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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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628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我市“标准地”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2020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标准地”改革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持续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力助推了全市重点项目快速落地和高质量发展,实现了“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我市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连年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一、工作情况

2020年全市出让181358亩“标准地”,“标准地”改革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2021年全市供应“标准地”967047.82亩,宗数和面积继续名列全省第一。2022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项目供后监管和区域评价前期服务,推动改革红利逐步释放。截5月底,我市以“标准地”方式供应的新增建设用地23宗,供地面积1579.43亩,供地规模继续保持全省第一。2020726日,《运城日报》以《“从第一方阵”到“一枝独秀”》为题了专题报道2021716日,全省开发区“三个一批”暨“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推进会上,市委书记丁小强代表我市作典型发言2021109日,山西卫视新闻联播,以我市推进“标准地”改革为主要题材,对我省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主要举措

(一)高站位谋划。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标准地”改革工作,多次在不同场合对“标准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辅导、培训。储祥好市长亲自担任“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标准地”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刁海鹏副市长多次对全市“标准地”改革工作进行考察调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同志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及全市开发区主任会议上,对各县(市、区)领导及管委会主任进行“标准地”改革专题辅导和业务培训。

1. 制定改革方案。按照省自然资源厅改革工作要求,市政府在前期充分征求意见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2020519日拟定了运城市《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方案》,528日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65日印发《运城市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

2. 建立健全机制。按照运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改革方案制定,全市13个县(市、区)及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制定了各区域的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程序、职责分工、时间进度和组织机构。

3. 加强统筹协调。为了保障“标准地”改革全面推进,提高各级各部门统筹协调能力,市政府专门成立了运城市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还向市直相关部门下发了办公室文件《关于建立运城市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联席会议联系人的通知》,建立健全了“标准地”改革推进机制。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联席会议”机制。

(二)高起点推动。为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早动手、快落实,及时建立了“五个一”工作制度(即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调研、召开一次协调会、开展一次督察、解决一个难题、梳理一批经验),组建“标准地”改革工作专班,对全市改革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推进。

1. 提前安排部署。市政府积极组织督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充分征求行政审批、发改、住建等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2020415日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发了《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地”改革的通知》(运自然资函〔202054号),对“标准地”改革工作进行了提前部署,对供地程序、工作进度、工作职责、组织领导等主要事项进行了明确。

2. 逐月调度总结。为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的进展情况,市政府督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定下发了《全市标准地改革进度月调度表》,要求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办法。

3. 定时调研督导。市政府责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成专项工作督查小组,对全市13个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标准地”改革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2020612日,组织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联合召开全市开发区用地保障暨“标准地”改革座谈会,围绕“梳理问题、宣讲政策、破解难题、安排工作”主题,分析研判项目落地问题症结,提出了破解建议,理清了服务保障思路。针对部分县(市)“标准地”改革进展迅速,供地面积大幅增加的情况,为了防止各地存在改革工作不实、虚报瞒报成绩现象,又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716日至30日,再次对临猗、芮城、永济3县(市)的“标准地”改革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对评价事项、标准设立情况进行了核实,确保改革工作高质量推进。

4. 加强绩效考核。为进一步深化“标准地”改革,提高各县(市、区)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20219月份,市政府制定下发了《运城市“标准地”标准及绩效考核办法》,对标准地的“标准”进行了规范定义,对打分赋值办法、考核方式,以及奖惩措施等进行了明确。

(三)高标准落实。在改革工作中我们结合运城市实际,积极探索,对“标准地”的范围、供应对象进行了扩展和延伸,实行了“地证同交”。

1. 强化用地储备。立足节约集约,深挖土地存量,对全市12个开发区进行全面清查摸底,通过开展“闲置清零”“增存挂钩”等专项行动,2011年以来已申请批复增减挂钩实施方案61批次,申请周转指标约3万余亩,完成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验收49批次,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为全市“标准地”改革储备土地9000余亩。

2. 强化前期服务。紧盯事前评价、评估、定标三个环节,在细化节能、环保、地质灾害等7项评价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分类制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排放等标准。如临猗县年产5万吨煤机配件生产项目占地196.39亩,20203月省政府批复后,县自然资源局迅速联合园区、能源、环保等部门完成全部评价,2020930日山西豪钢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竞得该宗地。

