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

欢迎进入运城人大网 今日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议文件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

—— 2021年3月26日在运城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0年10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指出市中院工作中还存在着从严从快审判能力不强、打财断血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市中院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狠抓落实整改,现将工作改进情况作一报告。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

2020年,是党中央决定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院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成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先后20余次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法院重要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将专项斗争进行到底的政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主动向省高院、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汇报案件50余次,确保了办案的政治方向。特别是领导班子调整后,重新组建了以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刑一庭7名员额法官为主体的扫黑除恶领导组,吸收刑二、刑三庭及民事、执行工作的骨干力量共同参与,在全院营造了扫黑除恶的强大氛围。院党组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进行。

二、推进“六清”行动,开展了“扫黑除恶百日攻坚”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中院制定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庭审的工作规程(暂行)》《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方案》等,做到了疫情防控不放松、扫黑除恶不止步。在看守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的情况下,积极协调公安局看守所、检察院,采取远程视频开庭或在看守所搭建临时法庭开庭审理。疫情防控常态化后,市中院深刻把握扫黑除恶进入清剿阶段、案件清结决战阶段的特点,开展了“扫黑除恶百日攻坚”行动。两级法院围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行业清源的“六清”目标持续发力,迅速掀起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9月18日,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扫黑除恶战果,受到省高院表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涉黑案25件231人,一审涉恶案件150件871人;二审涉黑案12件,二审涉恶案84件,判处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7案8人,判处5年以上重刑287人,黑恶案件全部“清零”,在全省法院办理案件数量最多,速度最快。市中院审理的尹振华等22人涉黑案、盐湖法院审理的马军民等22名被告人涉黑案、绛县法院审理崔建国等22人涉黑案、垣曲法院审理的黄昭君等12人涉黑案等,都是在看守所内搭建临时法庭,全体人员身穿防护服,连续审理3天以上完成的。

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对于审理黑恶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管控和行业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司法建议书424份,促进了行业整治。如套路贷、车贷等金融领域出现的管理漏洞,市中院及时提醒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管理,并在全市法院开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百日行动”,维护地方金融稳定。针对把持基层政权、巧取豪夺的村霸、行霸问题,建议党委进行政治巡察,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开展群防群治,创建“三零”单位,乡村治理有了明显改善,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批案件,净化一方环境”的效果。

三、加强黑恶案件监督指导,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决执行最高院“三项规程”和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紧扣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四个特征,不拔高,不降低,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不枉不纵。2件涉黑案、10件涉恶案件否定了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的定性,以普通刑事案件进行了判处。“保护伞”于晓峰案先后经过市县两级法检公办案人员三次会商,向省高院请示汇报三次,保证了万无一失。尤其是院长打破常规,为扫黑除恶工作开启绿灯,只要时机成熟,随时召开审委会研究讨论黑恶案件。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由刑一庭7名法官定人包院、重点案件分管副院长亲自督导,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实体关,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时间检验的铁案。河津李刚等16人涉黑案,涉及13个罪名39宗违法犯罪事实,案情复杂。分管副院长侯曙亮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涉黑案件,并多次与合议庭成员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针对检察院起诉书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和公诉人协商,公安机关进行了补侦,检察机关追加了起诉罪名和犯罪事实。

牢固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理念,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要求,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涉黑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垣曲法院审理的黄昭君等12人涉黑案,共有11名被告人认罪认罚,这是全省第一例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的涉黑案件。庭审中简化了程序,节约了司法资源,被告人得到从轻处罚,社会反响很好。

四、“打财断血”不松劲,努力实现“黑财清底”

市中院成立了“涉黑恶工作领导组”,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专项行动,建立一案一专班,执行进度一周一报。加强与检察、公安、监察、司法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动配合,形成“打财断血”的打击合力。针对黑恶财产权属不确定执行难的问题,市中院与公安部门进行了对接,在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力求不错不漏任何一笔银行款项和固定财产。加强刑事审判庭与执行局联动,对随案移送的财产清单逐笔逐项进行清点并现场核实核对,建立一案一台账,对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做到底子清。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的成果,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执行指挥互联网应急调度服务平台、GIS可视化实战管理系统、移动执行APP、“一案一账号”系统已经上线运行,执行指挥中心“三统一”作用充分发挥。执行局法官解和吉研发的“全国法院协执单位查询系统”受到省高院好评和推广。截至12月31日,两级法院立案执行104件,结案104件,执行完毕32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72件,实际到位金额30195.2余万元,力争涉黑涉恶案件的财产刑全部执行到位,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五、强化队伍素能建设,着力提升刑事业务水平

加强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审判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刑事法官学习“206”办案系统应用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6次,研讨分析典型案例和交流审判经验4次,着力提高刑事法官业务能力。注重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在各级媒体和网络宣传报道法律政策、典型案件、经验做法110篇(次),为取得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营造更浓厚的法治氛围。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惩治司法腐败。开展了 “两个坚持”“纪律作风整顿年”“三个以案”“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司法作风”和政法队伍警示教育,以案为鉴、吸取反面典型教训。整治官商不分、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治 “三个规定”执行不力问题,严肃查处了22名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党员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市委政治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建立完善审判执行、队伍管理、案件质效等32项管理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报告,是对市中院工作最有力的支持和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市中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为平安运城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