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欢迎进入运城人大网 今日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议文件

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21825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审计局局长  王继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稳步向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68亿元,支出80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3.78亿元,支出31.8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2亿元,支出1.0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2.23亿元,支出56.1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安排不合理。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动用上年结余资金10.61亿元未编入预算草案;二是预算编制不细化,一般公共预算6.93亿元未落实到部门单位和细化到具体项目,安排下级转移支付3.64亿元未具体到县区,政府性基金中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等3.65亿元未落实到部门和具体项目;三是预算编制不科学,3个项目在上年结余1亿元情况下,年初预算仍继续安排2亿元,2020年底结转下年8900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仍是“短板”。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债券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67.6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中23个项目12.45亿元,未纳入绩效管理;二是应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监控的79个项目实际未监控。

(三)财政资金盘活不到位。一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超规模结存1.66亿元;二是7个部门项目资金1060万元连续结转两年,未统筹收回;三是使用存量资金安排的22个项目2.08亿元未向人大报告;四是存量资金安排的项目793.8万元未执行完毕,形成“二次沉淀”。

(四)财政管理工作存在漏洞。一是非税收入专户1.88亿元待结算资金未及时确认收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结转结余1.39亿元长期不清理;二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9.96亿元未按规定在30日内下达,截至12月底,仍有5177万元尚未下达;三是产业引导基金7025万元闲置,使用效益不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一级及所属二、三级179个预算单位采取“数据集中分析,疑点分散核查”方法进行了非现场审计,对10个预算单位进行了现场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单位不断加强预算收支管理,积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大幅提高,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预算执行方面46个单位部分项目预算与基本支出界限不清,内容交叉重叠;年初安排的预算项目中有848个项目预算未执行完毕,377个项目执行率低于平均水平,29个项目未执行,涉及资金4849.33万元;13个单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296.84万元。资金管理方面10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涉及资金1065.2万元;78个单位累计应收款项挂账1.42亿元未及时清理,有的账龄达15年以上,其中65个单位存在个人占用公款长期未清理问题,涉及529人,资金1556.36万元;2个单位审核把关不严,未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财政资金损失1240.5万元。绩效管理方面4个部门117个项目未设定绩效目标,城投公司2013年开始实施的投资近3000万元安邑西路建设项目,至今未完工,城市管理局2018年实施的投资6342万元垃圾处理设施扩容改造项目,至今不具备调试条件。

(二)突击花钱等现象有禁不止。8个部门单位抢在年底前,通过提前支付合同款等方式虚列预算支出1105.12万元。如护理职业学院在未收到货物、未安装调试或未验收情况下支付设备款593.83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仍需加强。7个单位15个完工项目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3个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未报有关部门批准;4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市生态环境局已调剂的车辆一部和已拆除多年的原办公用房,仍在资产账上反映。

(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市水务局未按规定停止发放不再符合条件的744名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222.54万元;市人社局将不符合技能和创业培训补贴范围的98人纳入补贴范围,涉及资金12.85万元;市工信局实施的5家企业“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未开工,专项补助资金6101万元闲置。

上述部门预算执行中的不少问题屡次出现,所属二、三级单位问题较多,反映出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到位。究其原因:

一是预算编报和审核批复缺乏刚性约束。一些部门预算意识不强,编制预算时仍习惯于“基数+增长”,财政部门对各部门预算审核把关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评估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还需强化。

二是部分单位财务管理能力滞后。几年来,财政部门根据要求,推出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预决算公开、政府会计制度更新等改革措施,但一些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建设相对滞后,财务人员能力有限,难以精准把握和落实政策意图。

三是追责问责执行不到位。预算执行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面广,很多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实际都是单位行为,处理方式多以通报批评、下不为例为主,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2020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71.4万人,参保覆盖面在95%以上,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审计查出的应收缴骗保套保金额及违约金6290.78万元,已收缴6240.54万元,收缴率99.2%。发现的主要问题:

