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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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人民法庭工作 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

关于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人民法庭工作

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为不断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2022519日、7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雁平、副主任李玉林先后带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深入绛县开发区人民法庭实地察看人民法庭建设情况,听取了绛县法院、市中院关于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汇报,并召开了有基层员额法官、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深入调研了解人民法庭建设、发展以及运行情况等。结合调研情况,我委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我们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全方位推动运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别是在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强化监督指导功能,坚持工作原则,持续推动人民法庭建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促进人民法庭在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彰显司法公正。人民法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需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弱项和短板:一线办案力量不足的困难仍然突出、专业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服务群众能力和工作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为此,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坚持政治建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本色。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布局,强化人民法庭建设,着力提升基层人民法庭司法水平,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乡村振兴,以高效有为的司法活动彰显公平正义。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积极主动地回应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公平正义的新期盼,带头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深入地听取人民群众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发展的意见建议,着力强化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完善直接立案机制、直接执行机制以及人民参与评判机制,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司法温暖,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立足审判职能,狠抓案件审判质效。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原则,坚持紧扣“三个便于”“三个优化”“三个服务”的工作原则,不断提升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水平和司法能力,着力提升审判质效,主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完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工作机制,突出法官办案主体责任,确保司法责任制切实落地、落实、落细,确保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及时纠正司法瑕疵问题,有效防止错案发生,促进规范执法、依法司法。

四、加强诉前调解,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执法办案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两手抓、两手硬,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大部门联动,推进诉源治理。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基层调解组织的联系和沟通,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将部分纠纷化解在诉前,进一步缓解法院人案矛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五、聚焦能力提升,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司法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建设方向,坚持素质与职责相匹配、权力与制约相统一、责任与保障相适应的原则,着力培育法官职业精神,着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符合“五个过硬”总要求的法官队伍。

六、优化法庭布局,强化指导监督功能。注重将人力、智力、财力向基层法庭倾斜,结合工作实际,科学配置审判团队、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进一步加快完善人民法庭业务场所建设和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建设,具体指导完善直接立案、直接执行机制,注重提升基层司法人员在审理家事、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方面专业化能力,着力提升基层法庭司法能力,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