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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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2016年度市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822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运城市审计局长   任永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2016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6,市政府及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三届七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财政预算,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强化收入管理,提升保障能力。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9.1亿元,同比增长5%,增幅在全省排名第一。同时,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全年上级财政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16.46亿元,比上年增加7.38亿元,为全市民生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8亿元,增支10.9亿元,同比增长3.79%。其中,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239.6亿元,增支5.8亿元,同比增长2.42%,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25%

——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编制全口径预算、积极推行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市本级全年收回存量资2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31.76亿元,有效降低了债务成本。

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有关部门和单位财经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能够认真落实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同时,审计也发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显示:2016年市本级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4.21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98亿元),支出总计50.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6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61亿元,支出总计15.87亿元,年终结余4.7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未发生,上年结余601万元,继续结转下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1.39亿元,支出38.5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5.11亿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报批不完整

2016年,市财政未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完整向市人大报批,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告知数4.92亿元未编入报批预算。

(二)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准确

一是市本级预算中,部分大额支出只做了方向性安排,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上。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6.0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亿元,分别占到各自年初预算支出的22.59%65.6%

二是部分收入预算与实际执行偏差较大。其中:罚没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决算完成数,分别为预算的205.08%202.34%

(三)收回存量资金未纳入国库管理

2016年市财政将各预算单位存量资5492万元收回到财政非税收入专户,未按照预算法要求纳入国库管理。

(四)财政资金执行率低

一是预留待批复项目执行率低。在2016年支出预算中,年初预留待批复项目118个共计9.47亿元,预算单位当年执行2.84亿元,执行率为29.99%。同时,有25个项目总金额1.31亿元当年未执行,占到待批复项目总额的13.83%

二是结转结余资金执行率低。其中2016年以前年度结转的指标当年执行率为59.95%

(五)存量资金规模大,未及时发挥效益

截至2016年末,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总计48.51亿元。一是财政部门结存资金量较大,共计25.26亿元,占到本级存量资金的52%,主要是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3亿元、财政专户结存8.32亿元,占到财政结存资金的67%;二是预算单位存量资金多且增幅较大,共计23.25亿元,占到本级存量资金的48%,比上年增长了12.08%。比重较大的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共计19.42亿元,占到预算单位存量资金的83.53%,涉及256个单位(含二级单位)共1125个项目。存量资金规模大的问题主要有四方面:一是上级资金下达时间较晚;二是主管部门未拿出用款计划;三是财政部门未及时统筹盘活资金;四是预算单位项目进展缓慢等。

(六)违规开展国库现金定期存款业务

市财政从2012年开始国库现金定存业务,截至2016年底,市财政将国库资金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在农信社、华夏、浦发、交通、工商、晋商、晋城等7家银行,余额为24.1亿元(含2016年新增定期存款6.38亿元),占到国库资金总额的72.11%。超出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在省级开展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的范围,不利于财政资金及时拨付使用。

(七)违规新增出借财政资金4.9亿元

截至2016年末,市财政出借财政资金共7.54亿元未收回,较上年增加9161万元,增长13.9%,其中当年新增4.9亿元。

(八)对企业税收申报监管不力,存在流失风险

市地税部门在2016年组织征收税款时,由于对企业税收申报监管不到位,存在税款流失风险。在抽查的企业中,28户应申报未申报导致应缴未缴土地使用税432万元、房产税59万元。

(九)税务稽查率低,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2016年,市县两级地税稽查部门对142户纳税户进行了稽查,稽查率不到全市单位纳税户的1%,稽查比例明显偏低,稽查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十)地税部门对企业欠税清缴不到位

2016年末,全市欠税余额6.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亿元,增长99.28%。其中,市区范围内欠税1.85亿元,占全市的30.73%。同时,在172户房地产纳税户中,有33户欠税1.52亿元,是当年纳税入库0.54亿的2.8倍,若部分企业欠缴税款加大,将不利于营造公平纳税环境。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审计了11个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从预算执行结果看,各部门总体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基本规范,但个别部门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

在此次审计中发现,有4个部门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其中:市民政局未编制部门预算;市发改委下属单位未编制单位预算;市环保局、市卫计委2个部门和市经信委下属单位部分收支未纳入预算,涉及金额4083万元。

(二)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审计发现,2016年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墙改办5个预算单位和市卫计委5个基层卫生机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用于公用经费和人员支出,涉及金额693万元。

