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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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

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在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九楼会议厅举行。

6月24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主持了会议。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⑴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的报告;⑵审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建设情况的报告;⑶审议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务工作情况的报告;⑷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⑸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⑹通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9年度任期监督满意度测评情况;⑺通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应询单位满意度测评情况;⑻审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常国强等同志职务的议案;⑼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随后,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储祥好所作的关于提请拟任免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杰所作的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所作的关于智慧法院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所作的关于智慧检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自立所作的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9年度任期监督满意度测评情况的通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汪尤所作的关于对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应询单位满意度测评情况的通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王吉敏所作的关于检查《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任兴龙所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所作的关于提请撤销常国强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所作的关于提请拟免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市人民政府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全体会议之后,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了“一府两院”相关工作报告及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

6月24日下午,继续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相关执法检查报告;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拟任免职、撤职的议案及说明以及人事代表工委的审查报告;拟任职人员供职发言;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常国强等同志职务的决定(草案)。

分组会议之后,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汪尤主持了会议。会议以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撤销常国强等同志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安雅文主任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通过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最后,安雅文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希望新任职的同志不辱使命,担负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扎实有效开展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在新岗位上展现新作为、做出新业绩。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对政务服务进行再提速、再优化;要强化审批能力建设,加大培训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要积极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做好审批、监管和执法之间的信息共享,打造富有运城特色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关于智慧法院、智慧检务工作,法检两院要加快打造协同平台,实现公检法司系统联通,在更大范围内共享数据资源,解决好“信息孤岛”问题;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通过智慧平台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司法透明度和便利度,缓解“案多人少”的问题;要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完善制度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办案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培训,落实法律要求,切实规范预算管理,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关于《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情况,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法规宣传贯彻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机制,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和资金保障,谋划好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两项法规有效实施。会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以上执法检查的整改落实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昨天下午,市委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市委丁小强书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丁书记的讲话,紧密结合运城实际,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增强思想政治自觉,用心领悟会议精神,真正将之转化为人大奋发前行的精神动力,转化为人大担当作为的具体实践。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党委意图在国家权力机关的贯彻落实。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要自觉服务大局,坚决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增强大局观念,明确职能定位,积极履职尽责,为推动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盼,维护人民利益,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自觉担负起全面依法治国主力军作用,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增强责任担当,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把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打造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努力干出人大特色、水平和境界。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市委人大工作会议,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增添了新动力、开启了新篇章。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担当作为、真抓实干,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为创建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强建优晋南市域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本次常委会会议应出席人员37人,实出席人员35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副主任杜自立、郭宏、贾爱珍、张汪尤、王吉敏,秘书长赵振国,委员王玮、任兴龙、刘颖、刘增辉、杜卫国、李玉翠、李志民、李绒、李雯、张文娜、张占洲、张新茜、孟兆森、相耀昌、胡文毓、郝秀军、原启民、曹来成、常国才、梁武军、景运欣、景雪变、谢澎、雷茂端、裴红梅、谭荣芳、翟李强、薛国飞出席会议。委员朱建军、樊朝阳因事请假。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贾海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监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副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运城日报社负责人;市政府、市中院、市检察院人大联络室负责人。

会议议程

⑴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情况的报告;

⑵审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智慧法院建设情况的报告;

⑶审议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智慧检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⑷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⑸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运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

⑹通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19年度任期监督满意度测评情况;

⑺通报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201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专题询问应询单位满意度测评情况;

⑻审议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提请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常国强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⑼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