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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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

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书面)

 

运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运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11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以审议意见转达书的形式,向市人民政府予以转达,要求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于2023年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根据《监督法》规定,我委强化对这项工作的跟踪监督,听取了有关研究处理情况的汇报,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如下初审意见:

我们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坚持高位谋划、高效推动,促进市场主体扩量提质;强化要素保障,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和用地保障力度,提供人才智力支持和稳岗用工保障,着力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发展的瓶颈;拓展发展空间,深挖潜力、激发动力、提升质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做优做强;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强化政策兑现,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