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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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1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朱鹏辞去运城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