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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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 2019828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兴龙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运城市市本级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决算草案,结合运城市市本级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72亿元,为预算的111.1%,比上年增长15.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县级上解收入及调入资金,收入总计82.1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20亿元,为预算的91.7%,比上年增长5.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总计支出76.65亿元,减去结转下年支出5.51亿元,年终净结余为零。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17亿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总计21.7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30亿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和上解上级支出,支出总计11.36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0.41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当年未实现收入,上年结余减去补助下级支出,年终滚存结余194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7.58亿元,支出63.95亿元,当年收支结余3.6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0.09亿元。截2018年底,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1.99亿元,控制在省财政批准的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之内。

财经工作委员会认为,2018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执行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围绕中心,力支持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倾力惠民,不断加大扶贫攻坚和民生领域投入力度;有效利用债券资金,严控政府债务风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实施绩效管理,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市本级预算。财经工作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18年运城市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2018年市本级决算草案。

同时,财经工作委员会认为,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也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预算收入增长质量不高,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预算联网实时监发现部分支出执行率低、结转结余较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机制尚不健全等。

市审计局认真履职,依法审计,紧紧围绕重大政策落实和市委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了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在对市本级财政总体评价的基础上,揭示了财政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等七个方面审计发现的36个具体问题,推动政策落实强化财政管理关注投资效益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就审计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认真抓好整改,并于12月底前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6月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6亿元,同比增长11.6%,增收5.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181.8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53.7%,同比增长19.1%,增支29.2亿元。财经工作委员会认为,今年上半年,预算收入实现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任务进度要求,全市财政收支运行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但受减税降费政策和非即期税款拉动作用缩小的影响,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较为艰巨。

为了进一步做好财政和决算审查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结合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财经工作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全面落实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制定好推进开发区发展的财政奖励政策,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深入分析经济运行和政策变化趋势,准确把握财政收入走势,持续稳定增收,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深化融资创新,整合国有金融资本,打造融资担保体系,做大做强产业基金,发挥融资平台作用,提高财政资金引导撬动能力。依法有效用好财政债券资金,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政策效果,保障重点支出和民生项目建设。

二、改进完善预决算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要认真学习和落实《预算法》和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要求,预决算报告要按照审查要求,重点反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及决策部署情况,重大支出政策安排财政转移支付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全面反映政府债务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要严格在规定时限内批复下预算、严控追加预算和资金调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预算执行督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预决算报告提交人大审查。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丰富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加快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并依法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积极评估防范风险,健全管控化解机制。要高度重视债务风险,按照通用风险评估指标,适时评估新增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完善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风险。摸清隐性债务底数,坚决遏制稳性债务增量,严控PPP项目支出红线,健全管控举债融资机制。积极应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收支压力,加强预算统筹和管理,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要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确保国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四、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形成预决算监督合力。要按照全国人大和省人大要求,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积极配合部署运用基础版软件,完整准确提供有关数据,充实丰富系统内容,提升分析判断能力,逐步建立发现问题、反馈处理问题工作机制,发挥系统功能。要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和预算执行全过程审计,特别是要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力度,明确部门整改责任,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加强审计成果转化,形成财政监督合力。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