3. 强化拿地开工。简化办事程序,实行容缺受理,变审批办为承诺办、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企业办为全代办,受让人承诺后即可进地开工,全市工业项目拿地开工时间平均缩短40%左右。如,世界500强正威集团200亿元项目落地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从签约到开工仅用了1个月零3天。同时,将“标准地”改革向“标准地+厂房”延伸,引导项目在各类“僵尸”企业所占地块上选址建设。比如,临猗县楚侯工业园区阳阳纸业加工项目所用地,在县政府引导支持下,通过法院公开拍卖方式取得了原破产倒闭的雷迈公司的39.89亩土地使用权,用时3个多月将该地块上已有车间改造为了标准化纸业生产厂房,满足了企业“拎包入住”的建设需求,有效盘活了县域闲置土地。

4. 强化过程监管。在投资强度、建设进度、质量检测、安全验收、达产达效等环节建立监测核查机制,做到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无缝监管,切实解决项目“重前端引入,轻后端管理”的问题,督促用地企业履约践诺,防止土地闲置乱用。如芮城县首宗“标准地”位于风陵渡开发区,2020918日摘牌,2020925日签订合同。风陵渡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谁提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项目竣工、投产后,积极组织牵头各相关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对项目开展全程监管、对标核验,确保了各项预设标准、承诺事项全面达标。同时,将以往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等存量土地纳入标准地工作范围。比如,临猗县年产300吨盖世宝胶囊建设项目、两期智能终端电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用地,县政府积极引导企业在存量地块上进行选址,不仅解决了土地“批而未供”问题,还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5. 强化延伸拓展。改革中我们探索把“标准地”覆盖范围从10个省级开发区扩展到所有农业示范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对新增工业用地要求全部按“标准地”供应,实现县域全覆盖;同时,在完成工业产业项目“标准地”改革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延伸,探索把生产性服务业和“标准化厂房”纳入了改革范围。如临猗县三科农商城项目,是以农副产品交易集散为主体功能的农贸综合体项目,占地约1300亩,2021113日挂牌成功,同日即签订了“两合同一承诺书”,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地”投资项目建设合同》、《“标准地”投资承诺书》,并拿地245.29亩。531日项目一期“农民工创业园”正式宣告封顶完成,自土地出让至项目一期建成仅用4个多月。

6. 强化“地证同交”。对于个别条件成熟的项目,我们探索实施了“地证同交”,在发布土地出让公告的同时,就进行宗地地籍调查,确保在出让合同签订的同时,向土地使用者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让企业吃上“定心丸”。如,永济市在经济开发区内划定了12.2平方公里的“工业标准区”,所有工业项目全部实施“标准地”供应,不仅实现了“拿地即开工”,而且推进了“地证同交”。据统计,全市已有15宗标准地实现了“地证同交”,创造了“运城速度”,促进了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效,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和时间成本,掀起了新一轮到运城投资兴业的热潮。

三、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储备不足。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做好“标准地”,前提是得有地。由于“增存挂钩机制”的实施,各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非常紧张,而“批而未供”存量土地又不能适应工业“标准地”项目对建设位置的要求,导致“有项目难落地”现象普遍存在。

(二)评价事项不健全。“标准地”改革要义是“拿地即开工”。我们在前期调研实践中发现,“标准地”供应后,还受到“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改革”事项,以及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和土壤污染调查的限制,影响了项目进地开工速度。

(三)基础配套不完善。“拿地即开工”是指项目工程的直接开工,而不是完善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配套的开工。实践中个别工业“标准地”仍存在未达到“净地”供应条件问题,其中城市道路的配套是主要问题。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争取用地指标空间。充分利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政策,努力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争取省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最大限度地将乡镇集体建设用地复垦成耕地,从而换取相应面积的城镇和开发区建设用地指标。

(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将各县(市、区)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与下达建设用地指标挂钩,倒逼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主动积极预防闲置土地产生,促进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进一步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三)修正区域评价事项。针对“标准地”不标准问题,积极对接省各职能部门,加快区域评价项目的报批、评审节奏,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坚持以“事前全评价,事后无评估”为裁定标尺,结合各县(市、区)的实际,对已设立的区域评价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科学裁剪修正,确保评价事项符合“拿地即开工”的要求。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主体责任,按照“谁提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成对“标准地”项目的开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等合同履行、承诺兑现情况进行核查、验收,全面落实奖惩机制,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