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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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

——2019424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董旭光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全力推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进一步规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结合机构改革,对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行更新,对《运城市环境保护职责规定(试行)》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属地党政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同时,强化统筹协调,以市、县两级“环办”为关键抓手,充分发挥其牵头抓总、统揽协调、督办考核、量化问责职能作用,围绕完成五项约束性指标,持续加大工作调度、第三方评估排队通报、公开约谈、挂牌督办、量化问责的力度,推动上下联动、各尽其责,高水平构建新形势下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积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抓好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加快中心城区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向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下达《关于制定中心城区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搬迁任务、时间和措施。将山焦盐化搬迁改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由于企业包袱沉重、经营困难、资金严重短缺等原因,工作进展十分缓慢。我们已向盐湖区人民政府和山焦盐化下达了《关于关于加紧推进山焦盐化厂区“退城入园”工作的通知》,要求其成立对应工作机构,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员和联络员,并按照“13710”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定期报送机制,确保按期完成。

(二)抓好钢铁过剩产能压减。2016年,省政府下达我市钢铁行业“十三五”时期的去产能任务是:201912月底前,淘汰宏达钢铁公司40吨转炉一座,涉及炼钢产能70万吨。201712月下旬,宏达钢铁公司对40吨转炉进行了废毁性拆除,省钢铁办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并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我市已提前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十三五”时期钢铁去产能任务。

(三)抓好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淘汰。多次组织调研摸底,开展拉网式排查,向省经信委上报《关于运城市单机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情况的报告》(运经信能字〔201858号),制订关停淘汰煤电机组工作计划。认真落实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8年煤电行业去产能目标任务(第二批)的通知》(晋电改供给办发〔20185号),2018年我市淘汰了容量共5.7万千瓦的9台煤电机组。1224日至25日省能源局组织省人社厅、省能监办等部门及专家进行了现场核查。

三、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落实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对去年完成取缔整治的用卫星遥感进行评估,持续巩固成果;对新排查出的坚持整治与取缔并举,确保应治尽治。强化工业企业达标治理,加强对工业企业环保设施、特别是“高架源”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全面完成焦化等重点行业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扎实开展工业窑炉污染治理行动;实施工业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确保相关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按要求落实到位;全面开展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等重点污染企业治污设施运行工况管控。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对去年完成整治的进行全面监测,今年开展焦化、化学药品原料与制造等7个行业专项整治,确保夏季臭氧浓度显著下降。强化燃煤燃料排放污染,持续推进中心城区和平原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巩固提升成效,2019年内要完成清洁取暖20万户;逐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将盐湖区、临猗县、夏县3个区县的部分紧靠中心城区的乡、村划入“禁煤区”;开展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中心城区全面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推动建成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在重点区域增设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加大查扣力度,今年1月份以来,共查处渣土车18辆、翻斗车45辆、拉煤车10辆、冒黑烟车256辆,其它环保不达标车辆5辆;加大油品市场监管力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强化扬尘治理,推动工地扬尘治理对标达效,所有工地“七个百分百”切实到位,一项不达100%都不得施工;加大建城区道路清扫洒水作业频次,作业区域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对建城区各类裸露地面按职能、属地或行业管辖实施硬化、绿化、高标准苫盖抑尘。强化错峰生产(运输)措施落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确实施范围和要求,544户重点企业纳入错峰生产,制定“一厂一策”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杜绝“一刀切”。强化气候变化应对工作,确保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的考核目标。

(二)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进一步加大河湖长制工作力度,严格考核问责。河湖长基本实现全覆盖,设立市、县、乡三级总河长(含副总河长)266人,78条主要河流设立分级分段河长1556人,盐池、硝池(西塬湖水库)、鸭子池、伍姓湖、圣天湖等5个湖泊设立分区域分级总湖长和湖长60人。河湖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修订完善巡查工作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十项制度,形成市县两级河长巡查、部门联动、督查制度、考核办法等制度。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稳步推进,将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纳入运城市智慧城市二期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河湖警长体系初步建立,成立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郭尚礼任组长,担任市河湖警长,县级公安机关、乡镇派出所分别设立本级河湖警长,市级1名、县级13名、乡级144名;加大河道违法案件执法力度,共下达水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份。严格入河排污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范围33条河流集中开展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全面完成汾河、涑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登记及设置审批,审批入河排污口9处。强化饮用水源地整治,重点抓好垣曲县后河水库、闻喜县石门、夏县温峪等3个地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推进工业废水深度治理,着重抓好汾河、涑水河6家直排河道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对全市范围内26个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断面实行达标考核管理,每月进行水质采样、分析,并将监测结果形成文件下发给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根据监测结果,做好相关河道管理、入河排污口清理整顿。抓好直排河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在汾河、涑水河、亳清河流域建成8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湿地建设有序推进,稷山汾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新绛汾河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和盐湖区鸭子池湿地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项目等工程全面启动,垣曲古城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加快推进。

