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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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董旭光任职议案的说明

——2019121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 朱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经市委研究,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市长朱鹏同志的委托,提名董旭光任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说明如下:

董旭光同志政治上清醒坚定,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强,有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定坚决。作风民主,具有较高的领导水平。平易近人,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坚持执行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定,营造了和衷共济、团结奋进的发展氛围。历经多个岗位锻炼,领导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求真务实,决策稳健果断,驾驭复杂局面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发展思路清晰,工作实绩突出。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深入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创新转型,久久为功,持续推进现代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全域旅游等主导产业快速发展。民生至上,为民情怀真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每年确定“十件为民实事”,件件兑现,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清正廉洁,群众口碑良好。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各项规定要求,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反对“四风”,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制度,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到平时生活的每个细节,得到了干部群众的倾心拥护,树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以上议案及说明请予审议。

说明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