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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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书面)

—— 2022128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反馈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函》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市政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围绕“打造现代农业强市”战略布局,聚焦精细化、特色化、功能化发展,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和制度,牢牢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纳入了“八五”普法规划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市农业农村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专题学习内容,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案卷评查、执法比武等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2021年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和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之际,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广泛开展了“宪法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融入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管环节,组织人员深入乡村及种植养殖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知晓度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生产经营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守法意识。122日,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组织市农业农村局走进河津市小梁村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授课、专家答疑、有奖竞猜,摆放宣传版面,发放宣传画、口袋书、漫画页等多种方式宣讲宪法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向群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参与群众5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倡导全民参与,推进社会共治

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鼓励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社会氛围。责成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对2021年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分解的通知》,切实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将其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推动落地落实落细。组建首批由25名不同专业技术领域专家参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团队,鼓励他们结合专业技术特长撰写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文章,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妥善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虚假信息、谣言传言或恶意炒作,维护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线索。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宣传报道力度,支持引导媒体开展客观理性、具有建设性的舆论监督。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一)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研究出台《运城市打造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实施方案》《运城市农产品精深加工五大产业集群推进方案》,在全面推进十大产业集群发展基础上,重点围绕果品蔬菜、饮品酿品、主食糕点、中药材、肉蛋制品五大产业集群发展,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持续补强我市农产品精深加工短板。永济、临猗、万荣、绛县、平陆、芮城6县(市)、9个优质原料基地、12个知名品牌和1个示范加工园区成功入选全省果品优势区;全市共有国家级龙头企业7家、省级龙头企业78家、市级龙头企业325家,总数增加了61家,增幅17.8%,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组织11家企业参加第七届中国(山西)农产品交易博览会、30家企业参加第六届山西(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农产加工展区展销活动,提高品牌宣传力,扩大企业影响力。2022年,将继续加大十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力度,扎实推进新型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山西晋南苹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达到450亿元,十大产业集群产值达到250亿元。

(二)着力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责成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针对性制定并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方案,对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了不同的技术措施和风险管控措施;对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协同监测,做好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及时掌握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此外,认真做好台账建设,做好印证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年度工作任务。

(三)着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紧紧围绕农村面源污染“一控两减三基本”综合治理目标,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2021年,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29.98万亩;粮食作物基肥机械施肥占比达到95%以上,集中创建芮城小麦玉米、临猗冬枣、万荣苹果4个省级高标准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暨农药减量增效示范基地,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量增效;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6.77%,超额完成80%的目标任务;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实际完工92个,超任务16个。2022年,我们将按照《“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规划》等部署要求,继续狠抓化肥和农药减量增效、巩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有效遏制农业面源污染。

(四)着力推广绿色高效农业生产技术

结合本地气候、生态等资源禀赋和农业生产现状,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科学安全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品种,扎实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21年,芮城、万荣、临猗3个县入选第一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名单,占全省入选总数(7个)的近一半;万荣县入选第一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百强县名单;全市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到429.8万亩次,绿色防控覆盖率45%,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5家扩增提升骨干基地和1家新创建示范基地均取得明显成效,养殖尾水得到有效治理,实现了循环使用“零排放”,兽药使用量同比减少8%左右,产地水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2022年,我们将按照《山西省农药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意见》《山西省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安排部署,引进和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和新产品试验,强化绿色防控示范区的带动效应,提升广大经营者的绿色防控意识和绿色防控水平,再创建一个全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推动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5%以上;鼓励支持畜牧水产养殖企业按照《养殖场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效果评价和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开展兽用抗菌药减量行动,全面提升畜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水平。

