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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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王金祥等任免职务议案的说明

关于提名王金祥等任免职务议案的说明

 

——202438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晋民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经市委研究,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提名王金祥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另经院党组研究,我提名薛娜、李丽、李丹、谢小妮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魏亮梅、黄雷平、王俊艳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刘军宁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另依盐湖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结果、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我提名批准任命李向阳为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王金祥的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李向阳的永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王金祥同志1966年12月出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薛娜同志1987年11月出生,2010年7月参加工作,200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刑法学硕士,现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副局长、一级检察官助理。

李丽同志1990年9月出生,2013年4月参加工作,200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科员。

李丹同志1989年2月出生,2011年12参加工作,201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一级科员。

谢小妮同志1986年2月出生,2012年2月参加工作,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市公安局检察室四级主任科员。

李向阳同志1970年7月出生,1992年12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以上提名任命的王金祥同志,经中共运城市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和市委组织部批复。薛娜同志,经2023年12月18日中共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批准纳入检察官员额管理。李丽、李丹、谢小妮等三名同志,经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批复(晋组考录函〔2023〕401号)遴选到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以上提名免去的魏亮梅、王俊艳同志根据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运组干字〔2023〕121号、运公退函〔2024〕23号文件退休,黄雷平同志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晋组干字〔2023〕213号文件调离我院,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刘军宁同志根据中共运城市委组织部运组干字〔2023〕238号文件退休,需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免去其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经认真审查,以上同志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相关规定的检察官任免条件。

以上说明连同议案,请一并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