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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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 2021年2月4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组共收到代表团和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事原案7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76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提请大会主席团决定,将7件议事原案转为代表建议。这样,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283件。由市人大常委会办理的3件代表建议,主任会议根据建议内容进行了安排,分别由教科文卫工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了10件重点建议,并在《运城日报》和市电视台进行了公告。根据主任会议要求,人事代表工委按照《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的规定,对所收到的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整理和分类,下发了代表建议交办函,将代表建议交付给承办单位办理,并及时跟进,督促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多次深入实际,调研建议办理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专题视察,以点带面,切实提高了建议办理工作质量。目前,由市人民政府办理的259件代表建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14件代表建议、由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2件代表建议都已答复,代表均表示满意。属于市委各工作部门职权范围的5件代表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室联系转交市委各工作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

二、承办机构认真负责。按照主任会议要求,教科文卫工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委针对代表建议内容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采取走访提建议的代表和与代表座谈等方式,不断加大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关于盐湖区代表团薛艾婕代表提出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进行监督检查的建议》,教科文卫工委十分重视,近年来开展了一系列民办教育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掌握了解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确保《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在全市的贯彻实施。今年,还将根据工作安排,谋划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调研,全面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关于垣曲县代表团陆湖南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运城市文明行为条例〉的建议》,社会建设委员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19年就启动了《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形成了立法调研报告,并督促市文明办借鉴外地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高质量的《条例(草案)》。在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四十三次会议进行了审议,该《条例(草案)》共五章二十八条。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111日起施行。关于盐湖区代表团曹来成代表提出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公检法部门办的案件开展评查监督的建议》,监察和司法工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强化工作举措,连续三年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门听取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督促“两院”开展百案评查活动的情况报告。同时,督促市公安局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开展了评查活动,并在专项报告中予以回应,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代表答复表示满意。教科文卫工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委通过当面征求代表意见、沟通交流、邀请代表参与调研等方式,逐件落实并答复代表,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