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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7:08:08    点击数:[3381]


(2016年2月2日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2月25日在运城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审查和批准运城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运城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运城市201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运城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表彰运城市代表先进活动小组、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人民公仆;选举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