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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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2022829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情况向本次会议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一、人民法庭基本情况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在乡镇或城市街道设立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审理普通民商事案件。2021年以来,市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强基导向,努力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水平,有效推动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市13个基层法院共设置51个人民法庭,其中,中心法庭1个(芮城风陵渡法庭)、城区法庭8个(盐湖东城法庭、河津新耿法庭、永济舜都法庭及伍姓湖法庭、新绛龙兴法庭、稷山稷峰法庭、绛县绛山法庭、平陆圣人涧法庭)、城乡结合部法庭2个(河津清涧法庭及经济开发区法庭)、乡村法庭40个,分布在盐湖区6个,永济、万荣各5个,河津、新绛、稷山、闻喜、绛县各4个,临猗、芮城、夏县、垣曲、平陆各3个。目前共有43个法庭实质化运行,未实质化运行的8个,其中5个法庭正在改建,3个法庭为20226月新增法庭,正在筹备阶段。我市已实质化运行的人民法庭在全省11个市数量最多、运行效果最好,7个法庭先后被表彰为全国、全省先进集体。全市人民法庭共有在编干警211人,其中员额法官56人,法官助理47人,书记员76人,司法警察32人。20221月至7月,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5651件,占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30%,部分法庭结案占比超过本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50%;调解结案1859件,撤诉1244件,调撤率达54.91%;巡回审判70件,审理涉农案件437件,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

二、市中院推进人民法庭建设情况

人民法庭在维护基层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市中院认真履职,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建设。

(一)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人民法庭底数

2021年之前,全市共有人民法庭47个,实际运行36个,大多数法庭房屋陈旧、设施简陋、功能不全,不能立案、不能盖章,没有保安、没有车辆,法庭工作开展困难,群众诉讼很不方便。20213月,省高院主要领导来运城调研后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市中院立即召开党组会,确立了重新定位法庭功能、优化法庭布局、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原则,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为群众办实事具体行动来抓,推出“六项便民利民措施”。召开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了九项任务,向市委作了专题报告。组织相关部门利用1个月时间到各个法庭进行了实地调研,丈量测绘,制表建档,摸清了底数和情况。

(二)聚焦职能定位,优化人民法庭布局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后,市中院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先后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关于提升基层人民法庭司法能力的指导意见》和《人民法庭布局和实质化运行工作方案》,指导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坚持“三个便于”、“三个优化”和“三个服务”的工作原则,在原47个法庭基础上,撤销1个(临猗孙吉法庭),增设5个(永济伍姓湖法庭、万荣解店法庭、新绛龙兴法庭、稷山稷峰法庭、绛县绛山法庭)。中院绘制的人民法庭分布图,在全省优化法庭布局工作会上汇报展示后,受到一致好评。

(三)加强监督指导,推进落实“六个到位”

实行领导包院督导,强化责任落实。两级法院班子成员驻庭指导,主动与县(市、区)和乡镇党委、政府协调,争取省高院支持,推进人民法庭修缮、改造、迁址和入驻基层矛调中心等工作;落实了人员配备、直接立案、远程电子签章、科技法庭、安保人员、车辆保障“六个到位”。截至目前,实质化运行的43个法庭,全部开启了微诉讼、线上调解、远程审判等智慧化办案新模式,有的法庭还提供跨域立案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适应“要素式”审判,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因地制宜打造了6个特色法庭。在万荣荣河法庭和河津清涧法庭设立了环境资源法庭、万荣贾村法庭和临猗北景法庭加挂果业巡回法庭、闻喜河底法庭加挂文物保护法庭、盐湖北相法庭加挂旅游巡回法庭。

三、人民法庭运行情况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沿阵地,担负着大量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任务,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社会治理,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着“神经末梢”的作用。

(一)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市中院立足人民法庭法定职责,积极推进人民法庭服务乡村产业振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文明进步、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临猗、万荣两县以苹果为主导产业,在种植、销售、存储环节发生纠纷较多,而且时效性强。北景法庭、贾村法庭因地制宜加挂了果业巡回法庭,庭长与合作社、协会建立了微信群,随时解答涉法问题,农忙时节深入果园、田间地头,解决纠纷不误农时,保障了当地农业特色产业发展。闻喜东镇辖区企业较多,东镇法庭为农民工讨薪开辟了绿色通道,每年办理劳务纠纷案件80余件。人民法庭继承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下乡办案、就地开庭,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垣曲古城法庭、历山法庭辖区群众深居中条山腹地,交通不便,赡养纠纷案全部在纠纷发生地巡回开庭,被群众称为“家门口法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万荣法院在荣河设立了全省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在黄河、汾河交汇处和平陆三湾分别设立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组织沿黄8家基层法院联合签署《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构建资源共享、问题同治、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去年以来,荣河法庭审结非法采砂、滥伐林木案1324人,责令生态修复6块,平整滩地植树490株,发出司法建议2份,助力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和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人民法庭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诉源治理、纠纷预防与多元解纷机制改革。人民法庭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与468名调解员、131个行业协会或调解组织建立了协作关系,同辖区派出所、综治中心、党群工作站等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新格局,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有效减少了诉讼案件的数量,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永济伍姓湖法庭20213月入驻综治中心以来,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衔接联动,接待群众1000余人次,办理各类案件428件,做到了“访、诉、调”的无缝对接,群众矛盾纠纷解决“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稷山法院依托三个法庭,在十个行政村设立了首批“平安稷山建设法官联络站”,构建了“一村一站”诉源治理解纷新模式。人民法庭发挥贴近基层群众优势,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通过巡回审判、下乡办案等方式,宣传民法典和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等,引导群众尊法守法。临猗法院编印了《果农法律手册》,新绛法院三泉法庭的“小杜说法”,利用手册、手机视频宣讲法律,起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三)积极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推行诉前调解、简案快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经济实惠的解决纠纷方式。今年上半年,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达到90.25%,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89.75%。在审理家事、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中,坚决贯彻执行民法典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上半年,人民法庭审结的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88.17%。河津法院在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巡回法庭,妥善处理涉军纠纷,服务保障国防建设。绛县横水法庭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预防化解纠纷网络,推出特殊群体诉讼辅导机制,跨域立案5件,直接执行3件,有效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诉讼成本。

