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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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

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人大

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

初审意见(书面)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3年1月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1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审议意见转达书〔2023〕4号文件向市人民政府予以转达,并要求4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为确保审议意见得到及时有效落实,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我委三个月以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跟踪监督,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我们认为,市人民政府能够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提出的“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写好乡村振兴大文章”“立足区域特色,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进一步补齐补强乡村建设短板弱项”“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乡村振兴发展主力军”“健全乡村振兴推进体制机制,为推进高质量乡村振兴加压赋能”等五方面工作建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责任,逐一加强落实。我委认为其研究处理举措得当,取得了一定效果,达到了以监督推动工作、以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水准之目的。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