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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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21年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21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22429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1121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充分肯定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中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就进一步做好创建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责成市食安办,抓好人大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现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狠抓党政同责,推进市县联动,确保创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促进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标杆。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创建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久久为功、常抓不懈、锲而不舍。春节期间,市委书记丁小强、市长储祥分别深入城市商场、超市,了解果蔬肉蛋奶等商品供应情况,要求在确保食品安全的条件下,满足群众需求。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农村市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餐饮店等,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物资供应、疫情防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列入重点工作,并写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副市长杨彦康上任伊始,就主持召开全市迎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视频动员会,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经过多年的努力,今年即将迎来国家对创建工作的验收。为了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全市把党政同责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引领推进机制,进一步压实市县两级责任,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全力做好创建工作,并在运城电视台推出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电视访谈,把创建工作具体内容、特色亮点和履职情况等向全社会公示,增强党政同责对全域创建工作的推进。将于4月底前召开的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视频动员会上,对2022年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目前,全市创建工作围绕“聚焦聚焦关键项,严格落实创量化指标;聚焦重点项,整体推进创建工作;聚焦示范项,做优七大亮点项目”,正在快速推进。在创建中,全市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进行查缺补漏,全力抓实抓细,积极巩固基础、完善提升,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二、突出问题导向,做好专项整治,结合创建全面紧守安全底线

20222月下旬,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守底线 查隐患 保安全”专项行动。在行动中把创建新标准严格落实到专项行动中,做到在专项行动中补差补漏,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在创建工作中加力加劲,提升专项工作质量,全面紧守食品安全底线。聚焦食品生产企业、连锁食品销售企业总部(总店)、连锁餐饮企业门店、网络平台、入网商家及线下门店、校园食堂和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特殊食品经营者、冷连食品、食品销售单位、小作坊及其他食品单位进行集中检查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行业市场主体4602家,发现问题632个,处置中163个,已完成469个。

开展小麦粉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小麦原粮进货查验、小麦粉中食品辅料及食品添加剂添加使用、小麦粉标签标识和小麦粉出厂检验等四个方面。截至目前,共检查38家小麦粉生产企业及108家小作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专项整治,2019年以来国抽、省抽、市抽中食品添加剂项目不合格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较多或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风险的淀粉制品、肉制品、糕点、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食用油、饮料、炒货、白酒、复配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企业许可条件、原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标签标识、产品检验等,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及周边餐饮安全集中检查,重点查处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未取得许可生产经营行为,经过整治全市1744家学校食堂全部持证经营;对学校食堂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知识餐饮食品安全知识测试,组织对1845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了抽考,抽考覆盖率达100%。在省局与“饿了吗”网站组织的网络培训中,运城市培训人数和合格率均为全省第一。进一步落实“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成立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组,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同时建立“学校管理、社会监督、家长督促、学生自律、部门监管”的长效监管机制。此次专项检查共计检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1456家,出动执法人员2876人次,约谈33家,进一步消除了学校食品安全隐患。

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行动中,1月上旬,针对2021年第四季度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样品产地为我市平陆县的梨氧乐果超标情况,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对平陆县存贮水果的20个冷库进行了逐一排查,对其中10个存有玉露香梨的冷库进行监督抽查,经检测的10个样品全部合格。配合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抽查农产品样品35个,其中蔬菜产品10个、畜产品20个、水产品5个,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同时,坚持强化监管与指导服务并举,印发《豇豆等十一个重点种植养殖产品安全用药管控技术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豇豆、韭菜、芹菜等11个重点品种生产主体、种植养殖大户的用药指导,切实加强种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管控,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2022年全市利剑护农·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中,3月中旬,聚焦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点领域,重点查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以及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广泛普及农资法律法规知识和识假辨假常识,帮助农民选购和使用好优质农资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百日集中行动”中,针对农产品生产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和重点内容,强化元旦、春节、冬奥、冬残奥会和“两会”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排查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金银箔粉问题,对列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大排查,未发现违法添加金银箔粉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监管人员617余人(次),巡查检查397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625家。在推广“农产品承诺合格证”中,积极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试行主体信息化名录,督促试行品种范围内的生产主体应开尽开、各批次农产品常态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压实种植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目前,全市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已试行主体(含个体农户和小农户)599个,今年12月份开具合格证3980份,附带合格证上市农产品516吨。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打造优势亮点夯实创建质量

