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陈汪利等人任免职务的议案及说明
——2019年 4 月24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 朱 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经市委研究,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提名:
陈汪利任市民政局局长;
赵高云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郭健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陈汪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说明如下:
陈汪利,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绛县人,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0年12月至1981年12月绛县陈村学校任教;1981年12月至1984年9月绛县人民医院工作;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运城地区卫生学校学习;1987年7月至1989年10月绛县卫生局工作;1989年10月至1994年4月绛县中医医院工作;1994年4月至1995年10月运城地区头针研究所工作;1995年10月至2002年1月历任地区卫生局干事、人事科副科长、地病办主任;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1年9月至2016年12月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12月至2019年1月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1月至任2019年4月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4月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赵高云,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稷山县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81年9月至1984年7月运城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4年8月至1985年9月稷山县下迪中学教师;1985年9月至1988年9月稷山县管村中学教师;1988年9月至1992年3月稷山县司法局工作;1992年3月至1997年10月任稷山县下迪乡党委副书记;1997年10月至2002年4月任稷山县化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2年4月至2003年8月任稷山县化峪镇党委书记;2003年8月至2007年4月任稷山县稷峰镇党委书记;2007年4月至2011年4月任稷山县政协副主席、政协党组成员、稷峰镇党委书记;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提名为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1年6月至2016年7月任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6年7月至2016年8月提名为稷山县政协主席候选人;2016年8月至2019年4月任稷山县政协主席;2019年4月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以上议案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