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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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1月6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运城市审计局局长  王继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8月29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和工作成效

(一)全市各级周密部署审计整改工作

全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中共运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落实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和审计专报作出批示,要求被审计单位承担起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认真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做好审计工作“后半篇”文章,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按时高质量整改到位。市政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召开了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对审计报告反映的市民服务中心项目复工、国有企业资本收益收取、公共自行车运营绩效不佳等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限时整改,实行对账销号。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

(二)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等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或办公会等会议41次、审计整改专题会23次,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1个。被审计单位对照整改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269项,在着力推动整改到位的同时,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实现“发现一点、规范一片”的综合效应。部分县(市、区)还将审计整改纳入督察督办,对虚假整改、推诿整改等情形进行约谈和责任追究。

(三)各类监督协调贯通,合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财经工委聚焦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市纪委监委对审计查出的“三公经费”管理不严、年底突击花钱、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等问题,进一步督促整改,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市委组织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市委巡察办与市审计局完善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把审计查出重要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内容,有力地推动了整改。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列出了“问题清单”,并结合实际提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不同要求,建立了审计整改台账,逐项逐条跟踪检查,实行对账销号,推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总体来看,2022年的审计整改质量进一步提高,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要求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进展顺利,制定修订的规章制度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屡查屡犯现象得到初步遏制,审计整改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截至2022年11月底,对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通过清理回收、补征补缴、归还原资金渠道和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资金3.12亿元,促进财政资金加快使用5.45亿元,积极查找制度性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7项。

二、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管理不够全面规范的问题。一是市财政以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加快推进非税收缴电子化管理,规范收缴行为,确认待结算收入8921万元,统筹收回代管资金账户存量资金1814万元。二是市政府专题研究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情况,要求市国资委和相关国有企业主管部门提高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重视,强化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投资运营等收益管理和国有资本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相关征收和监管规定,确保收益征缴工作高效平稳运转,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运城市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国有资本收益缴纳的通知》,召开了市属监管企业专题会,开展了专项审核确认工作。

(二)关于预算绩效管理未完全发挥作用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做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将调整预算、存量资金等安排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基本实现了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与绩效目标同步批复。

(三)关于部分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经统筹安排,结存在财政部门的债券资金1.06亿元已全部拨付;项目单位加快了项目推进实施,已实际支出1.63亿元。

(四)关于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有待改进的问题。一是战略新兴产业基金、惠信绿色碳兴股权投资基金2支基金,已经专家评审会通过,闲置的政府出资款6072万元将得到使用。二是完成对9支基金绩效评价工作,将建立政府投资基金年度评价制度,有计划地开展基金绩效评价工作。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4个单位将严格执行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不再通过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收缴非税收入;2个单位征缴入库非税收入714.33万元;8个单位加快了预算和中央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已实际使用2.76亿元,统筹收回预算1.13亿元。将继续督促部门单位增强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涉及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合同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执行财经纪律意识。一是加快了项目和合同执行进度,今后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二是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坚决杜绝无预算、超范围、不规范使用资金情况,归还原资金渠道126.37万元。

(三)“三公经费”管理不严的问题。一是2个单位完善了培训手续,按《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制定了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二是通过提前付款、延后使用的方式虚列培训费支出230.38万元已被单位追回。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重大项目整改情况

1. 关于市民服务中心项目复工情况。经过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相关部门艰辛努力,市民服务中心项目已正式复工。

2. 关于中心城区31个基础设施项目管理中的问题整改情况。3个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进行了逐项梳理,约谈了相关项目责任人。4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完工,8个项目已办理了施工许可证,7个项目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手续,完成了7个项目的竣工价款结算工作。

(二)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 对发现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乡村振兴局积极对接市财政局,起草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了项目库建设,健全了备案机制,督促了各县(市、区)按时限要求分解下达补助资金,7个县38个乡村振兴补助项目已完成或接近尾声;大气(水)污染防治资金9243万元已发放到户,新绛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经改造已达到预期减排目标;对“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责令相关工作人员做出了检查,约谈了存在问题较大的社会培训机构法人,督促退回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213.02万元。

2. 关于中心城区公共自行车运营绩效不佳的问题。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给予项目两年过渡期后转入市场化运营。市交通局、财政局、运汽公司正在按照会议精神拿出改革方案,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五、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9个单位采取了修订完善制度、严格预算管理、清理盘点、补录资产账和实物账等措施,整改了薄弱环节。6个单位已对接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理顺了产权关系,办理了资产移交手续。2个单位已履行了报批手续,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

(二)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各县(市、区)完善了资源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制定了严格执行的各项措施,领导干部增强了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3个县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14.3万亩实行了上图入库管理,依法划为永久基本农田,9个县政府督促相关乡镇停止了正在占用新增耕地建设的林地、园地项目,对已占用的逐步采取退林(园)还耕、采伐还耕等办法逐年有序退还耕地。

六、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对12个开发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实施情况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各开发区提高了承诺制办结时间,6个开发区完成了区域评估工作,3个开发区对23个项目补办了事项承诺和施工许可证,加强了对涉及企业的监管;5个开发区完善了7宗标准地出让手续,2个开发区对4家企业建成的标准化厂房进行了竣工验收;4个开发区代办机构制定了清单,2个开发区完善了一次性告知代办事项所需资料、流程及时限,增强了保姆式全程跟进服务意识,规范了全代办机构资料填写,做到完整、规范。

七、后续整改工作安排及措施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尚有68个事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主要是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业引导基金管理等方面问题,相关单位、企业已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间和具体措施,正在有序稳妥地推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加强整改工作的意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统筹做好审计“前半篇文章”和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切实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针对正在推进的审计整改事项,做好跟踪检查、落实强化机制工作,持续督促各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任务,直至全部整改销号;对拖延整改的突出问题,将纳入政府“13710”督办平台督查督办;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屡查屡犯行为,由有关部门启动追责问责程序,依规依法作出处理;对审计整改不力的,约谈被审计单位负责人,适时组织督查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