(四)积极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及时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芮城风陵渡中心法庭将“依法调解化纠纷,优化营商促发展”作为重要抓手,开展联企服务,送法上门,每年办理涉企案件20余起,90%的案件以调解结案,多次被最高院、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盐湖禹都法庭司法扶持小商品批发特色产业,年办理案件600余件,尤其是去年以来与禹都市场调解委员会有效衔接,指导调处涉疫纠纷180余次,会商30余次,形成了买卖、租赁、运输等3大类纠纷调处指引、5大类纠纷调解协议模板。新绛三泉法庭设立“企业法治工作站”,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四、人民法庭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法庭人员配置还需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规定,每个人民法庭至少配备1名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司法警察或者安保人员,有条件有需求的人民法庭配备3名以上审判员。截至目前,我市已实质化运行的43个人民法庭均已配备至少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但有11个人民法庭尚未配备司法警察,部分法庭实行司法警察轮流值岗机制。同时,人民法庭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仅配备1名员额法官不能满足工作需求。

(二)法庭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还需提高。随着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法律素养日益增强,人民法庭作为司法工作一线阵地,面对的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矛盾化解的难度也逐渐增大。我市人民法庭虽设有人民调解员,但调解员多为当地的退休干部、农村老干部等,法律知识及调解技巧不足,尤其是缺乏熟练运用信息化办案系统的能力。

(三)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未实质化运行的8个法庭中有5个需改造或重建(河津经济开发区法庭和僧楼法庭、夏县水头法庭、平陆曹川法庭和常乐法庭),3个新增法庭正在筹建(万荣解店法庭、稷山稷峰法庭、绛县绛山法庭),上述法庭建设在立项、规划、资金等方面还存在困难。已实质化运行的43个法庭中,也存在办公设施及车辆陈旧、办公场所和辅助用房简陋等问题,亟待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四)直接执行工作仍需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民法庭目前仅满足基本人员配置要求,没有执行人员,无法推行直接执行。除个别小额调解案件人民法庭可以直接执行,法庭审结的绝大多数案件仍由基层法院执行,法庭的执行职能未能充分发挥。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中院担负着指导人民法庭建设、监督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推进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市中院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治建设,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对人民法庭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支部建在庭上”,依靠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干警,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通过创建党建品牌,激发干警工作热情,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为民。

(二)注重强基导向,树立人民法庭工作新理念。把人民法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院长要带头调研,统筹谋划,定期研究,推动解决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困难。紧扣“三农”工作重心和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挥司法裁判引领功能,传承舜帝德孝文化、关公忠信文化、万荣慈善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推崇良法善治,使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民心。

(三)准确定位职能,服务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把人民法庭作为推进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着力点,以司法手段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健全覆盖城乡的司法服务网络,广泛对接基层解纷力量,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多元解纷格局,助力创建平安运城。

(四)优化法庭布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20226月,市中院根据我市目前的法庭布局及实际工作情况,经省高院与省委编办批准,在永济、万荣、稷山、新绛、绛县增设5个人民法庭,目前有2个新增法庭(永济伍姓湖法庭、新绛龙兴法庭)已实质化运行。下一步,市中院将依据最高院的意见,结合法庭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我市法庭布局。市中院将在基本落实“六个到位”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实现人民法庭高标准、现代化、智能化建设,协同基层法院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工作,争取支持,推进法庭基础设施改善、法庭改造、重建等工作。

(五)坚持多措并举,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水平。市中院将进一步督促基层法院优化人民法庭人员配置,坚持以案定员、以任务定员,推动人员配置向案件数量多、基层治理任务重的人民法庭倾斜;着力提升法庭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教育培训和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全面提升人民法庭干警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对人民法庭的指导和监督,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打官司不找人”示范法院为抓手,指导建设示范法庭,树立全省法庭新标杆。加大特色法庭和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力度,明确人民法庭直接执行的案件范围,着力构建“立调审执四合一”工作机制,打造运城法庭新模式。合理设置巡回办案点和诉讼服务点,就地调处矛盾纠纷,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人民法庭建设离不开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市中院将以这次专题报告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审议意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人民法庭审判管理新模式,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