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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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实施情况的报告

—— 20211028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贾爱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是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落实,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促进文明行为,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按照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8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贾爱珍担任组长,市人大社会委委员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为组员的执法检查组,为执法检查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围绕检查内容、方式、要求、时间节点和准备工作等,研究制定了详实可行的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按照方案,执法检查组首先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培训,掌握了《条例》的主要内容,明确了检查的重点和要求;其次,与市文明办认真研究、科学设计问卷内容,联合开展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问卷调查,为执法检查提供了一手资料;第三,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同步组织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并向执法检查组书面报告检查情况;第四,深入盐湖区、永济市的部分学校、政务中心、交警岗、医院、公园、图书馆、志愿者协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处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座谈听取了运城市、盐湖区、永济市关于《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了《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

二、问卷调查情况

9月上旬,市人大社会委联合市文明办在全市13个县(市、区)开展了《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问卷调查,此次共发放问卷16800份,收回有效问卷16626份,征集《条例》贯彻落实意见建议530余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人员结构方面。参与本次问卷调查的市民中,公职人员、企业员工、农民、自由职业、其他各占20%左右,年龄集中在1859岁之间占69%,高中及以上学历占78%,具有普遍代表性。

二是调查结果方面。市民对《条例》的知晓率达到85%96%的市民能够虚心接受他人的劝导,85%的市民经常教育子女讲文明,83%的市民在公共场所能自觉遵守文明秩序,65%的市民偶尔有闯红灯、穿马路、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69%的市民在驾乘电动车时能够佩戴头盔,但其中只有39%能够自觉佩戴,还有30%遇到交警时才佩戴,74%的市民能够自觉践行“光盘行动”,95%的市民对网络谣言和虚假、低级庸俗信息能够自觉抵制,94%的市民参加过单位或社区组织的文明创建宣传或志愿服务活动,80%的市民遇到不文明行为时能主动劝导制止,97%的市民支持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另外,在对市民最反感的不文明行为调查中,随地吐痰占49%、公共场所吸烟占39%、遛狗不牵绳占12%

三是意见建议方面。主要集中在以下三点:一是希望各部门联动,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加大贯彻执法力度,保证落实见效;三是发挥微信、抖音等自媒体作用,形成强大舆论监督态势,促进文明习惯养成。

三、《条例》实施总体情况

《条例》自202111日实施以来,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普法宣传,坚持教育宣传与依法惩戒并举,扎实推进《条例》在我市全面有效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市文明办在全市积极开展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让《条例》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先后自行设计11幅公益广告宣传海报并印制5.5万张,设计印制《条例》宣传手册2万册,在市区各公共场所、社区小区、机关单位广泛张贴展示,同时创作了《条例》宣传短视频在各媒体平台巡回播放,设计了《条例》动漫系列解读在各网站和微信号发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采取专项部署会和动员大会等形式,通过广播、电子屏、宣传栏、板报、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条例》,并将《条例》列入党课、团课、队课授课计划,使广大师生熟知《条例》内容。组织开展《条例》学习贯彻专题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手抄报等活动,增强广大师生践行《条例》的自觉性。市文旅局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联合运城旅游微信公众号、在线旅游平台、短视频平台,制作文明旅游宣传图片和相关视频,发布文明旅游指南和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倡导“与文明相伴、与健康同行”理念,扩大文明旅游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发动各旅游企业充分利用自身电子屏、宣传栏、指示牌等加大“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文明旅游出行指南、文明旅游行为准则、文明旅游常识等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游客文明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二)积极开展主题活动。市城管局结合《条例》贯彻实施,开展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向市民发放《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手册,宣讲《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张贴《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倡议书》和禁止吐痰标志,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并开展劝阻随地吐痰不文明行为1600余起。市教育局开展了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各学校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指导,将学生行为规范自我养成与学校推动养成相结合,教育学生使用文明语言,礼貌待人,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开展了“学雷锋 讲文明 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各学校利用“云班会”开展“学雷锋 战疫情 做先锋”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学生志愿者进社区参加清理垃圾、关爱孤寡老人、关爱残疾儿童等活动,暑期到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开展志愿服务,提高了师生的奉献意识和文明素养。市文明办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文明创建标准,作为测评考核各级文明单位的重要指标内容,并牵头在全市开展了“制止餐饮浪费 践行光盘行动”系列活动。各级文明单位在文明创建宣传栏、机关食堂等显眼处张贴“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节约粮食”的宣传海报、桌签和“制止餐饮浪费 践行光盘行动”的倡议书。单位食堂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堂节约用餐制度,用餐人员按需取餐、勤拿少取、“人走盘光”。通过系列活动,树立了以“光盘”为荣,以“剩宴”为耻的理念,用“小餐桌”推动“大文明”。

