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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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9年2月25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高文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改革抢先机,发展站前列,各项工作创一流”工作总要求,坚持“忠、精、新、稳、细、廉”工作总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依法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大运城”建设

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9694件,审执结64783件,同比增长3.79%4.32%;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7282件,审执结6675件,同比增长4.04%6.27%,收结案数均创历史之最。全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当庭宣判率再创历史新高,名列全省法院第一;主要审判质效16项指标完成了14项,居全省法院之首。

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年来,全市法院坚持证据裁判,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力求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积极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三项规程”,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28184349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罪犯2687人。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判处晋中市政协原副主席秦太明等贪污贿赂、渎职罪犯107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对2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轻、减轻判处未成年罪犯47人,对702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依法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服务保障经济建设大局,为全市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是人民法院应尽的职责。一年来,市中院组织开展了“大学习大实践大讨论”活动,借鉴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经验,出台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广大法官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办案理念,审结各类合同纠纷19618件,借贷纠纷10685件,盘活资金164.2亿元。妥善审理中小民营企业互相担保、借贷纠纷案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帮助河津宏达钢铁、垣曲五龙集团等企业走出困境。服务保障“三去一降一补”政策落地见效,破产清算了7家“僵尸企业”,使价值6520万元的僵化、闲置资源恢复流通,重新利用。万得福热力公司破产案是中院受理的第一起执行转破产案件,该公司承担着运城经济开发区空港片区主要供暖、供气任务,300多家债权人共申报债务5.1亿元。市中院既坚持依法推进破产程序,又保证破产期间不停产,保障了人民群众2018年冬季供暖供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受理了首例山东环保基金会诉三维集团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近期将公正审理宣判。原海鑫集团破产重组为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后,2018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荣登运城市民营企业榜首。继续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依法为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26件停偿案全部审结并执行到位。积极参加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工作,市中院帮扶的万荣、夏县三个扶贫村142502人全部脱贫。

3维护和保障民生权益,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目标,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出台了《学习“枫桥经验”,多举措保障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实施意见》,积极打造“分调裁”一体化的立案前诉调分离、立案后诉裁分离、审理前难易分离的三级诉调对接、繁简分流、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两级法院共诉前调解各类纠纷4128件。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并为群众提供网络诉讼服务,网上立案911件,减轻了群众诉累。积极推广家事法庭,审结婚姻家庭纠纷8087件,调解撤诉率达50.6%。依法审理教育、医疗、就业、住房、农民工维权等涉民生案件13891件,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案件2495件,司法救助122136人,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89万余元。坚持下乡办案,巡回开庭审理赡养纠纷案115件,并以案释法、弘扬舜帝德孝文化。强化一审定分止争,适用简易程序办案26777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1474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6.8%,当庭宣判22607件,为全省第一。

4、依法加强行政审判,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调整行政案件管辖范围,涉公安交警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裁判尺度更加统一。强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率达到70%,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适时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院领导亲自到行政机关进行调研,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全年审结国家赔偿案件4件,决定赔偿111.8万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中院先后配合全省检察机关、全市公安机关以及运城市政法学校组织旁听了重大案件审理,进行法治教育。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院领导与康杰中学师生互动宣讲宪法。对416名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坚持在监狱公开开庭审理,依法予以减刑。市中院与运城电视台联合录播了45案庭审纪实以案说法,拍摄了法治微电影《泪痕》,以多种形式开展了普法宣传。

(二)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年来,市中院党组先后11次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部署,研究制定了《全市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案》等多个方案和工作机制,保障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依法高效开展。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603”系列案件133289人,一审审结118240人;受理涉恶犯罪37198人,一审审结24139人,共判处无期徒刑以上17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57人。坚持刀刃向内,出台了《全市法院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犯罪工作方案》,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及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了“回头看”,深挖彻查法院系统“保护伞”。一批村霸、行霸、市霸被依法惩处,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闻喜“盗墓黑帮案”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各级党委和政法机关高度关注。市中院连续开庭4天,动用交警、法警等保障人员500余人次,加班加点,审理了该案9名被告人16项罪名88起违法犯罪事实。省、市领导亲临旁听并座谈调研,对审判组织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合议庭法官不分昼夜,庭审结束后5日内就撰写出了50万余字审理报告和40万字判决书,并于2018年春节前公开宣判,打响了山西扫黑除恶第一枪,此案被评为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之一,并入围全国“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法院报等全国650家大型媒体纷纷报道转载,社会公众广为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8年春节年假期间,院领导和相关人员放弃假日,加班工作,节后第一天就开庭审理了黑社会“保护伞”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景益民案,紧接着又审理了闻喜县公安局刑警队原副队长张选忠案,快速高效、精准审判,充分体现了市中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强决心。市中院制作的专题版面和《庄严审判》扫黑除恶专题片,都受到了中央巡视组的好评。

