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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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 检查〈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书面)

—— 2022128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上

 

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关于反馈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函》收悉,市文明办高度重视,针对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工作建议,逐条逐项进行认真研究,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落实。现将具体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市文明办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相结合,融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各项活动中,制定出台了《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明确任务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市城管局迅速组织宣传贯彻会,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打牢践行《条例》的思想基础,着力阐释实施的重要意义,对条例的具体内容和规定罚则进行解读学习,要求所有人员在入心入脑上用力,抓好学习成效转化,确保《条例》在全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直达群众,掀起城市“文明风”。市文旅局组织对导游开展专项培训,让导游在运城市内景区带团的过程中积极对条例进行解读,对游客进行讲解,让随团游客认真了解条例所规定的内容,自觉遵守条例。同时也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的业务培训,加强了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者对文明行为的理解。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牵头制定《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落实〈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工作实施方案》,统一规划部署,梳理职能职责,细化落实措施,从新闻宣传、文明执法培训、强化细则落实等方面进行任务分解。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党组主导、党委牵头、全局参与、社会共治的原则,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做到引导、鼓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市教育局在教职工层面:要求各直属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学习《条例》,通过召开全体大会、分层组织座谈会,分组开展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要求入脑入心并身体力行。在学生层面:要求全市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校刊校报、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校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墙报板报、班队会等载体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条例》。在家长层面:要求学校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委员会、校讯通、企业微信平台等多渠道向家长宣讲《条例》内容,提高家庭成员对《条例》的知晓率,并为孩子做好榜样。

二、扩大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市文明办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把《条例》内容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校园创建测评问卷调查中,融入市民文明手册、市民文明公约、市民文明守则和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中,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一是加强媒体宣传。运城日报社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利用自身媒体优势,结合“两报一网”,“两微一端”开展文明行为宣传工作和舆论监督,运用新技术,创新新形态,多平台联动,开设专题专栏,营造网上网下共同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市广播电视台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新闻宣传方案,充分发挥传统载体和新媒体矩阵作用,在电视、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宣传解读《条例》,刊播《条例》公益广告,同时开设《文明创建在行动》、《文明在身边》、《拒绝不文明行为》等专栏,播发相关新闻200余条,广泛、深入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社会氛围。市委网信办积极协调组织市属新闻网站、县级融媒体中心加强宣传,让广大网民第一时间了解《条例》相关要求,倡导群众积极践行文明行为,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添砖加瓦。截至目前,全市各新闻网站、县级融媒体中心共发布相关稿件90篇,阅读量达3万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网络氛围。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市城管局一方面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等载体和平台,及时宣传条例内容,对条例出台的背景、目的、依据、文明行为界定、鼓励与促进措施、保障与实施举措、法律责任等进行深刻解读,另一方面发动执法人员在“讲”上见真章,争当文明“宣传员”,在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向市民发放《条例》宣传手册,提升《条例》知晓率和参与率,让市民真正理解内涵,切实规范言行,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市文旅局持续在局微信公众号、局官网和微信工作群发布《条例》相关学习内容,大力传播文明旅游知识,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充分利用景区、旅行社等企业自身电子屏、宣传栏、指示牌等加大“图说价值观”、文明旅游公益广告、文明旅游出行指南、文明旅游行为准则、文明旅游常识等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游客的文明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在舜帝陵、岚山根、平常街通过设立咨询台、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等形式,向游客和现场居民对《条例》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互动人数达2000人次,掀起群众参与学法的热潮。市交警支队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气象大喇叭和农村的高音喇叭宣传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超速、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目前气象大喇叭和农村大喇叭已覆盖全市13个县(市、区)行政村,达到了100%全覆盖;完成了全市1541个村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一栏一标语”刷写工作,完成比例达70.9%;在全市乡村主街道绘制农村交通安全“墙体画”300余幅;结合绛县“9.13”事故教训,收集相关三轮车违法载人事故案例视频,制作了《生命之殇­—三轮车交通事故警示片》,在农村地区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播放,警示教育视频被复制、转发次数达5000余次,线上线下受教育群众达80万人次,有力提升了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三、建立健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在抓好负责领域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研究,加强工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市教育局通过完善制度、活动促进、家校共育三项举措,提升师生及家长文明素质。各学校通过职代会,制定教师禁忌用语、行为准则、职业纪律、文明公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使教师的言行基本上有章可循。把教师文明素养作为师德建设必不可少的内容和条件,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改变重教学业绩轻文明素养的倾向。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通过主题演讲、办手抄报、知识竞赛等不同形式的活动,促进学生加深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针对条例中和学生有关的内容,要求学生身体力行,对学生中出现的不文明现象,学校管理部门和任课教师予以监督,同时遴选了一批文明素养程度好的学生成立文明监督岗,对不文明行为加以规范劝导。通过开展亲子学习、互相监督等不同形式的活动提高家长文明素养,进而提升全体市民的文明程度。市市场监管局在贯彻落实《条例》中,联动对口社区、农贸市场、企业商户、餐厅饭店等社会力量,对区域内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加强公共区域卫生环境监管,对破坏环境卫生现象及时制止并清理,对商户不良经营行为进行劝导矫正,协助社区开通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热线,对群众反映问题及时予以积极响应,确保第一时间为居民排忧解难,将不文明行为的恶劣影响降至最小。

