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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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7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9年02月28日


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文君所作的《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中共运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全面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切实破解执行难题,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