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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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 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

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

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3428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梁清燕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形成了《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肯定了工作成绩、指出了存在问题也提出了意见建议,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思路,明确了努力方向。

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把落实审议意见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法定程序研究办理审议意见各项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坚持绿色发展,构建全民环保格局

(一)坚持高位推动,狠抓责任落实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为重点,紧盯各项目标任务,着力解决人民关心、人大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六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以及专题会等各类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书记丁小强、市长储祥好分别3次赴基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协调解决生态环境改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市委常委、副市长董旭光领衔省委书记蓝佛安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关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课题,3次深入永济、新绛、稷山、河津、万荣开展调查研究,召开专题会议,形成调研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协调,环委会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合力攻坚,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

坚持谋划为先,以环委办名义相继印发了《运城市中心城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运城市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市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整治动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多月的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全市空气质量的重点突出问题。下一步,还将谋划出台运城市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运城市2023年水环境、空气质量再提升和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运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等,整体谋划、统筹推进,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水平。

(三)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3月22日,举行纪念第31届“世界水日”和第36届“中国水周”法治宣传启动仪式,广泛深入开展水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进一步增强全市公众依法用水和依法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水环境,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水、亲近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风尚。同时,强化司法手段治理环境,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山西黄河河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在河津市联合举行《服务保障黄河流域(运城段)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作意见》签署仪式,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津市人民法院在河津市设立的“黄河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同时揭牌,围绕资源保护、环境治理、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任务,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工作机制,执法、司法无缝对接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一)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1. 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抓好“合汽生材”新兴产业地标建设,培育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认定企业10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5家,争取全省双第一。推动夏县、永济等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集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基本实现本地协同发展。加大项目建设力度,推进永津年产9000吨医药中间体、朗致集团医药物流基地、大禹功能性微生物自动化生产线等23个项目建设,新认定一批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按照“链式整合、打造基地、建设园区、集聚产业”发展模式,加快以精品钢、铝镁铜合金等为基础优势,推动以稀土永磁、防水建材为主导产业的特色新材料,以石墨烯、锂电池材料为主打产品的碳基新材料链式集群发展,加快运威新建铜基新材料基地精密线缆生产线、梅山湖年产3万吨锂电池石墨负极材料(一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

2.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把项目建设作为工业转型的“牛鼻子”,围绕“两个转型”,谋划工业重点项目254个,总投资1280亿元,预计今年完成投资251亿元。重点抓好80余个已完工项目的达产达效,尽快形成新的增长点;加快宏达集团年产100万吨薄带铸轧生产线建设等122个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推进大运高端新能源乘用车冲压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等132个续建项目建设,力争100个项目年内建成运行,形成项目梯次建设的良好态势。同时,加快落后产能淘汰,8月底前全面淘汰曙光焦化、发鑫焦化、东方资源和同瑞煤化4座4.3米焦炉。

(二)提升工业企业治理水平

1. 实施重点企业错峰生产。以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按照企业环保绩效等级、地理位置等,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全力打好秋冬防第二阶段。今年5-9月,以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工序错时生产、错时作业。同时,禁止户外涂装作业和城市建成区建筑墙体涂刷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作业,鼓励加油站出台错时加油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错时加油。

2. 持续开展精准帮扶行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行业专家、业务人员深入企业现场,对有色金属冶炼、化工行业(合成氨、煤化工)和各县(市、区)、开发区报送的无组织、VOCs、工业炉窑升级改造企业开展精准帮扶,对钢铁、焦化、水泥、铸造、建材行业等已帮扶和已评级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建立“一企一档”,召开现场交流会,谋划实施项目,树立标杆企业,确保帮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到位,推动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3. 加大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力度。加快完成信义源、千社2家钢铁企业改造。10月底前完成阳光、华晟、中信鑫泰、中信金石、五龙、安昆、禹门口7家焦化企业和威顿水泥、龙门五色石、禹门水泥、世纪建材、建元建材、威迪建材、新华水泥、晋运水泥、鼎盛水泥9家水泥企业提标改造。年底前完成同基建材、清华水泥、万盛水泥3家水泥企业提标改造。

4. 稳步推进减污降碳。对照《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结合重点企业行业特点进行工程改造,完成了建龙钢铁260平方米烧结机烟气循环治理改造,将烟气进行循环燃烧,实现节能降耗。实施“钢渣尾渣进行3D打印”项目,将高炉水渣全部用作水泥原料,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完成了高义钢铁高炉渣余热供暖项目,利用废弃的高炉冲渣水余热,对附近村庄、居民小区进行冬季供暖,同时制定了电机分批次更换改造计划,目前73台电机设备改造为一级能效的新型电机。谋划实施冀东水泥“替代燃料”项目,综合利用生物质颗粒、橡胶颗粒替代燃煤,减少煤炭消耗。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烧结法熟料窑系统,开展电解二次铝灰、大修渣等固(危)废处置工作,目前已建设形成了20万吨的处置能力。