(三)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空间信息整合、基础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初步采样调查等步骤,有序推进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调查。继续推进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抓好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和涉重企业风险防范工作。对列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对其污染物排放及用地土壤环境状况逐步开展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结果。持续开展“清废”专项行动,加强工作调度、现场核查,严格整改标准,督促16家延期申请整改的企业(单位)按期按质完成整改。强化风险防控,盯紧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大环境风险源,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稳步推进地热井管理,对违法违规取用地热水井进行依法处理,已启动处罚程序,并进入起诉阶段。支出资金144.36万元,用于中心城区地热井关闭,中心城区现有“地热井”57眼,其中:已废弃停用3眼;近期关停的4眼(已关停3眼,正在关停1眼);集中供热管网已覆盖,但尚未配建换热站等设施(配建设施需23个月时间)的35眼;集中供热管网不能覆盖的15眼。

四、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重点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稷山县翟店镇污水处理厂在线检测设备已安装待验收。临猗县临晋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始正式运行。城东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已完成土地预审和立项批复,将于20197月开工,2019年底主体基本建成。安邑西路(机场大道-禹都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已完成雨水管道500米,污水管道380米,预计20195月底完工。空港南部排污总干管工程已完成立项批复、财政评审、施工监理招标,计划于20194月开工,20197月完工。加快姚暹渠治理改造,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年底投入使用。推进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目前,可行性研究基本编制完成,规划选址已确定,正在办理规划手续,建设规模为日处理能力300吨,计划投资5109万元,项目计划2020年建成投运。

五、持续保持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一)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为执法监管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严格把关项目环评审批,禁止新上普通化工、小铸造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发展。

(二)深化举措手段。紧盯钢铁、焦化、火电、化工、纺织、印染等涉气、涉水、涉固废、危废重点行业企业,严惩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违法违规倾倒、弄虚作假等行为。总结去年联动执法核查经验,选择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恶化、整改工作整体推进不力的县(市)进行解剖式执法核查,找准问题症结,提请市委、市政府约谈属地党政主要领导,促使地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解决。充分利用在线监测、高空视频监测、VOCs走航监测、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卫星遥感监测、扬尘污染车载走航监测等系统,实现对部门、属地污染治理的即时管控、跟踪问效、量化问责。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紧盯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等环境犯罪问题,严密防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查处阻扰环保执法行为。

(三)树牢民生环保理念。认真抓好环境信访工作,对12369”举报热线、舆论曝光、媒体反映、上级转办等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坚持及时受理、限期办理、按期回复,将环境信访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

六、不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着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取得良好效果。一是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技术。2018年,全市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99.53万亩,39.89万吨;畜禽粪污处理还田349.9万亩,438.57万吨;绿肥播种面积12.7万亩,产量15.37万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还田较往年同比增长10%以上。二是科学使用农药。下达《关于印发<2018年运城市农药零增长工作方案>的通知》,在临猗县、新绛县、闻喜县完成了三个绿色防控示范区的调研、选点、前期规划准备及示范区综合配套技术体系建设。在芮城县开展了果树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融合示范。2018年,运城市农业农药使用量为4168.17吨,相比2017年的4398吨减少了229.83吨。

七、着力营造全民共治的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宣传的“喉舌”“利剑”作用,依托电视、电台、报纸、官网、“双微”等媒体平台,通过专栏、新闻发布会等形式,狠抓问题曝光,及时宣传新举措、新成效及典型经验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媒体和群众的力量监督政府作为、部门履职、企业守法,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在运城科教频道设置《环保在行动》专栏,拍摄生态环境保护公益广告并在各个频道循环播放。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围绕“践诺2018”,在《运城日报》设置2个专版。利用环保“双微”,每日推送生态环境保护各类信息。各项宣传活动都取得了较好的反响,环保意识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