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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运城市先进代表活动小组、优秀人大 代表和优秀人民公仆荣誉称号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03 17:09:27    点击数:[3574]


(2016年2月22日运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为了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人力大代表的主人翁意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十四款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运城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对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成绩显著的运城市人大代表盐湖10人活动小组、盐湖同心活动小组、永济第二代表活动小组、河津第二代表活动小组、临猗第一代表活动小组、万荣利民代表活动小组、稷山第二代表活动小组、新绛第二代表活动小组、绛县第二代表活动小组、闻喜桐城代表活动小组、垣曲第一代表活动小组、夏县第二代表活动小组、平陆代表活动小组、芮城第二代表活动小组“先进代表活动小组”荣誉称号;授予李凡狮、申建德、曹来成、崔云山、马红琴、任洁、孙兴赤、杨云芳、陈美红、师树英、李壮永、张红星、王万保、王兵娟、郭长胜、尹克民、吴学文、赵晓宇、徐天锁、郑社鉴、王玉堂、解玉霞、于秀丽、摆文生、郭秀琴、赵磊、任占龙、李明虎、温海龙、杨军、王志忠、陈天虎、蒋平荣、雷刚、刘智强、杜永健36名同志“运城市优秀人大代表”荣誉称号;授予戎劲光、张殿权、樊剑展、任永吉、路胜利、郭开立、孙玉莲、谭志民、王宏伟、詹荐轩、李宁、魏亮梅、卫霞13名同志“运城市优秀人民公仆”荣誉称号。

市人大常委会号召全体市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他们学习,全力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三动三新”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宪法、法律和法规,奋发努力、为把我市建成新型工业大市、现代农业强市、文化旅游名市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性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