(五)着力推动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

我们聚焦面粉、苹果、蔬菜、果蔬茶四大品类,围绕“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三个国家级品牌和“圳品”“山西省功能农产品”“山西省农产品市级区域公用品牌”三个省级品牌认证,进一步加大申报工作力度。目前,全市认证有效期内绿色食品企业102家、产品171个、产地面积43.7万亩,排名全省第三;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32个,位居全省第一,全国市地级第八;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5个,占全省的30%;山西省首批晋字号特优农产品品牌产品15个,占全省的15%;山西功能农产品品牌14个、市级区域公用品牌5个、“圳品”8个,品牌数量稳居全省榜首;“临猗苹果”“万荣苹果”“夏县西瓜”“绛县大樱桃”4个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超亿元,其中“临猗苹果”品牌价值52.39亿元,位列全国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百强榜第63位,是我省唯一上榜水果品牌;“万荣苹果”品牌价值33.43亿元,跻身全国苹果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前10名,“夏县西瓜”品牌价值8.37亿,是全国西瓜类品牌价值最高的。责成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以“增体量优存量,强品牌增效益”为主线,严把认证准入门槛,落实证后“四建三查”跟踪监管措施和绿色食品年检制度,2021年全市日常监督检查认证主体的比例达到90%以上,取消了4家企业15个产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撤销证书。2022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省委、市委“特”“优”战略,继续加大力度打造国家级地域特色农产品名片,新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2个、全国名特优新品牌10个,新打造2个品牌价值超亿元区域公用品牌。此外,继续在特色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质量控制规范,初步形成具有运城特色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管理体系。

三、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责成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联合制定印发了《运城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主要聚焦11个重点品种,细化5类整治清单,明确10项重点任务,强化5项措施,加强协同监管,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着力解决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显著成效。据统计,7-12月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确定重点监管主体436个,累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200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705家次,开展快速检测11416批次、定量检测8045批次,印发合理用药明白纸7980张,指导培训115场次、2768人次。2022年,我们将围绕各地在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抓好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集中整治,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访暗查,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二)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组织专家对2021年立项的15个市级农业地方标准进行了认真评审,其中9项标准已于20211231日发布,2022131日正式实施。这些农业领域市级地方标准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相配套,形成了覆盖全市大宗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的农业标准体系,诸如阳光玫瑰葡萄、户太八号葡萄、玉露香梨、红香酥梨、香菇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优势农产品都有了具体实施的生产标准,建立了完备的标准体系,涉及从品种选育到种植、田间管理、收获、加工和贮藏的全过程,为地方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技术保障。同时,不断加强农业标准的宣贯力度,印发《关于做好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宣贯工作的通知》等,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3-2021GB31650-2019宣贯培训进行了专门部署,在高素质农民培训和蔬菜、畜牧、水产管理技术培训中都把标准解读作为重要内容。此外,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八五”普法活动、“宪法日”以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现场咨询答疑、印发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条幅、张贴海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标准化种植养殖技术,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109个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基地,我市入选2个(全省7个);第一批100个全国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我市入选2个(全省3个)。

(三)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部、省级化肥、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2021年共抽检化肥样品14个、农药样品66个、生鲜乳9批次;抽检兽药生产企业19家、经营门店10家、养殖企业6家,抽样35批次;现场核查饲料生产企业10家,抽检企业22家、抽样47批次;在6个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抽样16批次;兽药质量跟踪检验抽样43批次,有力维护了全市农业投入品及生鲜乳市场秩序。此外,在盐湖农资市场遴选5家农药经营门店开展标准化管理服务试点工作,示范带动全市农药经营门店按标准高质量开展经营活动。同时,为提高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重点围绕部、省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问题线索,依法严厉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不合格产品坚持查明原因,责令整改并依法立案查处生产销售劣质农业投入品不法行为。1-12月份,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34起,结案195起,移交公安4起,罚款95.51万元。下一步,我们要立足保障农业生产和“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产品质量安全,紧盯假冒伪劣农资易发地和问题多发地,持续深入组织开展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四)严格落实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制度,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规定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设置条件和标准,推动屠宰行业提档升级,推行机械化屠宰、标准化管理和规模化经营模式,实施撤小并大、升级改造策略,不断提高肉品卫生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目前,全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共有20家,其中猪15家,鸡4家,羊1家。同时,督促企业加强从畜禽入场、静养、屠宰、检验、到产品出厂整个环节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推进屠宰企业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进程,提升屠宰发展水平、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对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等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区域,坚持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执法排查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净化屠宰市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牛、羊屠宰产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屠宰企业,丰富屠宰种类,保障市场需求。

