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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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22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贾爱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关切,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8月至10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基本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创新监督手段,突出监督刚性,强化监督实效。一是准备充分。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会同法律咨询中心举办“一法一条例”专题培训,召开两级人大动员会和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听取市人民政府情况汇报以及市应急管理局等15个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二是两级联动。9月19-20日,检查组一行深入河津、稷山、芮城3个县(市)的部分冶金工贸企业、危化企业、在建项目工地、养老机构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其余10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三是代表履职。根据代表专业和行业特点,特别邀请山西瑞格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科科长郭红霞代表全程参与检查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专业作用,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检查组把群众意见听取、人大代表参与、人民利益维护贯穿执法检查全过程,凝聚推动“一法一条例”全面有效实施的强大合力。四是问题导向。检查组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聚焦“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精心设计9方面有针对性的问题,分点位发放给执法检查组成员和有关监管部门,收集反馈发现的问题。实地检查期间,检查组还现场向3个县(市)反馈检查总体情况和具体发现的问题,要求立查立改。

二、“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从执法检查情况来看,市、县两级政府能够深入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向好。2021年至今,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下降态势。2024年1-9月,除道路交通事故外,全市其他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0%、15.4%。202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被省安委会评为优秀。

(一)高度重视,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一是加强领导。市、县两级政府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2021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议36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深入研判形势,部署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调整市安委会组织机构,组建矿山、危化、建设、综合交通等14个专业委员会,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专委会主任。将安全生产指标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体系,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一票否决”制和单位绩效评估内容。二是明确责任。制定出台市长、副市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应急、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16个重点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管三必须”)要求,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印发运城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任务清单,组织生产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全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全员安全责任。

(二)强化宣传,营造安全生产法治环境。一是集中宣传。全市各级把学习宣传贯彻“一法一条例”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培训,增强干部队伍执法水平和守法、用法能力,累计培训2300人次。二是全民宣传。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云课堂等565次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达5.7万,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晓率。三是精准宣传。加强对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共培训2.3万人,督促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依法治安和文化促安的浓厚氛围。

(三)保障优先,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一是加强服务。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市监管执法队伍人员配备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年来,市级财政列支1000余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团队对企业开展精准安全体检,41次深入382家企业帮助消除安全隐患1970条,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鼓励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使用,进行网上执法和案例报送。58家重点高危企业接入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24小时在线监测巡查调度350余次,消除预警问题隐患1380条。二是依法履职。瞄准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开展系列活动,做到责任不落空、防线不失守、行动不断档,加强安全风险防范。2021年至今,先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消除了一批突出隐患、打击了一批违法行为,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三是整改落实。强化对问题隐患的跟踪整改,逐项盘点、清仓见底、闭环销号,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系统提升,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一是健全预案。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修订完善市级防汛抗旱预案,指导县、乡两级修编完成3000余部应急预案,各类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修编完成2万余部应急预案,基本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延伸至基层”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完善设施。高标准建成运城市综合训练基地,更新配备2000余件(套)水域、绳索、个人防护等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围绕相关装备使用、保养、维护等进行深入培训,确保所有装备有人用、都会用、用得好。三是加强演练。以练为战、以战促训,组织开展市级山洪灾害防御暨防汛抢险和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一法一条例”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在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对标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一)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常态化宣传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市、县两级应急、住建、交通、市场监管、消防、交警等部门开展的宣传活动比较多,其他部门仅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开展宣传,没有做到常态化,宣传覆盖面、精准度不够。二是宣传形式不够多样。局限于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宣传单等传统渠道,形式不够新颖,效果不够明显,安全发展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三是教育培训还不到位。不少经营主体缺少醒目的安全生产警示标识。部分小微企业和小作坊安全常识淡薄,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导致部分从业人员对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知晓不多,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季节性生产特点明显,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且流动性大,缺乏安全教育培训,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不强。四是宣传效果仍有差距。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仍然淡薄,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应急避险、安全自救互救的知识技能不够,支持、配合、参与安全防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举报不够积极热心,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合力还未真正形成。

(二)部门监管职责有待进一步夯实。一是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对“三管三必须”原则理解不到位、执行不彻底,对管理权限界定不明确的边缘化行业或单位的安全生产不愿管、不真管、不深管。比如,文旅行业当中的剧本杀、沉浸式演出、密室逃脱等新业态新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还需进一步细化。二是尚未形成安全监管强大合力。安委会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强,各成员单位会商研判、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曝光约谈等机制还不完善,工作衔接不够顺畅,协调联动不够有力,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效果欠佳。三是监管能力有待提升。目前安全生产监管主要依靠专业部门和传统手段,社会化、智能化、实战化程度不高,特别是对长期停产企业、小工厂、小作坊、冷库等边缘行业还存在监管盲区。四是信息化监管不够。尽管应急管理执法、消防、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领域建立了一些信息平台,但部门平台之间还不能完全互联互通,全市安全监管数据集成、共享、综合运用程度较低。

