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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第107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8-11 18:31:52    点击数:[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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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第107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安雅文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自立、副主任贾爱珍,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吉敏,党组成员、秘书长赵振国等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讨论法工委关于《运城市文明促进条例(草案)》《运城市盐湖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听取讨论农工委关于推动运城市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调研方案的汇报;听取讨论办公室关于《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情况的汇报;听取办公室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晋升职级人员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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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雅文指出,法规起草部门要认真修改完善两部法规草案,确保法规草案内容更加充实,逻辑更加清晰,法律责任更加明确,可操作性更强。要明确主责,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及早启动建筑垃圾处置和机动车停车管理立法前期调研工作,推动地方立法工作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要督促各级政府提高政治站位,把提升农民合作社整体水平放到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推动农民专业合社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新路径。市县人大要加大监督力度,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全面了解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意见建议;市县人大代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调研视察,加快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抓好制度修订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充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