(三)全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切实维护群众胜诉权益

2018年,全市法院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为目标,以敢打必胜的决心、壮士断腕的勇气和铁的纪律作风,倾全院之力执行攻坚,解决了一大批久执未结“骨头案”,坚决打赢没有退路的“莫斯科保卫战”,最高院提出的“三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全部完成。去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1986件,执结20196件,执结率91.86%,执行金额45.93亿元,执行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依靠党委领导执行。市委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列为2018年工作要点,市“两办”专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细则》,市委政法委建立了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大格局已经形成,联合信用惩戒发挥重要作用。全市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37630例,限制高消费29368人,限制出境11人,极大地压缩了“老赖”的生存空间,依法促其履行生效判决。

2、形成合力强制执行。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中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妨害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市中院建立了执行攻坚战指挥系统,院长亲自协调指挥执行,上下级法院实行“三统一”,始终保持“四个一批”高压态势,共司法拘留887人,罚款7人,以拒执罪判刑34人。

3、建章立制规范执行。坚持每月召开执行质效通报分析会,调配加强执行力量,实行执行裁判权、实施权、监督权分权运行机制,司法警察派驻执行,完善了评查、考核、督办等6类管理制度。

4、加大力度宣传执行。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公开曝光“老赖”,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记者跟踪执行报道、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执行工作,展示执行攻坚成果。市中院编剧、干警本色出演、反映执行的微电影《春风化雨》,在全国法院418部微电影中荣获“十佳微电影优秀奖”。

5、专项行动集中执行。先后开展了“执行攻坚跨年大行动”“院级领导执行周”“联合利剑”冲刺月、周末集中抓“老赖”等专项活动。市中院组织的“河东风暴——执行在行动”全媒体直播执行活动,以网易新闻为平台,中国法院网、山西云媒体等40余家新闻媒体共同参与,4条执行线路、5路视频、6小时不间断连续直播,近3000万网民围观评论,是全国400多个中级法院首家独立组织的大型直播活动,最高人民法院第31期简报在全国法院予以推广,并且获得了中央政法委“2018年度政法优秀新媒体作品二等奖”。

6、透明公开阳光执行。坚持每月一天“人民法院执行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媒体记者跟踪报道监督执行。

7、整合资源创新执行。通过网上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定位被执行人踪迹,网上公开拍卖标的物,发布悬赏令、禁驾令、设置“老赖”专用彩铃等,有效缓解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的困境。

(四)全面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

1、不断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市中院党组先后10次向市委、市政法委、省高院以不同形式报告了党建工作,专题听取13个基层法院党建工作述职汇报,并面对面进行了点评。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基层院长逐一进行了督导谈话,认真做好中央、省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党的“三基建设”,开展了“迎七一、颂党恩”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参加山西干部在线、法宣在线学习,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了法官的宪法意识和职业使命感。广大党员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建、文明交通劝导、精准扶贫、募捐等活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涌现出了一批优秀法官、办案能手,全市法院9个集体和25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3人荣立二等功。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了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市中院先后安排260余名法官外出培训和深造。开展调查研究、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以会代训、业务辅导、庭审观摩等,总结交流审判经验,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专业素质。推广“教学练一体化”模式,司法警察开展了《教练员教学技能竞赛》活动,并在全省比赛中获得团体和个人双第一。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了审判大楼、科技法庭、队伍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支持纪检监察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定期进行意识形态领域分析,整治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先后开展了“五讲五树”纪律作风整顿、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政法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个有之”,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八查八整八提高”,集中解决了一批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汲取孙世芳、郝万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开展了“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和队伍集中整肃活动,以刮骨疗毒的决心对49名违纪违法干警进行了处理。

2、不断完善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围绕司法责任制落实,市中院制定了《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工作细则(试行)》,规范了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强化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完善员额法官进出机制,遴选了72名员额法官。2018年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84.04件,略低于太原,居全省法院第二。盐湖法院李民杰执行团队办理案件1089件,稷山法院宁爱玲法官主办诉讼案件421件。健全院庭长主办案件机制,两级法院院庭长办案31082件,占结案总数的77.49%,其中院长办案489件。落实员额法官、司法警察分类管理,明确了法官助理职责定位。完成了人、财、物上划统管工作。加强案件流程节点管控,诉讼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4.48%,平均审理期限由2017年的77天缩短为52天。坚持每季度案件质效通报、审判态势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二审、再审程序纠错功能,审结二审案件5038件,再审案件140件,案件质量和效率普遍提高。

