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欢迎进入运城人大网 今日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届会议

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211028日在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九楼会议厅举行。

1028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主持。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⑴审议《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草案)》;⑵审议《运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⑶审议《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⑷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⑸审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311”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⑹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⑺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⑻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⑼审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修正草案);⑽审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修正草案);⑾审议关于王志峰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议案;⑿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郝秀军作的关于《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郝秀军作的关于《运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郝秀军作的关于《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谭志民作的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奋勇作的关于2021年“1311”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郭宏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贾爱珍作的关于检查《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王吉敏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常国才作的关于《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的修正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自立作的关于接受王志峰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储祥好关于提名拟任免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周跃武作的关于提名拟任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作的关于提名拟任免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作的关于提名拟任免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拟任职人员作供职发言。

全体会议之后,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运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运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修正草案)及说明。

下午,继续分组会议,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运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运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

1029上午,继续分组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及说明;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对市人民政府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议案的研究意见(书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311”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对市人民政府2021年“1311”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王志峰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议案及说明;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志峰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储祥好提名拟任免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周跃武提名拟任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提名拟任免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提名拟任免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提名拟免职议案的审查报告(书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提名拟任免职议案的审查报告(书面);审议拟任职人员的供职发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草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书面);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对贯彻〈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

分组会议之后,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志孝主持。会议以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运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运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表决通过了《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办法》;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志峰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邓雁平主任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通过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最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同志讲话。他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任职的各位同志表示祝贺,希望新任职的同志倍加珍惜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誓言、履行承诺,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在新的岗位上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邓雁平主任指出,本次会议对三部法规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围绕水环境保护、停车场管理、建筑垃圾存量消化等重点问题,积极发表见解,审慎提出意见,体现了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法工委要及时将三部法规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待批复后全面实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要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补齐短板,做好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效,强化项目保障,推动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要加大地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强化人员资金保障,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各相关机构要持续开展跟踪监督,真正使一批典型问题逐年、逐步得到解决。围绕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邓雁平主任强调,要坚定制度自信,不断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地位、政治责任、时代使命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对从事人大工作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担当职责使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努力发展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要强化自身建设,坚持集体行权,严格依法办事,勇于实践创新,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服务发展大局,不断提升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建设“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加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人大力量。

本次常委会会议应出席人员36人,实出席人员35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副主任杜自立、郭宏、贾爱珍、王吉敏、潘志孝、贾海林,秘书长赵振国,委员王玮、朱建军、任兴龙、刘颖、刘增辉、杜卫国、李玉翠、李绒、李雯、张文娜、张占洲、张新茜、相耀昌、胡文毓、郝秀军、原启民、曹来成、常国才、梁武军、景运欣、景雪变、雷茂端、裴红梅、谭荣芳、翟李强、樊朝阳、薛国飞出席会议。委员谢澎因事请假。

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董旭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市监委副主任韩治民;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奋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杜峰彦;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副秘书长、各机构主任、副主任,执法检查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明办、市重点办、市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永济市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运城日报社、运城广播电视台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市中院、市检察院人大联络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