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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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案件执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20171024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高文君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务委员2017年工作要点及安排部署,现将市中院民事案件执行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市中院积极构建执行联动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勇于探索和创新,努力破解民事案件“执行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直面不足,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民事案件“执行难”的症结

为了认清形势,明确目标,破解难题,年初,市中院对民事案件“执行难”进行了认真“回头看”,经过广泛调研,分析了民事案件“执行难”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特殊主体难碰、特殊财产难分配等“执行难”问题在我市依然存在。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拒绝、规避执行或长期下落不明案件占比较大;一些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以内部规定为由,不配合、不协助;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个别民营企业、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等执行案件阻力较大;涉企财产尤其是房地产公司及小产权房产不能分配或处置的案件逐年增加。

二是执行人员综合能力不高。政治站位还不高、“四个意识”树的还不牢,法律知识、信息化应用、执行理念还不能适应飞速发展新形势和执行工作的需要。

三是执行力量不足。全市只31名执行员额法官,7个基层法院执行局组不成一个合议庭;10个基层法院达不到执行人员占全院政法编制15%的要求,中院仅占9.9%8个基层法院执行局长还未解决待遇。

二、迎难而上,盯住目标发力,努力破解民事案件“执行难”

针对民事案件“执行难”的现状,盯住破解目标发力,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一)领导监督保障执行,支持配合形成合力

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法院的执行工作已形成合力。525日在山西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雁平同志代表运城市委作了经验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安雅文主任、杜自立副主任亲自到市中院参加执行会议,人大法工委到中院视察调研,都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市委政法委还协调各方力量,完善了执行联动机制,领导执行专项活动,化解涉执信访,全力推进执行。621日市委政法委又召开了“运城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确立了全市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安排,为执行工作提供了组织和领导保障。从去年以来,市政府多次邀请市中院参加常务会议、企业调研,共同研究对企业的执行方案,全市“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由市政府牵头,市中院主办,进展顺利。全市公检法机关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联合打击拒执罪已形成共识;市公安局和市中院就信息共享和查找、布控、拘留被执行人进行了沟通,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细则》。市银监分局、金融办、发改委、住建局、土地局、工商局全力配合法院执行措施,并积极督促下属机关履行义务,共同执结案件;新闻媒体宣传执行,曝光“老赖”,这些支持、配合不仅使全市形成了良好的执行氛围,而且都有力促进了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

(二)动员签字明确责任,立马就干促见成效

春节一上班,市中院就积极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清理未实际执结案件”暨“打铁尚需自身硬”专项活动,重点解决信息化应用、执行作风等问题。动员会还特别邀请了市人大常委会安雅文主任及法工委领导参加,执行局长与每个执行人员会场签订了《2017年度执行工作目标责任承诺书》。市中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执行工作,两级法院都为执行局配备了执行装备,补充了执行人员,全力做好执行保障。为解决两级法院执行局待遇问题,市中院党组向市委政法委写出了专题报告。一年多来,两级法院还通过每月坚持一次“人民法院执行开放日”活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拓宽了正面宣传渠道。市中院编剧拍摄的法治微电影《春风化雨》,不仅通过一个执行案件,向社会展示了执行法官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新形象,而且作为全市唯一作品,代表运城和山西省参加了第二届“平安中国”评奖。

(三)清仓见底摸清底数,加大力度多措并举

一是摸清底数,建立了“两个台账”。市中院执行局对所有未实际执结案件摸底登记,在全省率先将“执行不能案件”和“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分别登记造册,建立“两个台帐”,明确法院职责,把“执行不能”案件提前从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任务中分解出来,得到了省高院的肯定并推广。