3、不断提升司法信息化水平。围绕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目标,努力推进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逐步实现立案、审理、结案、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市中院完成22个数字法庭改造和12个庭审直播平台建设,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司法鉴定评估系统、司法文书送达一体化系统等相继投入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微诉讼”、庭审语音转换系统正在稳步推进。全市法院共生成电子卷宗41101件,网络直播13930场,庭审录音录像15648案,裁判文书上网65444件,“智慧法院”建设初具规模。

(五)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积极推进司法公平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市中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情况,并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了整改落实。院领导带队两次上门走访了全国、省人大代表,主动征求了意见。加强对代表议案的督查督办,人大代表对2018年中院办理的10件建议案均表示满意。全年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和见证执行90余人次。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市中院坚持向市政协通报法院工作,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审结各类抗诉案件97件;召开了媒体座谈会和新闻发布会6场次,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1046条,居全省前列。基层法院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陪审员参审案件8154件。不断完善涉诉信访办理机制,引入律师参与接访,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全社会和各位代表一年来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面临着实际困难: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还不到位,极个别干警行为不规范,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法院形象。二是法官年龄结构不合理,队伍青黄不接,个别法官机械办案、就案办案,审判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还不理想。三是巩固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任重道远,尤其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打伞断血”力度还不够,财产执行有困难。四是落实司法责任制尚有差距,司法质效考核评价体系还不完备,对审判权的监督管理仍需加强。直面短板,我们将结合实际,主动作为,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二、2019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法院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及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法院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提供更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打击刑事犯罪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实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主题,坚持人民至上是人民法院的价值追求,抓好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的根本保证,确保司法清明是人民法院的公正前提,勇于改革创新是人民法院的不竭动力。2019年,市中院要坚持“六个加强”:

(一)加强政治建院,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人民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准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政治责任。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监督,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二)加强司法为民,积极践行公平正义。全面贯彻国家安全观,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围绕扫黑除恶“深挖根治”总目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审理好涉黑涉恶重大案件,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依法严惩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健全责任传导、常态督导,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促进政治生态、社会生态不断好转。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三项规程”,坚决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依法惩治网络空间、新兴领域各类犯罪,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总结完善执行攻坚经验,稳定执行力量配备与资源配套,健全执行长效机制,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各联动单位支持,完善网络查控系统,信用惩戒系统,提高执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巩固提升执行成效,确保涉黑案件赃款赃物执行到位,上缴国库。

(四)加强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健全监督管理和考评机制,推进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确保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坚持精简、务实、效能原则,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审判团队建设,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创新发展“枫桥经验”,落实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进“分调裁”一体化,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市中院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借助互联网技术,创建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科技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

(五)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障运城社会发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统筹推进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新完善便民措施,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加大行政审判力度,确保我市重点工程顺利进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意识,促进依法治市、强市。

(六)加强从严治党,打造廉洁公正的法院队伍。要继续加大法官教育培训力度,有计划、分批次对法官进行分类培训,增强法官履职能力。认真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确保队伍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认真组织开展好“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大力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勇于创新,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时代要求,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始终为之奋斗的目标。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过硬的工作举措,不忘初心,恪尽职守,砥砺前行,努力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附:

 

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涉黑涉恶案件:涉黑是指有一定组织形式的、稳定的犯罪组织,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包括犯罪集团和黑社会组织的违法犯罪。涉恶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

2司法责任制:核心内容是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一旦发生错案,就要追究承办法官责任。

3院庭长主办案件:指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庭长、副庭长办理的案件。

4三项规程:庭前会议规程、排除非法证据规程、法庭调查规程,主要解决非法证据排除难、疑罪从无难等问题。

5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或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员审理;标的额较小、低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30%以下的,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6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7三个90%、一个8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8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法定的执行期限内采取各种执行措施,都无法将本案执行完毕,一般是因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暂时做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线索后,可申请恢复执行。

9院级领导执行周:201893日至7日,两级法院80余名院级领导150余人次带领执行干警共结案499件,终本140件,实际执结359件,执行回款1931.5533万元。一周内,共拘传100人,拘留24人,腾房26座,扣押车辆10台,查封房屋36处,查封土地使用权8处。中央电视台、新华网均予以报道。

10四个一批:曝光一批,罚款一批,拘留一批,判刑一批。

11五讲五树:讲政治、讲团结、讲正气、讲纪律、讲奉献,树正气、树新风、树形象、树表率、树典型。

12分调裁:全称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包括繁简分流、诉调对接、案件速裁三项工作。

13枫桥经验:上个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经验,毛泽东同志、习近平总书记都曾作过重要批示。201811月,中央政法委召开会议,推广“枫桥经验”,其核心是发动群众,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