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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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书面)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执法检查报告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书面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1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函文件向市人民政府予以转达,并要求2024年1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研究处理情况。为确保审议意见得到及时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我委三个月以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跟踪监督,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汇报,并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我们认为,市人民政府能够认真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提出的“进一步加大法律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进一步补齐补强乡村建设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巩固衔接工作质效”等六方面工作建议高度重视,逐条分析研究,强化工作举措,夯实工作责任,逐一加以落实。我委认为其研究处理举措得当,取得了一定效果,达到了以监督推动工作、以整改落实提升工作水准之目的。为此建议本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