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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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陈汪利等人任免职务的议案及说明

——20194 24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经市委研究,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提名:

陈汪利任市民政局局长;

赵高云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

郭健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陈汪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说明如下:

陈汪利,男,汉族,19644月出生,绛县人,198012月参加工作,1990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山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198012月至198112月绛县陈村学校任教;198112月至19849月绛县人民医院工作;19849月至19877月运城地区卫生学校学习;19877月至198910月绛县卫生局工作;198910月至19944月绛县中医医院工作;19944月至199510月运城地区头针研究所工作;199510月至20021月历任地区卫生局干事、人事科副科长、地病办主任;20021月至200412月任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12月至20119月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19月至201612月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12月至20191月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1月至任20194月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4月任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赵高云,男,汉族,19651月出生,稷山县人,19848月参加工作,1989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819月至19847月运城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19848月至19859月稷山县下迪中学教师;19859月至19889月稷山县管村中学教师;19889月至19923月稷山县司法局工作;19923月至199710月任稷山县下迪乡党委副书记;199710月至20024月任稷山县化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24月至20038月任稷山县化峪镇党委书记;20038月至20074月任稷山县稷峰镇党委书记;20074月至20114月任稷山县政协副主席、政协党组成员、稷峰镇党委书记;20114月至20116月提名为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16月至20167月任稷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167月至20168月提名为稷山县政协主席候选人;20168月至20194月任稷山县政协主席;20194月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

以上议案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