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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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

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高度重视,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动员令。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1月中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中伟带领下,我委对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对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我委认为,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统筹推进产业富农、人才助农、文化兴农、生态惠农、组织强农“五大行动”,乡村产业实现新发展,生态文化展现新气象,乡村治理开创新局面,全市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新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全面发展,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写好乡村振兴大文章。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工作主线,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把握方向,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前提,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要明确任务,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不断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确保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把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作为根本目标。要狠抓政策落实、责任落实、工作落实,督促基层把帮扶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

二、立足区域特色,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发展。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作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举措,立足实际,精准定位、突出特色,把握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高起点、高标准做好特色农业产业规划。要加强农业品牌建设,聚焦“特”“优”二字,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发展新模式,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着力打造品质农业、品牌农业、诚信农业,不断提升运城区域公用品牌的美誉度、影响力。要突出抓好主体培育,着力培育发展一批带动力强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要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条例》,加快发展以生产托管为重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要有效推动乡村振兴同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创新理念,精准施策,在打造特色、突出内涵、塑造品牌上再下功夫,把乡村文旅产业打造成为我市展示优质旅游资源的平台、了解地域文化的窗口和助推乡村振兴的引擎。

三、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进一步补齐补强乡村建设短板弱项。党的二十大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要求,充分体现党对乡村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充分反映广大农民对建设美丽家园、过上美好生活的期盼。建设和美乡村,要全面配套完备乡村水电路气信和物流等生活基础设施,提升生产生活便利化。要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加快填平补齐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方法,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行乡村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

四、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乡村振兴发展主力军。要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改善农村教育条件,抓住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这个关键,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术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促进人才向乡村流动。要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激发广大农民群众投身乡村振兴、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

五、健全乡村振兴推进体制机制,为推进高质量乡村振兴加压赋能。要强化乡村振兴责任落实。发挥好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借鉴脱贫攻坚经验,从责任落实、组织推动、社会动员、要素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报告、监督检查等方面,推动健全乡村振兴的推进机制。要理顺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分工共同予以推进,进一步完善工作协同运行机制,真正形成合力。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