(三)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紧。一是企业主体责任压得不紧。部分企业负责人法治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严重、安全知识缺乏,重发展轻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缺失,安全管理仍有漏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还未压实到员工岗位安全作业的“最后一米”。二是安全风险管控质量不高。个别企业对安全风险辨识不充分、风险评估不全面、分级不准确。有的企业建立风险管控制度后“一劳永逸”,动态管理不到位,导致风险漏管、失管。三是安全投入力度不大。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部分企业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个别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专业力量不足,对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不到位、日常管控不到位;有些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设备不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导致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四)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应急预案不够科学。一些中小微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缺乏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缺乏紧急状态下启动应急预案的意识和按照预案实施救援的能力,救援效果不佳;有些企业未组织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职工甚至不清楚车间有多少逃生通道,应急处置知识严重匮乏,导致自救互救能力严重不足。二是应急演练不够规范。一些小微企业应急演练缺少严密组织,演练过程评估规范不到位。部分企业组织的应急演练仅仅是灭火器喷一喷,组织现场人员疏散等。三是应急处置不当。应急预案缺乏实用性,存在重演轻练,导致事故应对处置和救援能力不足。个别企业连基本的应急救援物资都没有,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一是执法力量专业水平不足。安全生产涉及行业广、标准高、工作量大,各部门执法队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发现重大隐患问题的能力不足,涉及到具体的安全标准和规范时,有依赖第三方专家服务的现象,执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二是基层发挥作用不足。尽管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行政处罚事项已下放到乡镇,但是基层安全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存在乡镇专职监管人员少等问题,导致各乡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及行政处罚相对较少。三是重检查、轻处罚。实际检查时,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倾向,对该处罚的只是进行督促整改,该上限处罚的降低标准,从严执法方面还有差距。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市、县两级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一法一条例”为统领,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一是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坚决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把安全发展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二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作为谋划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系统化多元治理体系,强化部门联动,构建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对于职能交叉和新兴业态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考核,加强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示范企业创建,营造崇尚安全、追求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宣传力度,全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一是发挥舆论引导作用。以“八五”普法为载体和抓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网络宣教平台,发挥好电视、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媒体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一法一条例”,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二是加大曝光力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安全生产问题,在严肃惩治的基础上,加强新闻曝光度,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让违法者在经济上受重罚、在舆论上受谴责、在法律上受制裁,真正达到“处罚一家、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对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外来务工和临时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大力宣传“一法一条例”,让企业负责人、安全员、从业人员充分了解法律法规内容,遵守法律法规,在生产建设时切实用安全知识指导实践、用安全技能保障生命。

(三)强化专业力量,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一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围绕需求招录、引进专业人才,逐步补齐人才短板,特别是在基层和重点行业领域,要确保监管人才的有效覆盖。抓好监管队伍的培养管理和关怀激励,保障队伍的稳定性。加大对基层和一线执法人员的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多开展实战性强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整合社会资源。加快培育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推进并优化政府向社会专业机构购买服务,借力社会化服务加强专业监管能力建设。三是优化数字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实施更加精准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逐步建立科学、智能、高效的监管体系。四是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设立有关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包括企业职工在内的各类群体参与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四)发挥企业主体责任,激发安全管理内生动力。一是遵守法律法规。优化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严格职工持证上岗,提升自我保护和风险防控意识,夯实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加强风险辨识和管控,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安全隐患,不断提升企业安全风险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作业条件,提升装备设施和工艺流程,为职工营造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让职工真正成为安全发展的受益者。四是动员职工参与。企业工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制度。五是强化专家指导。开展专家入企服务指导,深入企业一线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企业管理人员、一线从业人员交流沟通,协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法律法规学习,不断规范企业安全管理。

(五)提升应急能力,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一是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作用,加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资源共享,推动建立更加完善的应急管理和处置体系。二是强化应急准备。优化应急预案,充实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救险物资和抢险装备的储备,细化应急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实战练兵,提高抢险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三是加强设施建设。完善农村道路安全护栏、警示标识等各类设施。强化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抓实灾害防治各项措施,有效应对森林火灾、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自然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深化专项整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一是抓实隐患排查。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检查、“专家会诊检查”等方式方法,聚焦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紧盯城镇燃气、水电、消防等重要设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城中村公寓和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及各类专项整治,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消除。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相融合,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铁腕打击、严格处理,形成有力震慑。三是深化整改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管措施和方案,加强跟踪督办和整改落实,补齐短板弱项,真正以问题整改成效提升工作质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