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办法》执法检查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19 15:37:00 点击数:[5880]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推动实施“三动三新”战略、加快“三市一中心”建设,通过执法检查,全面了解全市近年来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一步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物事业繁荣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担任组长,副主任贾爱珍、秘书长赵振国和民宗侨外工委主任王玮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办公厅和市人大民宗侨外工委具体组织。
三、执法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这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各县(市、区)人大配合开展,相关职能部门参与。执法检查的对象是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依法承担保护文物职责的部门。检查范围覆盖所有涉及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市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林业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教育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水务局、文化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广播电视台等部门。
四、执法检查重点
(一)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一法一办法”的宣传普及工作情况;
(二)各级人民政府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情况:
1、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文物保护纳入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
3、文物保护纳入财政预算
4、文物保护纳入管理体制改革
5、文物保护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
(三)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情况;
(四)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博物馆和馆藏文物的管理及保护情况;
(五)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文物流通领域的监管情况;
(六)文物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执法检查的时间、方法和步骤
执法检查时间从5月至12月。执法检查方法采取自查自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相关知识测试、重点检查等形式。检查步骤分为启动阶段、自查阶段、重点检查、报告审议、整改落实五个环节。
(一)启动阶段(5月底前)
5月上旬,研究制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方案;5月中下旬,召开动员会,向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大发出执法检查通知,召集检查组成员集中学习培训相关法律知识。
(二)自查阶段(6月)
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根据检查通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6月底前,把近三年“一法一办法”的宣传贯彻情况及自查材料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完成对本行政区域内近三年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并向执法检查组报送检查情况材料。
(三)重点检查(7-8月)
按照“一法一办法”的要求,结合各单位自查情况,对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执法检查组重点抽查3个县(市、区)、2个监管部门及2个文保单位的“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
(四)报告审议(9-10月)
认真讨论研究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向主任会议汇报;执法检查组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整理委员审议意见,经主任同意后,将审议意见转交市人民政府研究整改。
(五)整改落实(10月-12月)
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后,应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议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一法一办法”整改工作报告;市人大民宗侨外工委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六、执法检查的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执法检查组要认真学习文物“一法一办法”,充分认识执法检查对促进我市实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依法办事,增强监督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司其职。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厅等机构要加强协调,组织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准备,主动配合。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抓紧安排。
(三)改进作风,注重实效。执法检查组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善于总结经验,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要求,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市人大文物保护法“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组名单
组 长:安雅文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贾爱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振国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王 玮 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主任
成 员:李 绒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中心医院老年病科主治医师
张占洲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运城市委驻会副主委
原启民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广播电视台总编
曹来成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清真寺管委会主任、
盐湖区伊斯兰教协会秘书长
景运欣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进盐湖区委驻会副主委、秘书长
雷茂端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盐湖区三路里镇沟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申建德 市人大代表
孙兴赤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