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提升了执行工作效率。两级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已经建成,现已实现省、市、县三级执行指挥系统联网运行。两级法院执行人员均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上办理执行案件,今年上网执行文7834份,实现了案件信息网上公开。所有执行案件,均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截止930日新收案件14173件,查询案件11000件。市中院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网络司法拍卖的首笔成交,截止9月底,全市网拍覆盖率达92.86%,有118件执行案件进入了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成交22件,金额23955.41元,位于全省前列市中院还与盐湖区农行就执行案款建立“一案一账户”,进行了沟通研发,并书面建议省高院对“一案一账户”进行统一研发,得到了省高院的采纳。两级法院还多次利用执行单兵仪传送画面,实现了在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现场的实时指挥76,全省首次由省高院、市中院、基层法院三级执行指挥执中心联合进行现场指挥,现场进行网上直播,最大效能发挥现代科技手段,不断提升执行效率,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按照执行方案变现到位,截止8月底全市法院所执结案件办案周期平均为80.88天,比往年同期缩短70.96

三是坚持强制性打压,促进执行案件的执结。春节前夕,市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开展了“春节期间打击老赖‘四个一批’行动周”,对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集中“拘传一批、拘留一批、移送一批、悬赏一批”,目的是“让老赖过不好春节”,促其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从3起,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打击统一行动,截止今年9月底共拘留256人,拘传225人,移送公安侦查18件,结75件,和解77件,执行回款909.26万元。并先后对911人以拒执罪进行了判决。

四是加大信誉惩戒力度,压制被执行人生存空间。今年,两级法院3668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累计有20229名失信被执行人被有效限制了社会和经济活动,迫于曝光和联合惩戒,促使7%以上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五是开展专项活动,集中执结一批案件。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两级法院都开辟了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特别重视维护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春节期间,全市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106件,执行到位金额497.77万元,分别发放给282人,司法救助5人,金额19.37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案件22件,发放人数99人,发放金额110.75万元;渉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清理专项活动,执结184件,结案率87.2%,全省排名第三;全市法院开展的“清理渉党政机关未实际执结案件”专项活动,一共上报15件,截止831日已经执结14件,剩余1件正在协商解决中,涉案标的514.73万元,实际执行标的437.7万元,受到了省政法委通报表扬。9月份组织本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执行大会战”活动,共结案92件。

六是坚持服务大局,依法促进了企业发展。去年,市中院出台了依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18条”意见后,在执行涉企案件中,不仅坚持了区别对待,而且本着“放水养鱼,不杀鸡取卵”的原则,既依法支持涉企企业度过难关,又对“老赖”企业坚决依法打击,如永济康意制药公司。对无履行能力但有发展条件的被执行企业,慎用强制措施,尽可能协调申请执行人和解执行,如河津宏达钢铁、垣曲九龙集团,既避免了案件办了、企业垮了,又依法促进了企业发展。9月份又制定了《服务和保障大运城建设实施意见》,对执行中的“保障金融安全、促进企业发展、规范涉企执行、化解担保风险、促进诚信政府”做了明确规定,市委书记刘志宏、代市长朱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雁平分别作了重要批示。

(四)完善执行机制,不断规范执行行为

一是制定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意见》。年初,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市中院先后制定出台了《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工作及案件流程实施细则》、《关于做2017年度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市法院执行装备配置的规定》、《关于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规定》、《全市基层法院执行考核评分表》、《关于“执保字”案件办理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和规范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

二是加强了执行队伍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两级法院执行局坚持每周、每月组织执行人员进行业务学习5月初选派了18名执行骨干到国家法官学院集中培训,59日组织13个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到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考察学习,721日组织了全市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业务培训会,829日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技术人员对全市320名执行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网络操作培训,使执行队伍的业务素养、司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三是推行了“五包一定”责任制。两级法院执行局细化信访措施,记好”一个执行信访台帐”,按”两个涉执信访流程处理信访”,落实”三个涉执信访制度”,实行信访案件“五包一定”责任制,对信访人人文关怀19月我院先后接待渉执信访200余人次,督办基层法院执行案件75。上级法院督办我市9案件,已经办结4结。市人大交办2案件,已经处理完毕。

