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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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621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文健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战略部署。近年来,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指导下,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高标准农田是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在耕地范围内实施,优先将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禁止区域包括: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

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新“三区三线”划定,我市耕地保有量面积567.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91.92万亩,一般耕地面积75.74万亩。2011-2018年(机构改革前),承担相关项目建设的单位有原国土资源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水利局、农委等部门,分别按照各系统的建设内容、投资和要求组织实施项目;2019年(机构改革后),相关农田建设项目统一整合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截至2022年,全市共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约477万亩,其中2011-2018年,由以前多个部门共实施高标准农田相关项目面积约300万亩;2019年以来,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约177万亩。新“三区三线”划定后,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约317.16万亩,占比约64.47%(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91.92万亩),比全省高27.3个百分点(全省占比约为37.2%)。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升,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土肥水资源利用率提高5-10个百分点,为保障粮食增产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资金投入情况。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标准,原则上亩均投资1500元,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四级共同分担。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分担标准的通知》(晋财农发〔2019〕71号)规定,原则上中央财政与省、市、县分担标准分别为1000元/亩、400元/亩、30元/亩和70元/亩。2019年以来,全市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约177万亩,中央、省、市、县总投资约26.8亿元。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建设的项目面积约45万亩,投资约6.7亿元。

近年来,我市已经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资金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2019-2022年,市级财政共投入市级配套资金5857.5万元。(2019年配套资金1885.8万元、2020年配套资金1388.7万元、2021年配套资金483万元、2022年配套资金2100万元)目前,2023年市级财政已经列入预算210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配套资金,下一步将按照计划下达各县(市、区)。

(三)当前任务情况。2023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任务有3项:一是抓好在建的45万亩任务施工,二是抓好新安排的28万亩建设改造任务的前期工作,三是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在建的45万亩建设任务,总投资约6.7亿元,已完成投资约5.09亿元(总投资约6.75亿元),工程建设进度达到75%以上,今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新安排的28万亩建设任务,总投资约4.2亿元,各县(市、区)已经开展了前期项目选址、勘测设计等工作,正在组织评审批复,年底前全面启动开工建设,力争施工进度达到50%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安排部署,市、县两级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组建了工作专班,对2019年以来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共计排查项目数量58个,排查问题43个,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市政府常务会、工作推进会等会议研究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坚持靠前指挥,深入项目建设一线开展调研指导。特别是今年2月27日,在市委第68次常委(扩大)会议上,进一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月1日,市委书记丁小强深入万荣县督导检查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要求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到实处,确保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同时,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全市“1311”重大项目工程范围,按照“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各县(市、区)均成立了以县(市、区)领导担任组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了“政府主导、农业主管、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坚持突出重点,抓好基础工程。一是围绕粮食生产抓建设。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及粮食主产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经统计,目前全市种植粮食作物面积约515万亩(包括小麦、玉米、豆类、油菜等),其中已经实施过高标准农田相关项目的面积约317万亩,占比约61.6%;特别是在黄汾百万亩粮食优质高产高效示范基地区域内,先后对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的78.5万亩区域实施了项目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围绕节水灌溉抓建设。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建设以管灌、喷灌、微灌等为主的节水工程,引导群众从浇地向浇作物转变,逐步改变传统的“大水漫灌”浇地方式,切实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全市已建高标准农田中,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约为103.6万亩,其中管灌面积约89.62万亩、喷灌面积约6.78万亩、微灌面积约7.2万亩。三是围绕灌区配套抓建设。把黄河灌区田间末级渠系配套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一项重点内容,优先在灌区覆盖范围内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的区域实施项目建设。2019年以来,全市先后在大禹渡灌区、尊村灌区、禹门口灌区等大中型灌区范围内实施项目建设面积约72.6万亩,配套完善了田间渠系管道等灌溉设施,进一步提升了黄河水的灌溉面积。稷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稷峰镇崔村项目区,在建设中通过征求乡(镇)和村民意见,将与村庄联系紧密的4条田间道路修建成水泥路,其它田间道路修建成砂石路,充分满足村民出行和农业生产需求;田间灌溉设施方面,该村在汾河水灌溉区域内设计了防渗渠道,在机井灌溉范围内设计了输水管道,利用两种灌溉模式,打造了六大片区,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灌溉,真正实现了旱涝保收。在稷峰镇马家巷村项目区,坚持先行先试,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实施水肥一体化喷灌工程面积约500亩,既做到了节约用水灌溉,又减少了化肥、农药使用量,降低了农民生产成本,实现了“省时、省工、省力,增产、增收”的目标,2022年马家巷村小麦平均亩产达到600公斤以上,最高亩产达到767.67公斤,创下了稷山县水浇地小麦单产新纪录。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项目区范围内亩均粮食增产约160公斤,亩均增收约480元。芮城县东垆乡远鹏智慧农场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面积约1700亩,2021年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中,以打造智慧农业、节水农业、高效农业、绿色农业为方向,先后建成千亩摇臂式喷杆水肥一体化喷灌系统,配置大型桁架智能化高效水肥一体化淋灌设备五台,建设厘米级差分基站1个,安装无人驾驶平台2个,在节水灌溉上利用手机APP进行智能化操控,实现了“三节两增”(“三节”即节水、节肥、节工,通过按需定量给水给肥,每亩可节水50%以上,减少化肥使用量超过30%,每年每亩至少可节约劳动投工1个;“两增”即增产、增效,通过科学灌溉和施肥,每亩年可增加粮食产量300公斤,实现亩增收700余元)。同时,该农场还建设病虫害田间观测场1个,安装太阳能杀虫灯15台、高空杀虫灯2台、智能化诱捕器3套,购置植保无人机3架等,利用现代技术和装备开展病虫害防治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农场内病虫害防控劳动强度大、风险指数高、环境污染重等一系列问题,真正做到了农业生产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数字化和智能化。