(三)加强机动车污染管控

1. 强化中重型柴油货车管控。以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强化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警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执法模式,严格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污染管控,解决交通运输输入性污染。今年以来全市查处各类尾气排放不达标、冒黑烟车辆49起,抛洒164起,查处闯禁令、违反限行2321起,未密闭运输17起,查扣处置柴油货车和施工车辆360辆及三、四轮拖拉机28辆,劝返各类柴油货车2390辆。

2.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排编码工作,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入现场2日前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备案。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为重点,每月开展一轮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超标排放及未安装环保号牌行为,由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城管、住建、交警部门查扣、查封、处罚,并监督维修。

3. 更换使用新能源车辆。年初,对全市出租车行业用能结构进行摸底,梳理了各县(市、区)出租车数量、燃料类型和占比、到期车辆情况。截止目前,全市1795辆公交车,新能源占比达100%;4635辆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和清洁能源出租车占比达99.78%。制定了2023年出租车新能源更新计划,确保完成今年全市更新150辆新能源出租车的目标任务。年底前,各县(市、区)建成区所有出租车、公交车、垃圾转运车、渣土车、环卫车全部更换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

(四)强化散煤管控

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中心城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大气环境突出问题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对中心城区煤改气、煤改电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发现的存储、燃用散煤问题要求属地立即整改,开展清洁取暖“回头看”,确保中心城区清洁取暖全覆盖。进一步扩大“禁煤区”划定,中心城区海拔500米以下全部划为“禁煤区”,实现散煤禁售、禁运、禁储、禁燃。

(五)强化扬尘污染治理

印发《运城市中心城区施工工地扬尘治理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工作的实施细则》,共检查工地34个,发现问题6个,全部整改完成,占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测系统并联网。强化执法监管,对中心城区施工工地开展全面排查,紧盯围挡喷淋开启、物料堆场苫盖、场地洒水保洁等重点要素,严查“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狠抓在建项目硬件提标升档、软件创优升级。巡查工地128个,其中立案查处2起,拟处罚16万元。严查违法清运行为,推深做实渣土车辆的清运路线、车辆牌照、消纳场所等事项的核验工作,精准查处带泥上路车辆、密闭苫盖不严车辆、沿街抛洒车辆。查处6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沿街抛洒渣土车,当场处罚4800元。

三、坚持系统治理,持续抓好水污染防治

(一)加快重点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

谋划实施稷山、垣曲、平陆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和芮城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加快推进河津园子沟、绛县生活污水处理中心尾水人工湿地和万荣扩建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项目建设。临猗人工湿地二期工程和伍姓湖入湖口人工湿地二期工程,已完工并正常运行。持续推进涑水河流域COD超标原因分析项目,研究伍姓湖水体、底泥对流域水质影响,为改善涑水河水质提供决策依据。

(二)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提效改造

加快实施盐湖机电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治理项目、新绛新大桥东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和稷山西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持续推进稷山翟店镇污水处理厂提效工程、河津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万荣城西污水处理厂双电源改造工程、盐湖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和绛县污水处理厂调节池工程。6月底前完成稷山污水处理厂进水调节池建设并投入使用,8月底前完成永济城东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三)加强汾河、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

持续推进河道治理与堤防工程,汾河流域新绛干流段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2.14亿元,完成投资0.55亿元;汾河流域稷山干流段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3.97亿元,完成投资1.15亿元;涑水河永济段河道治理工程总投资2.23亿,完成投资1.1亿元,年底前全部完工。实施涑水河生态补水,组织协调尊村引黄和夹马口引黄工程向涑水河生态补水,保障河道生态流量,改善河道水质,协调配合好小浪底工程引黄河水入涑水河各项准备工作,恢复流域水生态环境。年底前完成夏县水源地保护与治理修复项目,建设专用管道将伍姓湖湖水引至入湖口人工湿地净化处理,逐步消化伍姓湖污染存量。

(四)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持续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已完成10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任务量全省第一。目前,我市总治理行政村数量达到473个,治理率21.8%。今年,将继续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科学选型、梯次推进”原则,健全完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成省下达的153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和54个不正常运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整改任务。

(五)推进城镇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

制定了《地下排水管网改造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规划引领、项目支撑、分类实施、科学调度”工作思路,开展地下排水管网攻坚行动,全面完成我市建成区范围内现有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破损管网的更新改造。目前,已完成对运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城市支路中合流和老旧管网的摸底排查工作,梳理出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雨污分流项目26项,涉及道路长度约42千米,总投资约11.02亿元。其中,2023年计划改造项目10个,总投资约5.67亿元。目前,人民南路、南城墙路雨污分流项目已开工建设;南山片区污水收集管网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报审批复;七合一雨污分流项目正在等待审批。

(六)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治理成果,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已完成,2023年完成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并开展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通过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档”及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编制项目,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对我市已划分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规范化建设。

四、坚持源头管控,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

印发《运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土壤调查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全面压实市、县两级监管部门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意识,堵塞监管漏洞,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从源头上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二)严格防控土壤源头污染