四、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

《条例》各执法部门结合职能分工,坚持教育引导和执法处罚相结合,不断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道德素质。市城管局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加强巡查监管,对不文明行为做到及时劝阻、有效制止、依法处罚,重点开展了五项行动。一是开展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宣传教育活动。全力促进《条例》贯彻实施,着力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陋习,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抓细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城管执法人员以片区单位,按照《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宣传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实施方案》,在主要公共场所向市民发放《公共场所禁止随地吐痰》手册,宣讲《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张贴《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倡议书》和禁止吐痰标志,悬挂宣传条幅,并劝阻随地吐痰不文明行为6000余起。营造舆论氛围,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共同创建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二是开展中心城区“门前四包”专项整治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不断优化城市环境,按照“门前四包”责任制推进工作实施方案,逐门逐户宣讲“门前四包”责任内容,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10700份,发放“门前四包”责任牌10700个,同时结合包街巡查责任制、市容环卫园林绿化考核机制、智慧平台处置反馈机制,把临街商户“门前四包”责任制推进情况纳入日常考核,以绩效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将此项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从细从实解决市容脏乱差的有效途径、确保环境优美有序的重要举措。三是开展“小巷道大民生”小街巷深度治理行动。落细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工作,创新工作理念,下沉执法力量,积极配合各社区,以解决小街小巷“十乱四店”现象为切入点,在保证主次街道市容整洁的同时,重点突出小街小巷的整治。通过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整治标准、划分监管区域、落实管段责任、保持长效管控等措施,做到“社区吹哨,部门报道”,定岗定责、同抓共管、联合监管,让小街巷成为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平台。四是开展中心城区公共停车领域综合整治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通过强化中心城区公共停车管理,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执法人员在前期全面细致摸查基础上,对公共停车场私自设立的地桩、地锁、停车杆等违法设施依法查处、现场整改,赢得了广大市民的肯定和赞誉,同时在整治行动后,群众关注度和参与度不断提高,通过“12345”政务热线对自身周边停车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投诉和咨询,逐一进行回复并耐心解疑答惑,形成了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格局。五是开展市容市貌大整治行动。针对店外经营、游商走贩等现象频有复发的情况,以主干道为主形成辐射,24小时不间断、全覆盖对损害市容市貌等行为进行查处,尤其对夜间露天烧烤、店外经营、提篮小卖等行为进行严格管控,在逐家逐户做足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治“乱”、形成震慑,切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市交警支队持续开展交通不文明和违法行为整治,截止目前,全市公安交警共出动警力346750余人,出动警车36750余辆,城市道路行人违法25390起、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20722起、非机动车违法74744起、工程运输车1391起;普通国省道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货车违法载人三类违法查处53起,大客车和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4282起,公路货车超限超载2873起,危化品车辆4类重点违法489起,公路现场查处汽车乘车人不使用安全带32093起。农村道路载客汽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共查979起,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查处1238起;共查处酒驾醉驾6727起;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14481起。市文旅局对3起导游在导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和18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针对导游活动中向游客兜售物品、无导游证进行导游活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和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人员的有效证件等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人民币72000元,对约束导游在景区内的不文明行为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不文明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以上是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反馈检查《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距离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再加责任、再强措施,切实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抓在手中、抓出实效。主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既需要攻坚期的强力推进,也需要长时间行为养成,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逐项细化行为养成的具体实施步骤,形成既放眼长远、又注重当下的可操作、可实施的工作路线图,全力推动我市社会文明程度有效提升。

二是突出宣传引导。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力度,抓好舆论宣传、造大声势,抓好典型宣传、以点带面,抓好群众宣传、全民参与,形成全社会讲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我们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联动力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完善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的帮扶礼遇机制,将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优惠待遇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学习、宣传、关爱模范,营造德者有德、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