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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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625日在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九楼会议厅举行。

625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主持了会议。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⑴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报告;⑵审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⑶审议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⑷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的决定(草案);⑸审议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⑹通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8年度任期监督满意度测评情况;⑺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孙世芳职务的决定(草案);⑻其他事项。随后,会议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文君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自立的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及说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杜自立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文君关于提请撤销孙世芳职务的议案及说明。之后,举行了分组会议,审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审议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的决定(草案)议案及说明;审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的决定(草案);审议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撤销孙世芳职务的议案及说明;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孙世芳职务的决定(草案);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报告;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8年度任期监督满意度测评情况通报。随后,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宏主持了会议。会议以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运城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孙世芳职务的决定最后,安雅文主任作了重要讲话。

他强调,下一步,市中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联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工作力度,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不断提升执行工作的效率和公信力。市人民检察院要更加广泛地倾听群众意见,回应群众诉求,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广泛摸排线索,加大办案力度,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的制度机制,加强与监察、审判、行政执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公益诉讼制度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形成保护公益的工作合力。同时,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的决定。该《决定》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市黄河资源保护开发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保护范围、保护内容、保护职责,具有很强的原则性和针对性,为推动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决定》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压实部门责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发挥黄河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决定》全面贯彻实施。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市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总结经验,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完善依法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创业环境、营商环境,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大家从现在开始,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贯穿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认真开展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激发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正能量,推动全市人大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

本次常委会会议应出席人员38人,实出席人员35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副主任杜自立、郭宏张守相、王吉敏,秘书长赵振国,委员王玮、朱建军、任兴龙、刘颖、刘增辉、杜卫国、李玉翠、李志民、李绒、张文娜、张占洲、张新茜、孟兆森、相耀昌、胡文毓、郝秀军、原启民曹来成、常国才、梁武军、景运欣、景雪变、谢澎、雷茂端、裴红梅、谭荣芳、翟李强樊朝阳、薛国飞出席会议。副主任贾爱珍、张汪尤,委员李雯因事请假。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贾海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文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员,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副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运城日报社负责人;山西黄河河务局、山西三门峡库区管理局、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果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市中院、市检察院人大联络室负责人。


会议议程

⑴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报告;

⑵审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⑶审议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⑷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黄河运城段生态保护的决定(草案);

⑸审议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⑹通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8年度任期监督满意度测评情况;

⑺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孙世芳职务的决定(草案);

⑻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