,同时创新财产发现机制,推行悬赏举报调查,绛县法院运用“执行天眼”查找被执行人下落,闻喜法院配备无人飞行器协助现场执行,平陆、夏县、稷山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限驾令、设置失信彩铃;盐湖、临猗、永济、河津、稷山等法院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查控、监控功能,分段集约执行,执行和质效双提高。

(四)有力促进了执行权依法规范高效运行。积极构建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统一执法标准,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连续三年在全省综治专项工作考评中被评为一类,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通报表扬。两级法院均建立“执行不能”和“有财产可供执行”两本台账并进行有效管理,对三年来的52798件已结案卷逐案进行了核查,对终本案件按照结案标准重新实施执行措施,规范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市中院多次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局长工作会议”、“执行工作推进会”对全市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组织协同执行显神威,每月通报执行工作,每年对基层法院执行局进行一次年终执行单独考核;制定出台了近30个工作规定,切实把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在全省率先出台网络司法拍卖规定,网拍覆盖率达100%,有659件案件进入了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成交124件,金额4.22亿元,标的物成交率41.61%。规范保全案件办理,所有案件均由执行部门实施。平陆法院编撰了《人民法院执行实用手册》,得到省高院推广。坚持打造“学习型”执行局,通过各种活动和培训,不断提高执行干警业务能力、政治素养和廉洁意识,消极执行、懈怠执行、选择执行等情形大幅度减少。

(五)有效清理了一批长期形成的历史积案。全市两级法院对近20年来未实际执结的案件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并录入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彻底解决了案件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建立“一案一账户”。运用1+1+1+1”工作模式加大执行积案清理和信访案件化解力度,垣曲法院3年内未产生执行信访案件。通过执行转破产、司法救助等方式有效解决了一大批“骨头案”,三年来,共司法救助262案,金额329.4609万元。并先后开展执行大会战、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清理专项活动、涉企合同执行难、“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凌晨行动等专项活动;坚持执行局长在执行指挥中心办公,每半月召开一次执行质效分析会进行督导、监督、整改、落实;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总攻战中,坚持全市法院每周一次集中统一执行行动;严防“前清后积”“边清边积”恶性循环,为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痛点和难点问题。执行攻坚两级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了清理渉党政机关、涉公职人员、涉村委会案件的专项行动,其中,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结的经验被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推广,垣曲法院渉公职人员执行的经验做法受到最高法院赞扬。市中院还先后出台了多个文件坚持服务大局促进企业发展,在涉企案件执行中,坚持区别对待,正确把握严格执法与服务发展的关系,既 “放水养鱼”,不杀鸡取卵,“老赖”企业坚决依法打击,避免确无履行能力但有发展条件的被执行企业案件办了,企业垮了,依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每年元旦春节前后都要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全力维护弱势群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七)逐步形成反规避执行的高压态势。三年来,市中院通过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手机短信、微信、电话、送达执行文书、在诉讼服务中心以及接待大厅设置自动查询机、信息公开网查询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执行措施。凡符合规定的结案执行文书均上网公布。三年来共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7630人,对29368名被执行人发布了限制消费令,其中市中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91人,对820名被执行人发布了限制消费令,并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布,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藏身,并将失信人员名单主动推送给联席成员单位进行联合惩戒,“老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体系已经形成。年开展了打击老赖“四个一批”集中统一行动,每月在“执行开放日”组织一次集中行动。通过向全社会发布“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的通告”、公布拒执罪案例、党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妨害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形成合力打击拒执犯罪。2018年两级法院判处拒执罪34人,拘留失信被执行人887人次,罚款7人次12.21万元,限制出境 11人次。