(三)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市城管局作为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将学《条例》用《条例》贯穿日常业务工作,在中心城区开展了“门前四包”专项整治、公共停车领域综合整治行动、市容市貌大整治行动。截至目前,与沿街单位、商户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10700份,发放“门前四包”责任牌10700个,同时结合包街巡查责任制、市容环卫园林绿化考核机制、智慧平台处置反馈机制,把临街商户“门前四包”责任制推进情况纳入日常考核。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对公共停车场私自设立的地桩、地锁、停车杆等违法设施依法查处、现场整改,赢得了广大市民的肯定和赞誉。针对夏季户外纳凉较多、种植瓜果上市,店外经营、游商走贩等现象频有复发的情况,执法人员24小时不间断、全覆盖对损害市容市貌等行为进行查处,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形象。全市交警部门通过集中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城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从过去的不到20%提高到目前的78.38%,在省公安厅交管局每月排名中都名列前茅。截至目前,中心城区共查处酒后驾驶1221起,二次饮酒驾驶55起,醉酒驾驶62起,行人交通违法10527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43233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6778起,机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5911起,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4104起,逆向行驶587起,三轮车违法载人148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3916起,全面营造了安全、畅通、文明、有序、高效的交通环境。市委网信办扎实开展网络直播专项整治,集中约谈抖音直播用户,对违规抖音账号采取关闭、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手段,进一步压实平台、主播、用户责任,督促直播平台提升主流价值引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严禁传播有害信息,严禁网络直播低俗、庸俗等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共对全市11家新闻媒体进行备案许可初审,对4家微信公众号推送权限增发进行了申报;约谈抖音直播用户5人,关闭违规抖音账号1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抖音、快手用户4家;今年以来,共接收省委网信办指令处置有害信息21条,申请关闭违法网站、账号7家,编发并通过决策群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上报涉运网络舆情快报79期,收到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舆情处置回复30期,向省委网信办上报处置情况33期;清理各类网上负面有害信息60余条,不断净化网络环境,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市文旅局通过狠抓旅游市场秩序清理整治,依法依规加强旅游不文明行为惩戒,推动景区文明旅游环境提档升级,规范了旅游企业经营行为,有效提高了广大市民文明旅游意识,达到了提升服务质量、助推旅游产品知名度、吸引游客前来旅游观光的目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上开展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法规施行时间还不够长,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等原因,《条例》的贯彻实施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法规的施行效果是检验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方面。从实际工作看,多数职能部门存在着安排部署不够、宣传发动不够、学习教育不够、落实措施不够等具体问题。归根结底,是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不够,没有把贯彻实施《条例》的法定职责担起来、落下去。

(二)宣传教育还需进一步加强。《条例》的有效实施需要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全域提升。目前的宣传方式较为守旧,不够灵活,不够深入,不够创新,宣传效果不佳,群众知晓率和社会认知率不高,贯彻实施《条例》的浓厚氛围还没有全面形成。

(三)协同推进还需进一步加强。《条例》贯彻落实需要多部门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各部门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上做得还不够,工作联动和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市共建共治共享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四)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各执法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加大处罚力度方面还不够,没有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对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还不够严格。

五、意见和建议

(一)高举思想旗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信仰坚定、信念如磐,凝聚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深刻理解《条例》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更好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的有力法治保障;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和现实作用,把《条例》的有效实施作为推动工作的法律武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要点,强化安排部署,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宣传引导,增强文明内涵。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的高度,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市文明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把《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计划,组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形成人人皆知、人人支持、人人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介,扩大《条例》的宣传覆盖面,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创新宣传形式,采取微视频、随手拍等群众喜闻乐见、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三)细化目标任务,提升治理效能。文明行为规范的遵守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付出长期的努力。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条例》规定,进一步完善促进文明行为的相关基础设施以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范、企业规章等配套制度建设,细化市民文明行为养成的具体实施步骤,形成既着眼长远、又注重当下的可操作、可实施的任务书和路线图,不断推动我市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提升。

(四)注重德法兼治,涵育社会风尚。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市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推进《条例》落实成为民心工程。要积极开展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选树一批有表率作用的道德模范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加强宣传推介,引导全社会从我做起,学习先进,共建文明社区、文明乡村、文明城市,树立公民道德新风尚。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提高综合运用《条例》的工作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行《条例》和与《条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私搭乱建、不文明交通、不文明养犬等社会反响强烈的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五)创新工作机制,着眼常态长效。贯彻实施《条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更是一件夯基础、利长远的民生实事。市文明办要建立完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等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条例》规定,厘清承担的工作职责,既主动作为,又相互配合,共同促进文明行为,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强大合力;要把《条例》作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切实用法治力量推进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要加大基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力度,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办好文化惠民等系列活动,不断增强文化的承载力、凝聚力和引领力,推动《条例》在我市落实落细落地。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