(五)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关于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加强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督促指导实施追溯业务的生产经营主体完成注册信息采集,探索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农产品追溯管理先行先试,同时鼓励其他企业积极进行追溯管理。组织市、县有关单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四挂钩”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补齐前期“四挂钩”工作落实差距,切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不断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确保第七届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运城参展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我们在《运城展团工作方案》《品鉴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中把展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同时转发了省农博会组委会《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印发《关于加强我市参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农博会筹备组负责人为本县域参展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参展单位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参展单位是否落实了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有关要求。目前,全市共有846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通过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登记审核。

四、抓好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一)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加大农产品生产源头监控。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增加监测参数,扩大监测范围,确定以生产基地、产地运输车、暂养池等“三前”环节作为监测抽样重点,下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食用农产品定量抽检任务7900个,其中市本级1040个。截止目前,全市已完成定量抽检7997个样品,完成率101.2%,落实资金407.8万元。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开展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共抽检各类农产品样品272个,其中:国家例行监测抽检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等种植产品55个、风险评估抽检小麦样品20个;省级例行监测抽检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等种植产品60个、畜禽产品96个、水产品6个、中药材鲜样3个,合格率99.4 %;专项监测抽检鸡蛋样品5个、韭菜样品7个;省级风险评估抽检蔬菜样品20个。此外,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第二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抽样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聚焦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违法违规使用等突出问题,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基地,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访暗查,压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守护农产品质量安全。2021年,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在我市共抽查各类农产品样品177个,其中种植产品样品88个、畜禽产品样品69个、水产品样品20个。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监测计划,加大承诺达标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和“走出去”食用农产品及其生产基地的监测频次;同时积极配合完成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监督抽查抽样调查工作,充分发挥好监测“雷达”与“哨兵”作用,及时发现和排除风险隐患,推进“检打联动”。

(二)扎实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的通知》,对深入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组织各地重点培育“合格证+追溯”示范典型,积极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模式,将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农产品追溯管理一体化推进。截止2021年末,全市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试行主体(含个体农户和小农户)达到了599家,累计开具合格证103652份,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91862.831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合格证开具使用与索取查看联动机制,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机衔接,从监管链条终端向前端倒逼,带动区域内生产经营者实施合格证制度,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三)稳定和加强基层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内设机构食品与农产品检验所加挂“运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牌子,并要求各县(市、区)综检中心参照执行。目前,我市市县两级13个涉改综合检验机构均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牌子,并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工作。同时,鼓励支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开展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工作,我市12个涉改综检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已有万荣、芮城、闻喜、新绛、河津等5个县(市)通过资质认定和省农业农村厅机构考核,稷山县已通过资质认定,正在申请机构考核。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加强农产品质检机构管理,督促指导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提升检测能力,对承担农业农村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任务的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确保检验监测工作质量。

(四)积极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印发《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建立完善“上下贯通、立体覆盖、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新型监管体系,同时组织各级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参加农业农村部举办的乡镇网格化管理线上培训,统一了思想认识,遴选推荐省级整县推进试点县2个和市、县级试点乡镇(街道)15个。2022年,我们要在上级业务部门具体指导下,扎实推进乡镇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信息畅通、协调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力、治理有效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实施乡镇网格化管理奠定基础。同时,还将完善市辖区农业执法机构与盐湖区乡镇(街道)良好的执法衔接配合机制,通过调研分析,与盐湖区政府、盐湖区农业农村局对接有关衔接配合机制落实举措,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市辖区农业执法无死角。

(五)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积极探索有效的县域监管模式。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跟踪评价指导的通知》,组织农安县(含创建县)扎实开展自评、强化工作推动、加强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农安县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加强对1个国家农安县(永济市)和3个省级农安县(芮城县、盐湖区、万荣县)创建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已命名国家(新绛县)、省级农安县(新绛县、夏县、永济市)动态管理,不断总结创建经验和模式,擦亮金字招牌,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2022年,我们要继续按照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以及相关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创建单位顺利通过验收并挂牌。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民生,关系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市政府将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提高执法效率,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可心、舒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