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欢迎进入运城人大网 今日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会议文件

关于《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数据 警务 智慧公安建设的决议(草案)〉的议案》的说明

—— 2019828日在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吉敏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主任会议委托,现对《运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的决议(草案)的议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支持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出《决议》的必要性

2019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20196月,骆惠宁书记在全省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推进大数据智能应用、移动应用、集成应用,打造数字警务,建设智慧公安,不断提升警务工作的数字化战斗力和智能化水平。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公安部、省委关于加强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的要求,为大力推进我市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市人大常委会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立足全局和长远,充分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支持、监督政府及公安机关加强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依法作出决议,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二、《决议(草案)》的起草过程

为促进我市公安系统进一步转变执法方式,提升办案质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不断提升我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要求,20197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雅文、副主任王吉敏、秘书长赵振国带领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先后赴盐湖区、永济市、闻喜县、市公安局,通过实地察看、座谈询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对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调研,认为大力推进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是支撑和提升公安工作现代化、势在必行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当加大投入,先行一步且抓紧抓好。7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吉敏带领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市公安局有关同志赴深圳市就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认真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结合我市实际,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决议(草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行多次修改完善723日,经市人大常委会第79次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报请市委批准,按照市委意见又进行了修改,82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58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决定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三、《决议(草案)》的参考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公安部《关于推进公安信息化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7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6号)、《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晋政发〔20175号)、《运城市大数据发展规划(20172020)》(运政发〔20173号)、《运城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运政办发〔201787号)。

四、《决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决议(草案)》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提升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的重大意义。第二部分,加强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基础性工程建设。第三部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升大数据应用能力。第四部分,强化责任担当,依法维护网络安全。第五部分,坚持大力协同,积极营造支持和促进建设的良好氛围。

以上说明连同《决议(草案)》,请一并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