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
关于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说 明
——2024年10月22日在运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运城市财政局局长 廉 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说明如下,请予审议。
一、1-9月份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1-9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7.5亿元,同比下降9.4%,减收9.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亿元,下降12.1%,减收7.4亿元;非税收入完成33.5亿元,下降4.7%,减收1.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355.9亿元,同比增长1.2%,增支4.2亿元。其中,民生支出执行294.8亿元,增长2.9%,增支8.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8%。其中,教育支出53.5亿元,下降6.7%,减支3.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8亿元,增长13.8%,增支9.4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7.4亿元,下降2.3%,减支1.1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1亿元,同比下降23.7%,减收6.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7.3亿元,同比下降26.4%,减收6.2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66.1亿元,同比下降8.8%,减支6.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执行32.9亿元,同比下降13.6%,减支5.2亿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9月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1亿元,同比增长14.2%,增收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64.9亿元,下降0.4%,减支0.2亿元,其中,民生支出执行52.9亿元,增长0.7%,增支0.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5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8亿元,下降24.4%,减收0.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4亿元,下降16.9%,减支1.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亿元,增长10%,增支0.1亿元。
二、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市本级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基础上拟调整安排21.82亿元,具体为: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0.02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2.62亿元;一般债券增加7.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安排11.8亿元(专项债券增加11.8亿元)。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拟安排情况
根据市本级当年财力增长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们在保运转、保稳定、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将各项民生和重点支出作为预算调整的重点,拟用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安排支出0.87亿元;调出1.75亿元用于偿付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发行兑付服务费,以确保专项债券到期利息按时偿付,不发生逾期风险。
2. 新增一般债券拟安排情况
新增一般债券安排支出7.4亿元。为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为避免政府公益性项目形成拖欠工程款新增政府隐性债务,拟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对本次安排的一般债券资金及以前年度一般债券结余资金进行统筹调整安排,用于已完工或具备支付条件的政府公益性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 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情况
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75亿元,全部安排用于偿还专项债券到期利息及发行兑付服务费。
2. 新增专项债券拟安排情况
新增专项债券安排11.8亿元,拟安排项目如下:
1. 运城市荣军医院配套设施项目0.16亿元。
2. 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建学前教育综合实训楼项目0.25亿元。
3. 运城盐湖国际机场飞行区改扩建工程3.78亿元。
4. 运城市智慧交通二期建设项目0.25亿元。
5. 运城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一期)4亿元。
6. 运城市第二医院应急救治体系建设项目0.43亿元。
7. 运城市地方粮食战略储备库有限责任公司总仓容建设项目0.4亿元。
8. 运城市大运幼儿园扩建项目0.15亿元。
9. 运城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0.25亿元。
10. 补充基金财力(化解棚改项目存量债务)2.13亿元。
三、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调整情况
2024年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基础上拟调整安排0.32亿元,为新增专项债券,拟安排项目如下。
1. 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司马温公路(鲁河北街-红旗东街)道路工程0.1亿元。
2. 亚新科工业技术(运城)有限公司35千伏变电站(户内站)新建工程0.22亿元。
四、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全市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债券对扩大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进一步靠前发力,用足用好用活新增债券,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市共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62.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19亿元、专项债务46.58亿元。统筹安排用于道路交通、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市政园区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升财政保障水平,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政府债务限额
截至2024年9月,省政府批准我市法定政府债务总限额484.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9.29亿元,专项债务295.03亿元。
市本级政府债务总限额164.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4.61亿元,专项债务69.77亿元。
(二)政府债务余额
截至2024年9月,全市政府债务余额484.3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9.29亿元,专项债务295.03亿元。
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64.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4.61亿元,专项债务69.77亿元。
(三)政府债务风险
从目前全市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来看,全市及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未突破法定限额。从法定综合债务率来看,2023年全市为66%,市本级为126%,13个县(市、区)均为最低的绿色风险等级,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整体安全可控。
(四)政府债务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政府债券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一般债券到期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补助、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偿付并优先列入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到期本息由各级财政统筹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等相关政府性基金财力安排偿付并优先列入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截至目前,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均能按时偿付,未出现逾期风险。同时,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的逐步显现,市、县两级综合财力不断增强,将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债券到期本息的偿付保障水平,实现财政中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