(三)国有资产权益受损、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

1.公共财政资金发挥效益不佳

一是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01512月支付市房地产开发公司6.2亿元,用于购买圣惠嘉园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截至目前,应交付的2196套安置房仍未交付。

二是市交警支队20127月与奥鑫公司签订协议代建市交警智能交通控制指挥中心,当年12月市交警支队支付部分工程款3800万元。该工程主体、内外装饰和基础设施等已基本完工,但后续程序进展缓慢,影响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2.资产闲置造成损失浪费

一是建设用地闲置。2014年,运城日报社为下属印刷厂新址建设购置土地54.17亩,价值2018万元。截至审计时,该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土地仍处于搁置状态。经调查,报社印刷厂2016年已在原址进行了厂房扩建和改造。

二是专用车辆闲置。2009年至2013年,市交警支队分别购买了47辆价值386万元的驾驶证考试用车,有37辆车购买回来后长期封存,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三是部分农村日间照料中心闲置。2013年至2016年,全市共投资6085万元建设完成了790个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经审计调查,目前有182个不能正常运行,占比23%

3.国有资产权益受损

市交警支队禹都车检中心9.85亩土地被运城市八达服务公司(原交警支队下属企业,2008年改制脱钩划归市经信委主管)长期占用,从20085月至今,未收取任何费用。

4.未按合同及时收回房租收入

截至审计时,市民政局、市人社局下属劳动力交流中心和市住建局下属南风广场经营管理中心,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房租收入,共72元。

(四)欠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运城市墙改办未按规定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从2012年至20174月停征前,共计欠收预征款812万元。

(五)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审计发现,由于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各种信息未能实现共享,导致双重参保领保、重复培训套取资金、重复建档管理等问题。如,社会保险管理中,未能充分利用人社部门各种社保数据,经数据比对发现,盐湖区、平陆县双重参保领保737人次;市人社局培训科与市劳动力交流中心、市人才交流中心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造成重复培40人;市卫计委未对各县公共服务项目数据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只采集到四个县管理数据,审计抽查三个县发现重复建1816人。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从对部分市直部2017第一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看,一些部门还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项目进展缓慢等问题。

(一)政府采购职能作用未有效发挥

审计发现,由于采购部门履职不到位,机制不健全,致使大量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由社会中介机构完成,采购中心的作用未有效发挥。一是2015年和2016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完成采购额仅占市本级采购总额的5.82%4.18%;二是市政府采购中心在201610月前一直未执行省级《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同时,未将通信设备和电梯等项目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造成行政成本上升,管理风险加大。

(二)环保治理效果不明显,空气质量亟待提高

在环境亟需改善的情况下,我市2016年大气污染治理资金投入较上年减少1797万元,直接影响污染治理效果。在市政府要求市环保局完成的约束性指标中,PM2.5 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两项指标未完成。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不合规,监管不到位

1.审批管理不合规。审计发现,市发改委审批的256个政府投资项目,存在审批管理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在抽查的12个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对3个不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条件的项目进行了审批;二是将行政事业单位组织实施的27个市政公用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批复为由建设单位自筹;三是有64个项目可研批复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报批初步设计,但只有13个项目报批,仅占应报批的20%;四是将5个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和设备等核准为不采用招标方式等。

2.监管不到位。审计抽查的12个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不按审批计划实施、不按要求招标、不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手续、配套资金不到位、上级资金拨付迟缓、未单独建账核算、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问题。如,市人民路学校南教学楼改扩建项目4个项目未按审批计划实施,圣惠居住社区棚户区改造等2个项目未按要求进行招标等。

(四)部分项目进展缓慢

1.施工进度缓慢。一是盐湖区鑫强牧业有限公司养殖场环境治理及有机肥加工建设项目、绛县明迈特有限公司铬矿及环保除尘灰综合利用脱硫等6个项目要求在201610月底完工,目前仍未完成,直接影响大气污染治理效果;二是运城市儿童医院综合楼项目要求在2017年底完工,截至审计时,主体工程刚进展到二层浇筑;三是全长920米大禹街道路建设工程要求在201412月完工,目前只完成630米的雨水箱涵制作,道路主体还未回填和铺面。同时,未按规定办理土地不动产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2.前期程序推进较慢。一是市交警支队教考中心训练场地项目要求20167月完工,目前仅完成了工程勘察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二是运城市中心医院二期工程项目要求在20187月完工,目前工程规划方案还未审批。