按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的整改要求,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年版)》内容及分值、评分标准,全市积极探索创新,不断建立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监管效能。创新风险交流机制,利用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协同相关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定期开展监测结果会商分析,深挖问题成因,进行风险交流,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优化检验监测预警机制,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提升专业化能力,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落实今年创建工作要求的各项定量检测任务。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实时分析掌握全市食品安全舆情状况,对负面舆情和突发事件做到快报、快核、快处置,上下联动、协同应对,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积极利用多媒体网络平台,进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社会稳定和谐氛围。强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进一步加强进口冷连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实现快速精准追溯,为疫情防控把好关口。不断加强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督导实施追溯业务的生产经营主体完成注册信息采集,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农产品追溯管理先行先试,鼓励其他企业积极进行追溯管理,努力培育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杆企业。目前,全市共有848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通过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登记审核。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今年主要是搞好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等工作程序,建立完善属地负责、行业主导、上下协同的应急响应机制,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重要时间节点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质量安全风险问题,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稳定的食品安全社会环境。

按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结合创建新标准,进行逐项检查,严格做实做细,提升监管工作各方面实际成效。聚焦“基础工作”。“风险检测”上,保障食品安全风险检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机制持续有效运行;实现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全市13个县(市、区)。在“源头治理”上,推行禁止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做好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实行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在“过程监管”上,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即”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工作;落实好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校园食品安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在“食品抽检”上,实现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均达到100%,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在“执法办案”上,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运城海关和市公安局,要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控走私冻品、活体动物等流入国内市场。在“集中整治”上,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安全,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行业、未成年人食品的整治工作。聚焦“能力建设”。“投入保障”上,持续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在“基层装备”上,确保基层监管机构装备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齐全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在“监管专业化”上,保障从事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比例达到70%以上;加大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强化办案保障。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在“检验检测”上,要确保《评价细则(2021版)》规定的各项指标全部到位。在“科技支撑”上,积极支持食品安全科技创新研究,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聚焦“生产经营状况”。“管理责任”上,督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依法登记建档或备案;在“过程控制”中,督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建设,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督导企业定期开展自查,督导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严格推进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管理;对学校食堂、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规范要求;落实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督导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大型食品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督导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在“产品追溯”上,督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在“责任保险”上,督导肉蛋奶和白酒生产企业、学校食堂等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诚信文化”上,积极促进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活动,建设诚信守法企业文化。

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引领”项目的部署要求,聚焦信用监管项目,实现辖区获证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要将涉及企业的信用信息全部归集到企业名下,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应向社会公示。聚焦智慧监管项目,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稽查执法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建立互通共享的食品安全数据库,实现本级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之间数据共享,本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上下级部门数据共享。要有效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应用。聚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项目,通过推进食品流通行业实行“一票通”制度,餐饮企业(单位)实行“十四个自查”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实行“十个档案”制度,建立和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机制。聚焦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项目,对重点食用农产品品种实现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尽量扩展衔接的区域范围和品种范围。要建立并稳定运行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对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可溯源信息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聚焦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推进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聚焦高质量发展项目,做到3年内我市有企业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继续打造做强运城苹果、运城面粉、运城蔬菜“三大农产品公用品牌”,做优“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促进农产品加工“老字号”品牌传承升级。推动本地区冷链配送服务站点建设改造,扩大城市冷链网络覆盖范围。打造形成食品加工产业集群,推动重点食品企业入园聚集。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扶持重点龙头企业。聚焦社会共治项目,在短视频平台等建立食品安全专用账户,及时发布优质内容。建立谣言抓取、识别、分析、处置智能化平台,定期发布辟谣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

此外,对1个国家农产品安全县(永济市)和3个省级农产品安全县(芮城县、盐湖区、万荣县)加强动态管理,督导这些县(市、区)不断总结创建经验和模式,擦亮金字招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出新步伐,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做好宣传发动,完善社会共治,积极提升食品安全整体保障

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方式创新力度,以多样化宣传方式,提高创建工作社会知晓度、公众满意度。拓展各类宣传渠道,紧抓“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机和夏日风险易发时段,继续开展夏季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专题网上培训、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继续与公交单位合作,在公交站台、公交车辆上开展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宣传。利用“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采取举办专题讲座、现场咨询答疑、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海报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社会共治,全面提高创建工作社会参与度。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商会组织的社会作用,持续为民营企业开展免费食安“法治体检”。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创建活动群众知晓率、满意度测评,助推创建工作高质量开展。依托农业社会服务化企业,推动运城水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有效增强媒体科普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在运城日报、运城电视台、各级网络媒体开办“食品安全专家访谈”等栏目,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举措,普及食品安全科技知识和生活知识、消费维权知识,对相关问题企业进行曝光。发挥保险业对安全发展的促进作用,推进普及食品安全保险。

总之,我们要继续提升完善全域创建格局和社会共治格局,凝聚和发挥全社会各方面、各渠道的资源和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形成食品安全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识,营造食品安全共创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社会氛围,为食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整体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