(三)坚持以管促建,推进项目建设。一是强化质量管控。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四制”管理制度,执行国家《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落实监理监督机制,采取“专业监理+群众代表”联合监督的办法,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质量、建设进度、施工材料等进行全程监督。二是强化工作调度。严格落实月调度制度,坚持每月定期调度各县(市、区)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掌握项目工程建设动态,利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进行网上调度。在项目建设关键时期,实行“一周一报表”进行调度。三是强化检查指导。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项目施工等关键环节,组织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深入项目建设一线进行检查指导,推进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四是强化考核考评。全市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对各县(市、区)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切实加大考核考评力度,做到以考促建。

(四)坚持创新机制,保障运行通畅。一是完善制度体系。按照“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建后管护要求,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梳理县、乡、村各自的管护职责,积极探索,均制定出台了切实可行的管护办法,做到管护有据。比如,垣曲县印发了耕地保护“一办法三机制”,即《垣曲县在册耕地管护办法(试行)》《垣曲县在册耕地及其附属设施问题发现上报工作机制》《垣曲县在册耕地及其附属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机制》《垣曲县在册耕地及其附属设施高效运行使用工作机制》,把农田设施管护范围拓展为全县所有在册耕地。二是落实管护资金。各县(市、区)在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坚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财政投入,把高标准农田管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做到管护有钱。比如,河津市财政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安排10元/亩的管护资金,每年列入预算用于开展管护工作。盐湖区财政列支500万元专款,专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费用。三是明确管护责任人。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充分发挥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结合项目区域工程建设实际,落实管护队伍人员,明确管护措施和方法,对工程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做到管护有人。比如,新绛县出台了《新绛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暂行办法》,明确乡镇负责监管,项目区受益村村委会为管护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落实管护人员对工程设施的巡查监管、维修养护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得好、管得好、用得好。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经过多年来的努力,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面临的困难依然不少。一是项目选址难度大。2011年以来,经过各个部门持续建设,一些自然条件较好、相对集中连片、地块平整、容易实施项目的区域多数已经开展项目建设,剩余的都是山区零散地、交通不便、难以实施的“硬骨头”,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选址难、建设难。二是老、旧项目区面积大,设施老化问题突出。全市2011-2018年间实施的300万亩高标准农田相关项目,约有176万亩存在建设标准不高、工程设施老化和不配套等问题,需要实施提质改造工程,任务十分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部署,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持续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逐步将永久性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为保障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一)选好新建项目区域。在项目选址方面,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围绕“逐步将永久性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目标,按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种植粮食”的要求,突出粮食作物区域,优先选择符合新建条件的、面积较大的项目区域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做好改造提升工程。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基础设施实施改造提升工程,切实解决老旧项目区域农田工程设施不配套、老化等问题,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三)抓好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标准规范,科学设计建设内容,严密组织项目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实行项目主管部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区群众代表“四方联动”共同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