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黄雷平等同志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 2021年10月28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 峰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提名
任命:
黄雷平为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么为民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说明如下:
黄雷平,男,汉族,1975年4月出生,山西河津人,1994年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军事学学士,现任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一级检察官。1994年9月至1998月7月在石家庄陆军学院学习;1998年7月至2004年3月历任陆军189旅副连职排长、副连长、政治指导员;2004年3月至2004年11月待分配;2004年11至2010年6月历任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科员、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10年6月至2017年8月任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检察员(其间:2017年2月评定为二级检察官);2017年8月至今任现职。
提名任命的黄雷平同志,经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根据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运公退函〔2021〕44号文件规定,么为民同志退休,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以上同志经认真审查,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相关规定的检察官任免条件。
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