我市纳入考核的44个地块全部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管控制度。增补更新2023年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完成名录确定和公示工作,督促新增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所有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年度自行监测工作。

(三)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

建立全口径危险废物名单385家,其中产废企业350家,经营企业28家,废铅蓄电池收贮点7家,另有新增小微企业集中收集试点单位2家。目前,我市危险废物的处置利用能力和类别均在全省排名靠前,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市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为A级。我们将持续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进黄河流域“清废行动”,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与隐患排查。

(四)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治

印发《运城市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加强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分类管理,实行排放总量控制,通过关停运城市解州福利建材化工厂生产线、督促北方铜业有限公司工程减排、确定晋运制版有限公司和晋阳公司废水不外排等,为我市新上重点项目提供重金属总量替代来源。目前,已帮扶2个重点项目完成重金属总量备案工作。

(五)强化尾矿库监管

组织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备案的工作通知》《尾矿库环境安全治理攻坚工作任务清单》,对全市32家尾矿库(其中,8家二级环境监管尾矿库、24家三级环境监管尾矿库)开展环境治理,督促15家在产尾矿库完成应急预案备案;累积出动87人次,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存在问题的尾矿库21座,发现污染隐患点48个,完成整改31个。编制完成《运城市尾矿库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提出2023年对应治理措施。

(六)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积极开展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坚持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按照宜农则农、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原则,治理面积将达到383公顷,投资9137万元,现各县(市、区)已经完成主体工程施工,今年8月完成验收。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土地复垦保证金的提取、使用和监管,全市已预存储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3.39亿元,为矿山生态修复提供了资金支持。

(七)严格管控农业面源污染

一是持续推进农药减量增效。制定印发了《运城市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加强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工作,在全市开展“百县千乡万户”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培训活动,力争开展培训30场次,培训用药主体1000人次,打造4个省级高标准病虫绿色防控暨农药减量示范基地,坚持黄河、汾河沿岸两公里范围内农田去化肥、去农药化,实现全市化学农药用量继续消减。二是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秸秆向多元循环的方向发展,力争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在新绛、平陆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以现有秸秆利用产业及收储运体系为基础,构建县域秸秆全域全量利用机制。三是积极推进农用残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治理。加强农业生产过程中地膜、棚膜、反光膜等回收利用,开展废旧农膜专项清理整治,完成2023年农膜回收率达83%的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市级反光膜回收利用中心,开展全市农田地膜残留例行监测。四是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3年省级下达我市97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任务,正在积极谋划项目,确保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8%。

(八)强化塑料污染管控

加大对相关企业的跟踪及帮扶,督促指导企业提高质量标准,规范生产工艺流程,及时防范、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实现塑料污染治理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环节全链条管理,到2023年底,运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面启动中心城区示范片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设,在饭店、商场、写字楼、机场、车站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投放垃圾分类设施,环卫部门提高清运频次。

五、坚持补齐短板,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一)加大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力度

坚持项目为王,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今年新录入申请库项目6个,总投资7.79亿元,申请资金2.33亿元。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和2023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运城市2022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978万元、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16万元、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9亿元。

(二)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投融资机制

邀请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专家组来运调研,系统谋划EOD项目,全面推进盐湖生态保护与开发。针对盐湖周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固体废物综合整治和环境提升项目,解决现有盐湖周边生态环境风险点,消除制约盐湖文旅发展的根本性环境问题,为特色文旅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制定了运城市生态环境领域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监督等方式,解决制约生态环境工作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帮扶企业”专项行动,组织行业专家、业务精英深入企业,一线帮扶,推动更多企业提高治理水平、管理水平及绩效水平。全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市生态环境局设立“服务企业接待日”,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和困难,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环境安全保障

坚决履行环境安全职责,把不发生区域环境风险作为工作底线,扎实做好环境应急准备,科学有效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22年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出动人员1459人次,排查企业998家,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环境安全保障。今年,将围绕重点节日、重大活动、敏感节点,加强应急值守,深入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六、坚持利剑斩污,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

(一)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坚持举一反三,严格整改标准,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31项整改任务,制定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25项已完成整改,剩余6项正在有序推进。

(二)持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证后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关键环节,深化市县联动执法、异地交叉检查、重点企业驻厂监管;综合运用在线监测、用电管控、高空视频、无人机等“技防”优势,系统谋划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引深“利剑斩污”,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1-3月市级共下达处罚决定90起、处罚321.91万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及时查处上级转办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坚持及时受理、限期办理、按期回复,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受理134件群众环境举报案件,办结95件,剩余39件均在法定办理期限内。

(三)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密切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合作,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生态环境部门与公检法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件通报等协调配合制度,细化证据收集(使用)、证物保存、司法鉴定、案件移送、环境损坏修复(赔偿)等环节流程,对重大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挂牌督办,严惩重处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和信息共享机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16件,目前,完成鉴定评估13件,正在鉴定评估3件。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3年市政府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铺就绿色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