(五)集中供热财政负担较重,亟待进行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改革

2009年至2016年底,关铝热电和热力公司通过市供热供气办累计向财政借款1.88亿元。由于市场变化、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等原因,供热企业连年亏损,借款无力偿还,财政负担逐年增加。目前,亟需对集中供热管理体制和经营模式进行改革,通过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组建供热集团,利用社会资本,采取PPP式,引入有专业经验的大型供热企业,风险共担、收益分享。

(六)商业保险机构未返还大病保险结余资金

审计新农合医疗机构移交资料发现,中国人寿、中国财保两大商业保险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返还20152016年大病保险结余资金1.2亿元,同时应计付利息31万元。

四、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改薄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

1.规划编制与实际脱节

一是部分项目无法按规划组织实施。稷山、芮城10个县存在规划编制不科学、前瞻性不足、审核不严格等问题,造成453项规划任务未完成,涉及资金1.77亿元;二是部分项目错报。如万荣县教育局将283875万元的生活设施、设备购置编入校舍建设项目形成错报;三是实施规划外项目。闻喜、绛县等7个县实施计划外改薄工程247项,涉及资金3142万元。

2.部分设施设备闲置浪费

临猗、平陆等6个县存在规划不科学、师资力量不到位、校舍不完善等问题,造成设备47693台、场地3097平方米闲置,涉及资金320万元。

(二)扶贫专项资金存在的问题

1.闲置滞留资金

根据五个贫困县攻坚领导组提供的八大工程二十项行动的自查情况反映,截至2016年底,五个贫困县财政和有关部门结存未用的财政资金达3.34亿元,其中:垣曲县1.32亿元、平陆县7552万元、万荣县5748万元、夏县4907万元、闻喜县2063万元。

2.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力度不够

根据省财政厅出台983项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在五个贫困县中,完成统筹整合比例最高的平陆县为66.15%,最低的万荣县仅4.17%

3.统筹整合后的资金再次滞留,使用效益不高

截至2016年底,五个贫困县共整合7592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437万元,结余5155万元。其中:滞留在主管部门3897万元,滞留在项目单位1258万元。

(三)彩票公益金存在的问题

1.项目进展缓慢,资金未充分发挥社会效益

一是市社会福利院儿童部建设项目进展缓慢且资金闲置。2007年省发改委对我市标准化福利院项目立项,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建成,市发改委201610月批复该项目可研报告,截至20175月,该项目仍未开工建设。目前,福利彩票公益金到位3236万元,己支出土地、测绘、设计等前期费用1274万元,余款1962万元长期闲置。

二是未及时供地,导致项目推进缓慢。夏县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项目201212月立项,直至20156月才取得划拨土地,20163月开工建设。

2.项目实施程序不规范

以彩票公益金1480万元建设的市荣军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综合楼项目,截至审计时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但存在土地手续未办理即开工建设的问题。

3.部分设备利用率低,社会效益不佳

经抽查2016年运城市居家养老院、运城市便民养老服务中心购置的老年护理、健身、康复器材等设备利用率不高,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五、审计建议

(一)规范预算管理行为,增强预算刚性约束

一是改进预算编制理念,进一步细化预算,在降低年初预留规模的同时,将方向性预算向具体化预算推进;二是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结合财力、项目和政府债务计划编制滚动预算、中长期预算或跨年度预算,增强预算约束,使支出的安排更长远和更有系统性;三是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加快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拨付进度。

(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转变财政管理方式,破除影响资金统筹制度的藩篱,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盘活用好存量资金,将所有的预算资金纳入财政部门统一分配;二是加强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三是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对没有准备好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四是进一步依法依规管理国库资金,全面清理财政借款。

(三)加快推进改革,保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

一是尽快建立健全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制度机制,提高项目审批效能、加大全过程管控,强化监督问效力度;二是建立和推动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规范使用、发挥效益;三是加快完善相关考核激励机制,确保考核目标与重大发展规划协调衔接。

(四)强化问责导向,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市实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市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细则,建立有章可依,有制可循,明确责任,违规追责的管理机制;二是实行资产动态管理。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在单位撤并、人员调整时,重点对管理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盘点,并监督做好交接工作;三是处置和出租实行审批和报备。管理使用单位在资产处置和出租时,必须报主管部门同意并向资产管理部门上报备案,避免随意性,特别要注重保护优质国有资产和旅游资源,确保国有资产权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审计监督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发挥积极的作用。审计机关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开拓进取、尽责担当,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运城经济发展护航,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