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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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典》情况的报告

—— 2021825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0528,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自202111起施行。民法典凝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几代人的心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标志性成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宣传法律的排头兵,更是贯彻执行民法典的主力军。市中院党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研究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就执行民法典作出的重要部署,按照“学好、宣好、用好”的总要求,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截止7月底,市中院收案4710件(其中民事案件2753件),审执结3588件,结案率76.18%,同比上升10.43个百分点(上半年结案率在全省133个法院中排名第16,创历史最高纪录)。两级法院收案54186件(其中民事案件31951件),审执结39867件,结案率73.57%,同比提升5.35个百分点;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01.19件,在全省排名第二,审判质效重点指标保持在全省法院前列。

一、民法典贯彻执行情况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集合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9部法律,共1260条,10万余字,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贯彻执行民法典,就要领会民法典的时代精神,平等保护民事主体权利,维护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全员学习民法典,掌握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学习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院党组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组织干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运用民法典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学习民法典新旧条文对比。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民法通则等9部法律同时废止,原来的一些法条也做了重大修改。比如物权编新增了居住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合同编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明确了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人格权独立成编,增加了对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婚姻家庭编增加了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编增加了自甘风险原则等。这些新规定和新变化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民事法官能否通晓和掌握这些新规定和新变化对能否审理好案件至关重要。为此,市中院编写了《民法典条文理解手册》,先后选派185名法官外出培训,组建5人宣讲团到13个基层法院辅导讲座30场。市中院还邀请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指导组联络员、省委政法委二级调研员常晋虎传授民事调解技巧,邀请民法学界泰斗中国社会科学院梁慧星教授详解立法本意、民法理论和实务中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学习典型案例领悟立法精神。近年来,“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索赔案”“撞伤儿童离开被阻猝死案”“开发商自我举报无证卖房毁约案”“吃霸王餐逃跑摔伤反向餐馆索赔案”“自愿赡养老人继承遗产案”等典型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冲击着人们的道德伦理底线。通过组织法官学习研讨典型案例,进一步领悟民法典所体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和平等、公正、诚信的价值导向,通过审判实践来引领和规范社会行为,更好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

(二)大力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充分融入人民群众生活

两级法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求落到实处。

1、充分运用融媒体宣传。运用“两微一端”网络平台及法治宣传栏、文化长廊等普法阵地,以图文案例、短视频、抖音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法典。市中院与运城市电视台联合录播《庭审纪实》、新绛法院在电视台开设“普法大讲堂”,夏县法院在今日头条注册“聪哥说法”,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让“高大上”的法条融入百姓生活中。

2、开展“五进送法”宣传。在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两级法院把民法典宣传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军营、进社区宣讲28场次,宣传群众关注的涉及教育、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民法典新规定,阐释民事活动自愿、诚信、绿色等基本原则,并现场答疑解惑,推动民法典入耳入脑入心。

3、利用重要节日宣传。两级法院充分利用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宣传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环境法治宣传周”以及“3.22水日”“6.26禁毒日”等都增加了民法典宣传内容。“五一”假期,市中院在岚山根景区组织法治宣传,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

4提供诉讼服务宣传。两级法院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等场所放置民法典读本,在群众咨询或立案时引导群众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诉讼,一些当事人在诉状和答辩状中说理论证主动引用了民法典。

(三)贯彻执行民法典,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全面贯彻执行民法典,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更新司法理念。“欠债要还钱”“损害应赔偿”“承诺当兑现”,这些都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最朴素的感知和要求。更新民事案件审判理念,就要树立“穿透式审判思维”,查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查清事实背后的事实、证据背后的证据,探求真实法律关系,使司法过程和处理结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更符合人民群众的普遍认知和善良风俗,做到案结事了人和。17月,两级法院民事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8.82%,同比提升6.46个百分点。

2、规范审判行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行为,市中院适应民法典要求,制定了《民事审判工作规范》,从立案、分案、送达、开庭、合议、判决、审限、发还等做出了详细规定。尤其是对案件发还重审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细化,解决了上下级法院衔接不畅的问题。为保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判质量,修订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工作细则(试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力求使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院庭长依法履行监督制约权有机统一。17月,市中院召开审判委员会8次,研究民事疑难复杂案件21件,研究民事审判事项3件;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审务督查16次,发出通报2期,促进了司法作风不断改进。

3、约束自由裁量。民法典实施后,配套司法解释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为了防止出现裁判尺度不统一、同案不同判问题,市中院制定了《关于类案和关联案件检索实施细则(试行)》《类案检索情况说明》《类案检索报告》,印发了《关于积极使用内网平台服务提升审判质效的通知》,要求法官遵循穷尽原则,慎重行使自由裁量权。对于疑难案件,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必要时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确保了法律适用的统一。

4、强化案件评查。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今年以来,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建立常态化庭审巡查机制的规定(试行)》《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细则(试行)》,成立了案件评查委员会,建立了院内和院外评查人员库。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市中院筛查案件20000余件,交叉评查176件,启动“一案双查”78件,其中民事案件13件,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纠正和处理。在市人大监督下,开展了“百案评查”活动,共评查民事、执行、刑事案件50件,评查报告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对民法典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对反馈意见积极整改。自觉接受监督,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市中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20人次,促进了司法公正。