(八)对执行工作的认识发生了重大转变。“重审判、轻执行”在法院内部已成历史,三年来,两级法院倾全院之力抓执行、促质效,配齐执行装备,优化人力配备,落实审判与执行人员轮岗、司法警察派驻执行局等制度。市中院每年都要出台执行工作实施意见及配套规定以及工作细则和方案,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执行工作,组织领导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门成立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指挥部,建立了14个作战室,院长亲自任指挥长,执行干警集体办公,指挥部向作战室先后发布了27道命令和50道督办令。市中院领导包县对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检查、指导和培训仅去年,两级法院院长办结368件,其他院领导办结1920件,均为全省第一,院级领导办理执行案件制度得到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和推广。从20169月以来,全市法院每月坚持开展一次“人民法院执行开放日”活动,使执行强制、公开、宣传三者有力结合,每次活动前均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公布活动具体内容,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律师等社会各界及当事人参加,使社会各界和当事人近距离直击法院的执行工作,参与执行,见证执行,传播全市法院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各项举措,展示全市法院取得的执行工作成效,引导全社会对“执行不能”案件形成科学理性认识。2018822日,市中院利用执行开放日联合网易、中央、省、市等40余家媒体开展“河东风暴-执行在行动”大型全媒体直播活动,与盐湖、河津、万荣3个基层法院联合协同执行,4条执行路线、5路视频、6小时连续不间断直播,各媒体近百人直接参与,网民关注、点击量近3000万,成果丰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

(九)确保执行工作保持高水平运行。市中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对基层法院29件实施案件进行追踪督办,确保一九年执行工作不放松、不懈怠。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5月上旬市中院委托运城律师协会作为第三方,组成了10余人的评查组对全市已结案件进行了评查,通过随机抽取100件案卷、集中1周时间阅卷、开会讨论、现场询问、提出整改建议等方法进行评查,评查结论为2019年度执行案件程序基本合法、办理及时、措施得力、质量普遍提高,但个别案件仍存在案卷装订不规范、财产调查不到位、强制措施运用少等问题,对于评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两级法院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对今年一季度信访化解率不达90%的盐湖、闻喜、临猗、新绛法院正在进行专项整改。

三、“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法院的执行工作与上级法院、市委、人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执行信息化建设应用还不到位。两级法院主要执行节点信息,当事人只能通过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还没有建立通过短信自动推送给当事人的系统。与市公安局协助执行工作机制还未发挥应有作用。个别执行干警对执行信息化应用还不熟练。

二是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还未实现自动全覆盖。两级法院还没有完成与市内具有惩戒功能部门的一一对接,无法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自动推送到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现在只能通过函的形式人工推送,影响了惩戒效果。

三是执行队伍仍然存在不适用问题。全市法院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加之时有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现象,广大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长期超负荷连续作战,任务重、压力大、风险高,期间殉职1人,患病的人数亦增多,执行队伍普遍老化,知识储备滞后,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任务需要。

四是选择执行、消极执行现象还时有发生。执行实践中,虽然反映有只执行担保人而不执行债务人的情形,存在误解,但确实存在因受到各种方式的干扰,个别案件仍然存在选择、消极执行问题,申请人对此反映较强烈,渉执信访问题明显。

五是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认识不统一。虽然两级法院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解释“执行不能”问题,引导形成对执行工作的正确认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但仍然有不少当事人对“执行不能”缺乏理解,还需要继续加大宣传释法力度,引导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今后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常态化、制度化,避免产生新的执行难,对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13)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巩固成果,不断加大执行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提高新收执行案件办理质效,加强旧存案件清理工作。进一步源头治理,加大渉执信访案件化解力度。进一步规范管理终本案件,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

(二)立足长远,不断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市两级法院要不断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巩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坚持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执行强制措施要实行全方位运用,要保证执行工作全市一盘棋。要继续全方位加大执行宣传力度

(三)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建设过硬执行队伍。要优化执行人力配备与资源配套,组建执行员额法官团队。要对执行人员要进行全员培训、实操考核,对不达标的一律调离执行岗位。要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建立健全符合执行工作规律的违纪违法常态化防范处理机制,确保法院清正、执行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接受人大常委会及其人民代表的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职的重要保障。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对执行工作作出的决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坚定不移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