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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33次党组(扩大)会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9-24 16:48:25    点击数:[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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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第133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邓雁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杜自立,副主任贾爱珍,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吉敏、贾海林,党组成员、秘书长赵振国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关于《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草案)》《运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及修改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围绕三部法规草案修改情况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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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雁平指出,自今年3月份三部法规草案通过初次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了大量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多层次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认真研究和反复修改,形成了目前的草案修改稿,修改后的法规草案体例结构更加合理,内容更加具体,更具有可执行性。

邓雁平强调,立法权是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好立法权,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突出政治性,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把市委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立法工作中。要体现人民性,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使人民的意愿和要求在立法中得到充分体现。要坚持立法的必要性、特色化、小切口、高质量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需求,制定与法律法规相配套、体现我市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专业立法队伍建设,聘请立法专家顾问;要加强机关立法队伍建设,掌握立法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提升立法人员专业素质;要加强立法制度建设,规范立法程序,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