5、构建阳光司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市中院以审判流程管理平台为依托,从立案到裁判,将办案流程节点信息同步向当事人推送,人民群众通过手机就能查询案件、观看庭审、监督法院,全过程公开透明,保障了当事人知情权。17月,两级法院庭审网络直播11391场,裁判文书上网41374篇,当庭宣判18824件,当庭宣判率66.10%,在全省法院排名第一。

6、推广多元解纷。积极推广诉前调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把社会力量请进法院,把法官派出到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构建了多元解纷机制。17月,两级法院诉前调解10140件,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降低了群众诉讼成本。市中院特邀调解员周晓霞调解的陈某与畅某离婚财产纠纷案,不但解决了财产纠纷,而且使一对夫妻破镜重圆,CCTV-12社会与法频道以两集70分钟时间进行了报道。

7、分调裁审改革。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市中院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率先形成了二审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速裁快审模式。截止7月底,中院速裁团队收案598件,结案542件,案件平均开庭时间15分钟,平均办理周期只有15天。基层法院均设立了速裁团队,适用简易程序20523件,占比84.63%,适用小额诉讼程序2722件。中院调解团队受理案件532件,调解成功288件,其中在线远程调解49件,当场履行109件,平均调解时间为7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改革带来的实惠。

8、优化法庭建设。坚持“三个面向”和“三个便于”原则,注重强基导向,明晰功能定位,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治理、服务人民群众。3月份,市中院制定了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方案,决定对现有47个法庭撤销3个,重新启用8个,新建13个,形成57个法庭新格局,并召开了全市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会。截止51536个法庭做到了实质化运行,落实了“一审一助一书一警”力量配置、科技法庭、安保设施、当场立案、当场交费和电子签章、车辆配备“六个到位”,在全省11个中院运行法庭数量最多。7月份,中院班子成员分组到法庭调研,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在新建、重建法庭的立项、选址、征地、资金等方面争取支持,推进人民法庭全面建设。17月,人民法庭受理案件8685件,审结6941件,其中涉农案件1743件,直接立案456件,巡回审判66件,调解撤诉率40.73%,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打官司。

9落实“两山”理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准确把握司法在环境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月初七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市中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破坏生态资源公益诉讼案。322,市中院配合省高院、省检察院、山西河务局共同设立了山西首家“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万荣县荣河法庭成立了全省第一个环境资源法庭。截止6月底,全市13个基层法院均组建了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试行“专业审判+专属管辖+巡回法庭”模式。积极探索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开展“携手治四乱,保护黄河(运城段)”专项调研,掌握了万荣、临猗、永济、芮城四县(市)沿黄企业的第一手资料。526,召开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现场会,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夏季攻势”。2021年,受理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5件,审结15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3件。市中院在审理建龙集团、丰喜集团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中,贯彻新发展理念,既解决了环境污染问题,又保护了企业经营,通过案件办理促进了企业转型发展。中央督导组和省委巡察指导组检查后均给予高度评价。

10、打击虚假诉讼。民法典强调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破产、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出现的虚假诉讼问题,市中院对4件案件启动了再审审查,坚决打击滥用诉权行为,并建立了“立案预防、审判核查、执行反馈”的立体防范机制。为保护重点企业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市中院制定了《联企服务方案》,领导干部到“一联五”项目和包联企业送法上门,在空港管委会与8家企业座谈知识产权保护;在禹都社区巡回审判,以案说法;开展清理“涉民营企业积案集中攻坚行动”,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运城营商环境。

二、遇到的问题和司法建议

(一)民事案件审理难度不断加大。伴随着时代进步、技术发展,新交易新模式层出不穷,尤其是网络信息、知识产权、金融、破产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涉及人数众多,环境破坏、污染损失价值难以评估等,民事审判难度不断加大。

(二)民事法官业务能力尚需提高。民事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能力差异较大,少数法官晰法辨理和判后答疑做得还不够。一些新类型案件需要运用法典化和体系化思维进行审理,但少数法官还习惯于传统思维,法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还需要提高。

(三)司法解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民法典颁布以来,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不少司法解释,但还不能涵盖全部,有的还需要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完善。比如民法典物权编新设立的居住权制度只有六个条文,无法涵盖可能发生的各类纠纷,法官在裁判时根据自己的理解适用法律,容易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贯彻执行民法典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久久为功。

(一)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常态化。认真落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要求,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穿到民事审判的各个环节,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民法典彰显的人民立场和人文关怀,提升公众对司法的信心。继续加强民事法官的培训学习,今年年底争取所有民事法官脱产培训一遍。

(二)为群众提供便捷诉讼服务。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选择高效、低成本纠纷解决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一网通办、跨域立案服务,由“最多跑一次”努力实现“一次也不用跑”。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执行防范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创建“打官司不找人”示范法院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和监督指导,注重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守法者感到公平、受到保护。

(四)建立过硬的民事审判队伍。认真落实山西省法院“三年三百”工程,着力培养一批高层次、专家型、学者型民事审判人才。要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发挥“山西移动微诉讼”“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民事审判队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