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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新绛检查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14 10:42:00    点击数:[4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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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14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爱珍率领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执法检查组,就新绛县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铁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智云、副县长郝红霞、县政协副主席王喜明陪同检查或参加座谈。

        新绛县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文物资源丰富,全县共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69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山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669处。

        市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泽掌镇福圣寺、泉掌镇白台寺、三楼景区、绛州大堂、龙兴寺等地就文物安全情况、文物保护资金投入、执法队伍建设和配套设施制定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

        座谈会上,副县长郝红霞就新绛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了汇报。检查组对新绛县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重点围绕“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文物保护投入力度、执法队伍建设、文物保护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铁路指出,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梳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抓好督促落实。同时,希望市人大执法组能够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向外积极推介新绛,把新绛列入全市乃至全省文化旅游重点县,在文物保护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新绛更多的支持。新绛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议,结合新绛实际,适时细化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文物保护考核力度,促进文物保护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爱珍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的相关规定,不断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的法制意识;要激发文物保护的内生动力,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拓展文物活化利用,更好服务当代人民;要进一步挖掘新绛文物相关的历史文化资源,把文物所承载的民族文化历史根脉传承好,为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打好基础,更好的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