四是创新了执行工作新模式。市中院创新出“1+1+1+1执行工作模式,4个“1”分别代表局长、员额法官(团队负责人)、执行员和申请执行人,就是依据法院查明和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4个人一起研究执行方案,执行方案制定后,由员额法官(团队负责人)和执行员予以实施,局长和申请执行人监督实施情况,有效从源头预防信访案件发生。夏县法院把德孝文化引入执行,有效化解矛盾,市中院在全市推广。

(五)加大协管指导力度,促进执行力见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全市法院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在“执行指挥管理平台”上开展工作,实现了网上办公,截止930日,最高法院、省高院共下发督办令88次,市中院均予以转办,目前已完成60次,28次正在办理中,13个基层法院均及时回复了办理情况。我院从3月份起,每月对全市执行工作情况通报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总结督促安排部署执行工作。

二是召开了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现场推进会。725日,市中院在平陆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现场会,不仅对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了总结通报,而且统一了思想,并对当前和今后的执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人大杜自立副主任和市委政法委李培鸿副书记亲临指导,全力推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

三是巡回检查督办推进执行。对每一起案件进行了节点控制,对即将超期限的提前提醒,对超期限的报局长向承办人发出书面监督卡,截至9月底,共发出书面监督卡80余份。定期或不定期通知两级法院执行人员到我院汇报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并对执行不力的部分法院执行局长进行了约谈8月份市中院对11个基层法院开展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项检查,采取现场查看资料,对网上办案数据现场提取,抽查执行案卷,对执行指挥系统、网上办案系统使用等方法现场进行了讲评

四是坚持了“执行开放日”活动。市中院坚持了每月“人民法院执行开放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见证执行。66市人大法工委及“十人小组”对市中院执行工作进行了调研和考察。市中院对5件人大代表建议案进行答复。8上旬,省高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督导检查组对我院执行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我院根据省高院督导组、市人大法工委、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

三、完善制度,持续标本兼治,着力推进民事案件执行的良性运转

通过一年努力,在今年全省表彰会上,市中院执行局荣记集体三等功、夏县、平陆法院执行局荣获先进集体称号,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常国强荣记个人三等功,930日,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4173件,去年旧存3857件,总计18030件,结案10963件,结案率60.80%,其中实际执结6888件,实际结案率38.20%,终本结案4075件。市中院新收执行案件314件,去年旧存130件,总计444件,结案238件,执结率53.60%,其中实际执结165件,实际结案率37.16%,终本结案73件,今年的各项指标均位居全省前列,为了推进民事案件执行的良性运转,当前和今后要着重建立和完善好以5项机制

1、要进一步完善社会联动机制。解决“执行难”光靠法院“单打独斗”不行,必须建立“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人民法院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每半年向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汇报一次执行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

2、要进一步健全立审执衔接新机制。立案、审判、执行之间要积极配合,立案、审判要做到:要查明当事人身份信息;要告知当事人执行风险,提示当事人及时申请保全、先予执行;要做好“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要做到裁判文书主文表述清晰、明确、规范,具有可操作性;在执行过程中的征询意见,审判人员要及时明确答复,确保执行的准确性。

3、要进一步推动执行转破产程序机制。两级法院要充分运用最高法院出台的执行转破产程序消化一批执行难案件,将被执行人中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的“僵尸企业”依法通过破产清算彻底退出执行程序,实现我市执行转破产工作的突破。

4、要进一步完善执行信访化解机制。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极度贫困,且易导致社会不安定的交通事故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案件,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协调设立执行救助专项资金,及时予以司法救助。对长期闹访、缠访、无理取闹的当事人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5、要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联合惩戒机制。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协调,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要及时录入失信名单库,并创新发布方式,重点做好将失信名单发送至“信用山西”,使其得到联合惩戒。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接受人大监督是人民法院正确履职的重要保障。我们一定要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对民事执行工作作出的决议,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解决“执行难”。我们坚信,有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支持,全市法院的执行工作一定会有新的提升和发展,必将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