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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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赵雅娜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关于提名赵雅娜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2022628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斌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名

任命:

赵雅娜为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程丽珍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说明如下:

赵雅娜,女,汉族,19873月生,山西绛县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201112月参加工作。20069月至20107月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法学专业学习;20108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201112月至201412月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科员;201412月至201512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用期公务员;201512月至20168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科员;20168月至201612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科员、助理审判员;201612月至20196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科员、法官助理;20196月至20211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一级科员、法官助理;20211月至20218月立案庭一级科员、法官助理;20218月至今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一级科员、法官助理。

20225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同意赵雅娜纳入员额制管理,需任命为审判员。

20225月,经山西省委组织部研究,提名程丽珍同志为平陆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20225月,经平陆县委常委会研究,程丽珍同志任平陆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需免去其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以上同志经认真审查,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相关规定的法官任免职条件,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