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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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研究意见(书面)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规定,11月9日,财经工委组织召开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初审会议,结合代表、财经专家的意见,现将初审结果汇报如下:

一、市本级预算调整主要内容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安排支出4097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支出10.02亿元。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增加专项收入1220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偿还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新增专项债券安排4亿元。

关于政府债务情况。截至2022年10月,省政府批准我市法定政府债务总限额374.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1.13亿元,专项债务213.13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总限额131.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8.84亿元,专项债务52.18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52.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3.69亿元,专项债务198.6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22.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4.16亿元,专项债务48.39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未突破法定限额,综合债务率全市为49.6%、市本级为85.1%,均为绿色风险等级,风险整体可控。

二、财经工作委员会的意见与建议

财经工作委员会认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充分利用债券资金,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财政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审计法规定,资金的安排符合相关要求以及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调整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领域,债券项目安排符合使用范围。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强刚性约束,强化预算执行。要牢固树立预算法定意识,严格控制预算调剂,经批准的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要及时下达到相关单位,强化项目管理,做好实施保障。要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的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对延缓实施、暂停实施或实施内容减少的项目要及时收回相应资金,经法定程序统筹安排用于其他重点支出,避免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防范债务风险,强化债务管理。要切实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严格遵守政府债券使用相关规定,充分发挥政府专项债券拉动有效投资作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做实做细债券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债券项目实施进度与债券资金拨付进度有效衔接。强化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穿透式监管,夯实新增债券使用项目的建设基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债券资金高效使用。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债务管理,落实偿债资金,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切实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稳经济方面的积极作用,优化财政资源统筹,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强对预算调整资金安排、支出执行、使用结果等方面的持续监督,多措并举保主体、保就业、保民生,在保持合理支出强度的同时,做到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各项支出要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切实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统筹疫情防控,强化服务保障。10月份,全市经济发展受到疫情影响的巨大冲击,市政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积极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有效实施一揽子政策措施。面对疫情复杂多变的形式,要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科学安排生产,加大政策调节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将我市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努力实现全年的财政目标任务。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