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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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

报告(书面)

 

——2023428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11月17日,运城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形成了《关于市人民政府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进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审议意见,结合市场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处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主体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培育发展壮大市场主体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切实深化对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重要性的认识。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决策部署,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市委关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将把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作为事关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牵引性工程进行部署,狠抓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落地,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高位谋划。围绕省委、省政府“五个狠抓”“五个提升”要求,坚持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开展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结合《山西省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科学出台我市行动计划,制定高效抓落实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年度目标圆满完成。持续用好“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坚持“保主体、增主体、活主体、强主体”并重,狠抓政策落实,推动市场主体扩数量、提质量、增效益、优结构,促进市场主体扩量提质上水平,实现市场主体质量稳步提升。

(三)坚持高效推动。充分发挥好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上传下达、调度督导、解决问题、决策服务五大作用,持续用好“清单管理、定期调度、工作通报、督察督办、责任追究、考核激励”六大工作机制,推动各级专班做好行业产业谋划,打好政策落地组合拳,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持续做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氛围,扩大公众知晓率。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及“网微屏端”等新媒体,开展多维度立体式全覆盖的常态化宣传,让更多市场主体和群众知晓政策,用好用足政策,营造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我市市场主体倍增。加强考核督导,将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列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确保市场主体各项指标全面提升,推动我市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实现量质齐升。

二、进一步强化要素服务保障,破解制约瓶颈

(一)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持续强化政银企对接合作,开展好“行长结对子”“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贷户大摸底大调研”等活动,推动银行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融资支持。通过县级财政增资、市级财政兜底、争取省再担支持等方式,确保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规模突破5亿元。持续落实支持政策,引导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三农小微企业,有效发挥增信桥梁作用,扩大业务规模,助力市场主体缓解融资难题。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快预算资金下达进度,加大资金统筹,拓展资金渠道,协调安排市本级资金的同时,更加紧盯上级最新政策动向,最大限度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着力推动实体经济复苏。持续加大财政金融的统筹联动作用。采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等方式,积极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实体经济和市场主体,进一步加大贴息力度,提高创业担保额度,增强个人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增强融资再担保实力,强化融资担保助企能力,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难题。

(二)继续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根据市场主体用地需求,做好土地出让工作,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处置闲置土地和“标准地”供应。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持续开展年度“批而未用”土地专项清理工作和闲置土地处置,强化“增存挂钩”机制落实和节约集约利用专项考核,以存量土地消化处置核算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压实市、县批后监管责任,强化各方联动,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扎实推进“标准地”改革,满足市场主体的用地需求。

(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紧密围绕我市创新驱动战略,重点打造科技创新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人才队伍,协同推进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激励、保障等各项工作,全力打造优质人才发展生态,实现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结构加快改善、人才效能更好发挥、人才环境持续优化。建强功能平台,健全人才发展链条。创办特色品牌,升级人才服务水平。持续推进“运才兴运”专项行动,为市场主体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四)提供有力的稳岗用工保障。着力围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招聘活动,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搭建平台,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推进稳就业工作。零工市场积极发挥市场主题作用,拓展当地就近用工单位,让求职者就地就近找到工作,从而为市场主体提供有力的稳岗用工保障。

三、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壮大市场主体

(一)围绕“增主体”,深度挖掘市场主体潜力。“十大平台”建设延伸一批,延伸文旅康养、煤焦利用、铝深加工、龙头农业企业等链条,发展培育市场主体。财政引导成立一批,落实用好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稳岗就业一揽子优惠政策,建议财政设立以奖代补资金引导市场主体发展。创业创新扶持一批,精准宣传“双创”优惠政策,鼓励返乡人员、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等自主创业。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全面推进招商引资,重点招引有市场影响力、品牌化的大企业投资特色产业,做好优化招商引资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大力发展电商经济,推动实体经营和网络营销,线上线下有效融合,推动实体经济向数字化转型。

(二)围绕“活主体”,充分激发市场主体内生动力。一是放宽“外摆经济”政策。根据疫情常态化实际情况,允许餐饮、零售等接触性服务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门前或政府指定区域开展外摆促销活动。二是发展“夜经济”。通过拓展夜间消费场景,优化特色美食、购物娱乐、文化旅游等消费体验,提振城市“烟火气”,促进实体业态繁荣复苏,推动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创新夜间经济业态模式,打造夜间经济品牌,推动市场主体发展恢复人气活力。三是加大消费券投入。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大政府消费抵用券的发放规模和力度,扩大消费抵用券的适用范围,刺激居民消费,营造消费氛围,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和活力。

(三)围绕“强主体”,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质量。一是支持企业转型。通过“加强科技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家队伍素质、拓宽融资渠道”四条路径,引导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之路,动态遴选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广阔的优质主体,予以重点关注、梯次帮扶,全力支持一些“好苗子”加快成长为“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二是支持”个转企”升级。多种形式宣传“个转企”的转型优势、优惠政策和办理流程,激发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个转企”培育库,对入库个体户分类别、按梯队重点培育,并跟踪服务解决转型升级难题,进一步提升转企成功率。三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帮扶作用,落实各项扶持优惠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大力促进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做优做强,打造活力迸发的资本市场“运城板块”。

四、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创优环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要求,持续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进一步细化完善“五有套餐”配套方案,发挥“办不成事”窗口、12345热线作用,设立市场主体投诉专线,以浓厚的氛围、优质的服务、坚实的保障全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形成让企业家心安、创业者心动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优化政务服务。围绕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全生命周期,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持续擦亮“好运办”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行零距离、零收费、零延时、零投诉的“四零服务”机制,深入推进“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和“证照分离”改革。全面推进全帮办体系提质升级,进一步规范标准、延伸网点、拓展帮办服务事项,推进帮办网点全覆盖,实现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免费办”。

(三)强化政策兑现。对接全省统一涉企政策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惠企政策库,制定财政兑现惠企政策清单,编制惠企政策兑现指南等惠企政策服务机制,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涉企政策服务平台服务窗口,发布政策兑现指南,在自助办件一体机上配置政策搜索引擎,指引企业使用涉企政策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报。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对接,做好政策咨询、投诉及受理服务,及时处置相关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