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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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运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317日在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九楼会议厅举行。

3月17日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主持。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⑴审议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⑵审议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草案);⑶审议关于付刚同志辞去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⑷人事任免及其他事项。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宏作的主任会议关于提名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志孝作的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志孝作的主任会议关于付刚同志辞去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储祥好关于提名王红波等同志任职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作的关于提名拟免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晋民关于提名拟任职人员的议案及说明;听取了被提请任命人员作的供职发言。

下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及说明;审议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对“两院”提请任免职人员的审查报告(书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付刚同志辞去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分组会议后,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宏主持。会议表决通过了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表决通过了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付刚同志辞去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向通过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通过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同志讲话。他强调,新任职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能力,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原则、法定权限、法定程序依法办事,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联系制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责任意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把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描绘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强化廉政意识,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从内心深处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法纪,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他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政治坚定、对党忠诚的模范集体。要承担起委员职责,按时参加会议,积极审议讨论,严格按法律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做发扬民主、依法履职的模范集体。要自觉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办事情,加强与代表、群众的联系,把人民的意愿诉求全面体现在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中,做联系群众、为民服务的模范集体。要紧紧围绕“一区两城三强市三高地”目标定位,聚焦全市中心工作,依法行使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各项职权,做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模范集体。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严格依法行使职权,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的模范集体。

本次常委会应出席组成人员40人,实出席36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副主任郭宏、贾爱珍、潘志孝、杜中伟、李玉林,秘书长赵振国,委员丁文玲、丁立、卫潞敏、王万保、王虹、付刚、任兴龙、刘颖、孙艳、杜卫国、杨蔚乾、杨璐、李玉翠、李绒、李雯、严伟杰、张占洲、陈忠泽、相耀昌、郝秀军、姚勇强、姚耀忠、袁莉、郭文斌、常国才、梁武军、谭荣芳、翟李强、戴凤臣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自立,委员远勤山、梁刚敏、薛国栋请假未出席会议。

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春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赵斌;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韩治民;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段浩;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任、副主任,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运城日报社、运城广播电视台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人大联络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