1、骗保套保金额较大,花样较多。一是无依据、超标准、重复、串换医疗项目收费1616.24万元;二是将可门诊治疗的参保个人纳入住院治疗、诱导住院、挂床住院192.73万元;三是违规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超范围用药1194.29万元;四是违规利用医保卡套取现金、冒名顶替欺诈等76.03万元;五是违规虚计药品用量、多计住院天数多计费用、串换药品1140.73万元等。

2、相关政策未得到落实。4个县1817名二级以上残疾人未享受财政补贴;未将1025名特困人员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3、违规收支766万元。一是重复参保3645人、死亡人员参保156人次;二是10个县在补征1366家单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时,未收取滞纳金521.17万元;三是两个县医疗保障局列支应由第三方责任人负担的医疗费11.54万元。

(二)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2020年全市各类就业资金2.68亿元,支出2.34亿元,累计结余8316.2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市人社局及各县(市、区)政府能较好地执行并落实国家就业方面的各项相关政策,资金管理使用基本规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本级和4个县未及时拨付资金2367.45万元;二是将不符合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重复参加培训人员621人纳入培训补贴范围;三是夏县人社局挪用公益性岗位补贴89.18万元发放志愿兵补贴;四是夏县、芮城两家公司虚报冒领补贴资金2.75万元。

(三)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审计情况。2020年,全市筹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5.17亿元,安排支出14.19亿元,未分配中央、省专项资金9800万元;实际支出10.41亿元,完成冬季清洁取暖改造21.99万户,超目标任务5540户,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项目120个,已完工的107个,仍在实施中的项目13个。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一是PM2.5年均浓度下降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两项约束性指标以及PM10年均浓度下降率、重污染天数两项预期性指标未达到环保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二是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芮城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任务未完成;三是市本级、河津、稷山等9个县未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新绛县冬季清洁取暖目标任务未完成,相差1132户;四是临猗县虚报111户煤改气用户。

2、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市本级、永济、稷山等县在收到上级专项资金后,未在规定的30日内分配拨付至相关单位;二是平陆、闻喜相关单位滞留专项资金549.69万元;三是永济、河津、临猗项目结余资金1907.6万元未及时收回财政;四是1433户改气、改电户重复享受补贴532万元,市住建局超比例支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4007.4万元。

3、项目实施不规范。一是9个县未及时采购环境检测设备;二是市本级和4个县部分项目未按期完工;三是2个企业实施的环保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四是9个已竣工项目未及时验收。

4、部分项目效果不明显。一是通过对11个县供电部门提供的享受“煤改电”项目电价补贴的数据分析,发现采暖期间“零用电量”户1.66万户,100度以下的低电量用电户1.02万户;二是4个县片面追求煤改电任务的完成,安装的电锅炉、电壁画采暖设备能效比低。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审计了11个政府投资项目,核减工程造价1.27亿元,移送履职不到位等案件4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6个项目未按规定履行基本建设程序;7个项目招投标不规范;9个项目主动投资控制意识不强。

(五)政府债券绩效审计情况。2018年至2020年(以下简称近三年)债券收入56.41亿元,用于归还到期债券本金11.02亿元、置换康杰中学债务1.41亿元,用于131个项目的实施38.74亿元,结余5.24亿元。债券资金的使用减轻了偿还到期债券本金的财政负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举借债务不科学,影响债券资金效益发挥。一是项目储备库建设不完备,谋划申报不科学;二是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后期调整频繁,开工迟缓;三是部分项目先举借后立项,存在资金找项目、等项目情况。

