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赵雅娜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关于提名赵雅娜等任免职议案的说明
——2022年6月28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赵斌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名
任命:
赵雅娜为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程丽珍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说明如下:
赵雅娜,女,汉族,1987年3月生,山西绛县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2011年12月参加工作。2006年9月至2010年7月山西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法学专业学习;2010年8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2011年12月至2014年12月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科员;2014年12月至2015年12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试用期公务员;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科员;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科员、助理审判员;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科员、法官助理;2019年6月至2021年1月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一级科员、法官助理;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立案庭一级科员、法官助理;2021年8月至今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一级科员、法官助理。
2022年5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同意赵雅娜纳入员额制管理,需任命为审判员。
2022年5月,经山西省委组织部研究,提名程丽珍同志为平陆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2022年5月,经平陆县委常委会研究,程丽珍同志任平陆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需免去其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以上同志经认真审查,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相关规定的法官任免职条件,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