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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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张志浩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及说明

——2019424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提名

批准任命:

张志浩同志为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李旭明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普向辉、文  斌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张志浩,男,汉族,19736月出生,山西万荣县人。1992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19956月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929月在平陆县人民检察院参加工作;199411月调闻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间:199210月至19956月在山西大学成人自考本科法律专业学习);199910月调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运城分院工作;20002月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运城分院助理检察员;200310月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助理检察员;20041月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期间:20043月至20066月挂职盐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85月任运城市人民检察院驻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主任;20114月任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20116月任永济董村地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810月任绛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201811月任绛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201933日,在绛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被选举为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该同志讲政治、顾大局,坚持党性原则,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78月主持董村地区检察院工作以来,连续两年被评为市直精神文明单位,得到上级及本院干警的肯定和认可。

此次免去职务的三名同志,李旭明因已退休需免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普向辉因已退休需免去检察员职务;文斌因工作岗位调整到运城市司法局任政治部主任,需免去检察员职务。

以上同志经认真审查,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相关规定的检察官任免职条件。

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