2、债券资金结存未支,部分闲置未发挥效益。截至2020年末,债券资金结余5.24亿元,占到三年新增债券资金的13.5%,债券资金效益未及时充分发挥。

3、申请的部分债券项目资金未发挥作用或绩效不高。一是2018年申请发行的关帝庙景区提升改造建设专项债券2400万元、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中下达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禁墙东段郊野公园建设项目500万元,前期准备不足,方案频繁调整,债券资金无法及时发挥作用;二是2015年立项、2017年开始施工的市第二医院艾滋病综合大楼项目,2019年债券资金安排2654.15万元,前期设计存在缺陷,后期多次调整变更,至今未能完工;三是市人民路学校新校建设项目,拆迁进展缓慢,主体工程迟迟未能完工;四是芦子沟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调研不到位,实施经验不足,至今未能按计划拆迁到位;五是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实施后,中水回用用途单一,利用水平较低。

(六)沿黄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审计调查情况。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沿线8个县(市、区)40个乡镇258个村庄,调查了高质量发展,打造沿黄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沿黄8个县未按要求制定沿黄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规划;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7个县未完成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序时任务,6个县未完成污水处理序时任务;三是4个县未完成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47%要求;四是临猗县农村地区“煤改气”项目未落地实施;五是沿黄滩地资源多部门管理,标准不一,底数不清,国有资源资产收益存在流失风险。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0207月以来,每季度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重大经济政策,开展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稷山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500万元,因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难以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垣曲县和永济市未将资金直接拨付至最终收款人920万元;三是芮城直达资金417万元拨付不及时,新绛县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直达资金960万元;四是3个县改变直达资金用途263.06万元;五是永济、稷山4个项目未按期开工;六是市财政未对4148.37万元直达资金进行监控。

(二)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芮城县两个项目处于初步设计阶段,申请的债券资金1.6亿元闲置;二是市、县财政部门滞留专项债券资金1.9亿元未拨付。

(三)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稷山等5个县未及时审核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材料;二是审核把关不严,永济等4个县将不符合条件的50名人员纳入技能培训范围;三是绛县等6个县未及时拨付就业资金2112.71万元;四是河津未按培训进度要求完成培训任务,相差895人。

(四)优化营商环境和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新绛县未完成“标准地”出让任务,垣曲县未制定“标准地”区域评价事项和控制性指标;二是芮城县未将水费降至政策要求标准,未完全执行天然气减免政策;三是河津等5个县减免个体工商户房租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少减免租金818万元;四是永济、闻喜通过房租到期后顺延的方式减免房租611.34万元,不能实现疫情期间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目标;五是闻喜县印发的《关于减免租金的倡议书》中,未体现鼓励业主房租减半之后,财政给予补贴或当地财税部门按规定落实国家减免业主相关税费的政策内容。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要求,组织有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进行了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情况已报告省审计厅。

五、重大违纪违规线索情况

上述审计发现并移送问题线索52起。一是电子消费券资金被套取案。不法分子与商户串通、商户与持券者联手虚假消费、未达使用条件虚假交易等,5家商户涉嫌套取消费券资金441.59万元,此案已移交公安部门立案调查;二是医疗机构和个人骗取套取医保基金案。移送纪检案件9件、公安部门案件3件、医保局案件8件、要求政府追责17件,目前已得到处理13件,问责96人;三是其他案件14件,主要是公职人员对资料审核不严或优亲厚友、违反规定程序、未严格履监管职责或怠于监管,造成财政资金直接损失浪费等,已按规定程序移送相关部门立案查处。

六、审计建议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经济稳定恢复的基础尚不牢靠。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忧患意识,坚定必胜信念,坚持底线思维,推动经济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审计建议:

(一)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严格预算刚性约束,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和支出不规范等问题;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强化预算安排和项目计划有效衔接,减少年初待分配项目及资金规模,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提高政府投资基金运作效率,多渠道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切实保障重点领域、重大民生等支出。二是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流程管理,提高绩效目标设立和评价的科学性,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二)围绕“六稳”“六保”,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一是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全力做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财政保障工作。二是加快转移支付等财政资金的分配下达,促进财力下沉惠民、基层运转加力。三是严格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对易发多发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应从完善体制机制角度加强监管,形成切实管用的制度。

(三)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聚焦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领域工程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着力增强惠民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脱贫成果,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公共卫生领域基础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