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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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职 发 言

—— 2021630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上

 

卫 霞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崔峰检察长提名任命我为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提请本次常委会议审议,这是组织对我的关心和信任,也是市人大对我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

如果这次我的任职能够通过,我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锐意拼搏进取,绝不辜负组织重托、人民的厚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做到以下四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把落实市委和上级院工作部署的成效作为检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具体体现,努力推动新时代运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人大的监督就是对检察工作最大的支持和关爱。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虚心倾听代表意见,认真办好代表的每一件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三、全面依法履职,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名副职,要找准职能定位,当好党组参谋助手,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坚决贯彻落实党组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党组权威。要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切实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要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按照全市检察工作思路,树立系统观念,强化法治思维,注重强基导向,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坚持严于律己,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第一身份,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一种责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旗帜鲜明讲政治,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检察职业道德,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做到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廉洁自律,公正司法。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无论这次会议能否通过对我的任命,我都将一如既往地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虚心接受审议意见,认真审视自己,以坚定的政治觉悟、过硬的业务能力、务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业绩、良好的社会形象回报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